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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九、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探勘費用,並審慎評估區域風險並確實維護我方權益,以提升油氣探勘績效 日期:109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營業收支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黃俊傑

為提高我國自產能源比例,台灣中油公司長期投入國內、外與海域之油氣探勘工作,以改善國內所需能源倚重進口之現象;110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賡續編列48億7,500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0億118萬4千元減少1億2,618萬4千元(減幅2.52%),主要係委託檢驗試驗費減少所致。經查:

(一)近年度(104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決算數均未逾30億元,經費編列應與執行力相配合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編列48億7,500萬元雖較109年度預算數減少1億2,618萬4千元,惟其與104年度至108年度決算數(介於20.32億元至29.48億元之間)相較,則較108年度決算數高出28億4,306萬6千元;另104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之執行率最高為106年度之77.70%,最低為108年度之40.61%,106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之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且109年1至8月之實支數計11億9,001萬7千元僅占預算數之23.79%(詳表1)。據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三)規定:「…計畫經費需求應與執行力相配合…。」是以,110年度預算案復編列探勘費用48.75億元執行油氣探勘業務,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以避免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及經費鉅額保留情形一再發生。

表1 台灣中油公司104年度起探勘費用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預算數

6,960,806

5,495,049

2,826,042

4,160,308

5,003,913

5,001,184

4,875,000

決算數

2,947,919

2,267,889

2,195,701

2,573,975

2,031,934

1,190,017

-

執行率

42.35

41.27

77.70

61.87

40.61

23.79

-

說 明:109年度決算數為統計至8月底之實支數;110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各年度度預、決算書及109年8月會計月報。

(二)長期投入鉅資進行國內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部分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宜審慎評估辦理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33億211萬9千元,包括國外探勘32億1,183萬7千元、海域探勘56萬元及鑽井電測服務費暨其他設備檢驗費等8,972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34億3,150萬8千元,減少1億2,918萬9千元,減幅3.77%(詳表2)。

台灣中油公司長期持續投入鉅資,進行國內、海域及國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鑒於國內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部分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造成該公司以往年度油氣探勘損失,如:陸續遭遇委內瑞拉東、西帕里亞礦區受委內瑞拉礦區國有化政策,強制徵收台灣中油公司權益;厄瓜多政府修改石油法,規定外資油公司之礦區合約必須由原生產合約(Participation Contract,簡稱PC)轉換為服務合約(Service Contract)等損失。利比亞Murzuq 162礦區因利比亞仍持續動亂,考量礦區政治、技術、安全等風險因素,已通知利比亞國營油公司(NOC)終止礦區契約,正式退出礦區,終止探勘活動。上述案例顯示,海外探勘風險甚巨,該公司投入生產中礦區各項油氣生產工作,除宜加速已發現礦區之佐證評估,儘早規劃投產外,並宜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及地區政治情勢之掌握,妥擬退場機制,並確實維護我方權益,以避免發生投入鉅額探勘經費後,復因諸多因素而退出,致影響油氣探勘績效。

表2 109年度及110年度「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國外、海域及陸上探勘內容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預算

110年度預算案

經費

內容

經費

內容

國外探勘部分

3,340,882

1.合作探油分攤費用28.93億元:查德礦區7.42億元、澳洲礦區0.01億、新礦區21.50億元。

2.駐外單位經費4.48億元。

3,211,837

1.合作探油分攤費用27.21億元:新礦區27.12億元、印尼礦區0.08億元、澳洲礦區0.01億。

2.駐外單位經費4.9億元。

海域探勘部分

2,100

1.Husky合作契約區50萬。

2.台陽石油契約區50萬元。

3.F構造聯合開發區110萬元。

560

台灣海域礦區自力探測56萬元。

陸上探勘部分

88,526

鑽井電測服務費、穿測設備租賃及施工費、聘請顧問與顧問公司費用、度量衡、材料、車輛及其他設備之檢驗費等。

89,722

鑽井電測服務費、穿測設備租賃及施工費、聘請顧問與顧問公司費用、度量衡、材料、車輛及其他設備之檢驗費等。

經費

合計

3,431,508

3,302,119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預算(案)書。

綜上,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賡續編列「探勘費用」48億7,500萬元,較以前年度決算數遽增,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以避免經費鉅額保留。另鑒於海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風險高,尤其台灣中油公司近年積極於中東及新南向國家等地合作探勘油氣(如: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緬甸等),部分地區政治情勢相對不穩定,允應密切留意相關風險並妥為因應,以提升油氣探勘績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