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基金110年度預算案於管理會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載明預計轉投資事業計28家(包括以股權抵償安置基金代舉借債務之榮民工程公司轉投資之5家事業,詳預算書第132至133頁),投資淨額為44億4,383萬元(包括年度增資1億元),預估年度投資收益11億7,953萬7千元,投資報酬率約為26.54%。有關該基金近年轉投資事業投資報酬率雖有所改善,惟在安置政策之執行及公司治理上,容有精進空間,謹敘明如次:
(一)該基金轉投資事業近年投資報酬率多有提升
按安置基金收支保管運用辦法第3條規定,該基金之來源包括退輔會各項投資計畫之投資收入,亦即轉投資事業之投資收益對健全該基金之財務有一定之助益。根據安置基金提供資料,近5(104至108)年度均有投資之轉投資事業(排除103年度已編列撤資預算並辦理保留之歐欣環保公司、108年度下半年解散清算之國華欣業公司)計有23家,以稅後盈餘除以投資資本額所得之投資報酬率作為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經營績效指標,觀察各事業108年度與其104至107年度期間該指標之平均值,除欣欣客運公司等5家外,其餘18家轉投資事業108年度投資報酬率均高於其104至107年度期間之平均值(詳表1),顯見多數轉投資事業近年在經營績效上均有相當幅度之改善,對基金之財務有所助益。
表1 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近5(104至108)年投資報酬率概況 單位:%
轉投資事業
104至107年度期間
平均投資報酬率
108年度投資報酬率
欣隆天然氣公司
7.44
10.54
欣湖天然氣公司
10.75
13.17
欣欣天然氣公司
13.08
14.46
欣泰石油氣公司
15.93
29.92
欣桃天然氣公司
21.72
32.24
欣中天然氣公司
20.60
21.80
欣林天然氣公司
16.39
16.49
欣彰天然氣公司
12.09
15.69
欣雲天然氣公司
17.71
20.43
欣嘉石油氣公司
9.93
16.21
欣南天然氣公司
8.75
10.84
大臺南區天然氣公司
7.71
13.89
欣高石油氣公司
17.89
18.87
欣雄天然氣公司
16.58
22.29
欣屏天然氣公司
10.57
15.04
欣欣客運公司
3.39
3.34
大南汽車公司
4.15
3.73
欣欣大眾市場公司
4.69
4.48
欣欣水泥公司
1.41
0.72
榮僑投資公司
4.90
8.42
遠榮氣體工業公司
14.16
15.42
泛亞工程建設公司
-2.33
-10.70
遠東氣體工業公司
23.03
31.00%
說 明:1.欄位內以斜體字表示該轉投資事業108年度投資報酬率低於105至108年度期間平均投資報酬率。
2.表列轉投資事業係安置基金近5(104至108)年度期間持續轉投資之事業。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二)近3(106至108)年度退除役官兵於轉投資事業就業安置新增人次雖有增加趨勢,仍有部分轉投資事業之近5(104至108)年度平均就業安置率未及安置基金平均持股比率
根據安置基金提供之統計資料,近3(106至108)年度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新增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人次分別為44人次、65人次及74人次,呈逐年增加趨勢,反映整體轉投資事業近年在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安置方面已有其成果。
又查,退輔會派有會薦董事長或總經理等高階主管之各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計18家,亦即安置基金因持股比率較高,對該等轉投資事業之經營決策(包括人事控制)具實質影響力。進一步分析近5(104至108)年度前揭轉投資事業之安置情形可知,該期間平均安置率低於平均持股率者,計有欣林天然氣公司、欣欣客運公司、遠榮氣體工業公司及泛亞工程建設公司等4家,均係安置基金平均持股率達4成(含)以上之轉投資事業(詳表2),產業屬性橫跨能源、運輸及營建,多屬公用事業,在配合政府有關退除役官兵安置就業政策方面,應擔負適當責任,顯見該等事業在提升退除役官兵之安置率方面,尚有相當程度之改善空間。
表2 退輔會會薦高階主管之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近5 (104至108) 年度持股與安置情形之比較 單位:%
轉投資事業
平均持股率
平均安置率
