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附列之「員工人數彙計表」顯示,該基金預計進用包括:專任及兼任人員87人,所需經費編列預算1億1,363萬8千元;契僱人力合計415人(包括行政業務49人、行銷業務15人、遊客服務303人、農產品生產與銷售48人),所需經費編列預算2億7,519萬9千元;勞務承攬人力138人(包括環境維護及生態保育32人、安全維護12人、遊客服務21人、職訓業務8人、職介業務65人),所需預算編列6,633萬8千元。近年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之運用人力中具榮民(眷)及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者之比率有略呈下滑之情事,謹闡述如後:
(一)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係安置基金設置之本旨,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在人力運用方面允應配合安置政策
按退輔條例第5條明定:「退除役官兵之輔導就業,由輔導會創設附屬事業機構,或分別介紹於各機關學校社團等機構予以安置。」其中附屬事業機構包括森保處在內之6個農林機構。又安置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第4條所規範之資金用途多與退除役官兵就業事項有關,亦即安置基金之主要任務即包括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爰該基金在人力運用方面允應配合安置政策。
(二)近3(106至108)年度安置基金人力運用類別以契僱人力為最大宗,平均約占7成左右,整體用人費用呈逐年增加趨勢
洽據安置基金表示,該基金人力運用主要區分為專職人力、契僱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等3大類,其中專職人力主要以編制內公務人員為主,契僱人力則係基金用人單位以契約形式直接聘僱之人員,至於勞務承攬人力則係由承包特定業務之人力資源業者因應基金用人單位之需求所調派之業務支援人力。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近3(106至108)年度期間,各類運用人力中,以契僱人力為最大宗,年度平均占比約7成左右,隨著相關人力需求增加,整體用人費用亦呈成長趨勢(詳表1)。
表1 近3(106至108)年度安置基金各類人力運用及相關費用統計
單位:人;%;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6
107
108
專職人力
實際運用人力數
(占比)
81
(14.6)
80
(13.5)
82
(14.1)
實際支用金額
99,013
103,405
102,760
契僱人力
實際運用人力數
(占比)
404
(72.8)
402
(68.0)
406
(69.9)
實際支用金額
291,592
299,232
301,621
勞務承攬人力
實際運用人力數
(占比)
70
(12.6)
109
(18.4)
93
(16.0)
實際支用金額
30,800
51,475
54,839
整體人力
實際運用人力數
(占比)
555
(100.0)
591
(100.0)
581
(100.0)
實際支用金額
421,405
454,112
459,220
說 明:1.專職人員中包括退輔會派駐於安置基金管理會兼辦主計業務人員。
2.實際運用人力數欄位括弧內數據為各該類人力人數占整體運用人力數之比率。
3.表內整體人力包括所屬農林機構及安置基金管理會所運用之人力。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近年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運用人力中,具榮民(眷)及第二類官兵身分者之比率略呈下滑
根據安置基金提供人力資源統計資料,106年度至109年度(截至9月底)期間,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分基金整體運用人力介於496人至503人之間,其中具榮民(眷)及第二類官兵身分者自106年度之114人逐年減至109年度(截至9月底)之98人,同期間具該身分者之人數占比自22.66%下滑至19.76%,倘排除勞務承攬部分,109年度(截至9月底)前揭占比為21.18%,仍低於106年度至108年度期間平均值之23%(詳表2),顯示近年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之運用人力中,具榮民(眷)及第二類官兵身分者之比率略呈下滑。
表2 近年安置基金所屬農林機構就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者之安置就業人數統計 單位:人;%
年度
項目
106
107
108
106至108年度期間
平均
109
專職人力
人力數
(A1)
77
76
79
77
77
具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人數
(B1)
20
21
20
20
20
占比
(B1/A1)
25.97
27.63
25.32
26.29
25.97
契僱
人力
人力數
(A2)
391
391
399
394
381
具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人數
(B2)
92
92
80
88
77
占比
(B2/A2)
23.53
23.53
20.05
22.35
20.21
勞務承攬人力
人力數
(A2)
35
35
20
30
38
具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人數
(B2)
2
1
1
1
1
占比
(B2/A2)
5.71
2.86
5.00
4.44
2.63
整體
人力
人力數
(A=A1+A2+A3)
503
502
498
501
496
具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人數
(B=B1+B2+B3)
114
114
101
110
98
占比
(B/A)
22.66
22.71
20.28
21.89
19.76
不含勞務承攬部分之人力
人力數
(A1+A2)
468
467
478
471
458
具榮民(眷)、第二類退除役官兵身分人數
(B1+B2)
112
113
100
108
97
占比
(B1+B2)/(A1+A2)
23.93
24.2
20.92
23.00
21.18
說 明:1.本表包括森保處、清境農場、福壽山農場、武陵農場、彰化農場及臺東農場等6個農林機構分基金之相關統計資料。
2.109年度為截至9月底資料。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綜上,設置安置基金主要目的之一係輔導退除役官兵就業,該基金所屬農林機構在人力運用方面允應配合安置政策。近年該基金人力需求增加,整體用人費用亦隨之成長,惟其所屬農林機構運用人力中,具榮民(眷)及第二類官兵身分者之比率略呈下滑,允應適時精進安置作為,俾符合基金設置之本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