欣隆天然氣
42
43
欣湖天然氣
33
65
欣欣天然氣
26
39
欣泰石油氣
25
38
欣桃天然氣
41
50
欣中天然氣
40
46
欣林天然氣
42
36
欣雲天然氣
29
43
欣嘉石油氣
39
47
欣高石油氣
21
32
欣屏天然氣
32
52
欣欣客運
49
42
大南汽車
26
28
欣欣大眾市場
43
65
欣欣水泥
40
42
榮僑投資
38
86
遠榮氣體工業
40
35
泛亞工程建設
48
35
說 明:表格內採斜體字者,表示該轉投資事業近5年度之平均安置率不及平均持股率。
資料來源:安置基金提供,本報告整理。
(三)已上市(櫃)之轉投資事業近年在公司治理評比中,多數列中後段,容有改善空間
事業永續經營之關鍵之一,在於具備良好之公司治理機制。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證券期貨局在其網站就公司治理定義指出,係一種指導及管理企業之機制,以落實企業經營者之責任,並保障股東之合法權益及兼顧其他利害關係人之利益。而良好之公司治理應係公司之董事會及管理階層以符合公司與全體股東最大利益之方式達成營運目標,協助企業管理運作,及提供有效監督機制,以激勵企業善用資源、提升效率,進而提升競爭力,促進全民之社會福祉。為順應世界潮流,行政院於92年1月7日成立「改革公司治理專案小組」,陸續推動各項增進公司治理之政策,另制定包括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在內之參考範例。金管會亦曾分別於102年、107年發布「強化公司治理藍圖」(2013~2017)及新版公司治理藍圖(2018~2020),將公司治理評鑑列為重點施政項目,並自103年度起透過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共同委託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已連續辦理7屆評鑑業務。最新評鑑指標依配分權重大小依序包括「強化董事會結構與運作」(35%)、「提升資訊透明度」(24%)、「落實企業社會責任」(21%)及「維護股東權益及平等對待股東」(20%)等,並將受評公司區分上市公司、上櫃公司兩組,依評鑑分數高至低,分別公布居前5%(最佳)、6%至20%、21%至35%、36%至50%、51%至65%、66%至80%及81%至100%(最末)等7個級距之公司名單。
查安置基金110年度預計轉投資之28家事業中,依財務資訊公開透明度高低區分其類型,計有上市公司3家、上櫃公司2家、公開發行公司11家以及非公開發行公司12家。觀察近3(106至108)年度參與已上市(櫃)公司治理評鑑之5家轉投資事業之評鑑結果,上市公司之欣欣大眾市場公司與欣高石油氣公司評鑑結果連續3年均列屬81%至100%,同屬上市公司之欣欣天然氣公司雖曾列66%以後,惟108年則進步至51%至65%;上櫃公司之欣雄天然氣公司亦連續3年列屬81%至100%,另一家上櫃之欣泰石油氣公司則自106、107年度列66%至80%提升至108年度之36%至50%(詳表3),前揭評鑑結果反映多數轉投資事業在公司治理方面仍有精進空間。
表3 已上市(櫃)之轉投資事業近3 (106至108)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結果情形 單位:%
年度
轉投資事業別
106
107
108
欣欣大眾市場公司(上市公司)81~100
81~100
81~100
欣高石油氣公司
(上市公司)
81~100
81~100
81~100
欣欣天然氣公司
(上市公司)
66~80
81~100
51~65
欣雄天然氣公司
(上櫃公司)
81~100
81~100
81~100
欣泰石油氣公司
(上櫃公司)
66~80
66~80
36~50
說 明:表內數據各轉投資事業參與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之評鑑結果,上市、上櫃公司分別評鑑,並依成績高低區分為7個級距,評鑑成績最高者列前5%,最低者則列81%至100%。
資料來源:歷年財團法人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年度公司治理評鑑系統之評鑑結果。網址:http://www.sfi.org.tw/cga/cga1。
綜上,近年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整體經營績效雖有提升,惟部分轉投資事業在退除役官兵安置就業政策之配合度欠佳,另已上市(櫃)之5家轉投資事業在近3年度之公司治理評鑑中,多數表現不甚理想,允宜透過退輔會會薦高階主管或董監事協助督促精進,改善該等事業之治理表現,俾提升轉投資之效益。
(分機:1912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