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我國自產能源比例,台灣中油公司長期投入國內、外與海域之油氣探勘工作,以改善國內所需能源倚重進口之現象;110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賡續編列48億7,500萬元,較109年度預算數50億118萬4千元減少1億2,618萬4千元(減幅2.52%),主要係委託檢驗試驗費減少所致。經查:
(一)近年度(104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決算數均未逾30億元,經費編列應與執行力相配合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預算案「其他營業成本–探勘費用」編列48億7,500萬元雖較109年度預算數減少1億2,618萬4千元,惟其與104年度至108年度決算數(介於20.32億元至29.48億元之間)相較,則較108年度決算數高出28億4,306萬6千元;另104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之執行率最高為106年度之77.70%,最低為108年度之40.61%,106年度至108年度探勘費用之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且109年1至8月之實支數計11億9,001萬7千元僅占預算數之23.79%(詳表1)。據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四點(三)規定:「…計畫經費需求應與執行力相配合…。」是以,110年度預算案復編列探勘費用48.75億元執行油氣探勘業務,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以避免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及經費鉅額保留情形一再發生。
表1 台灣中油公司104年度起探勘費用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預算數
6,960,806
5,495,049
2,826,042
4,160,308
5,003,913
5,001,184
4,875,000
決算數
2,947,919
2,267,889
2,195,701
2,573,975
2,031,934
1,190,017
-
執行率
42.35
41.27
77.70
61.87
40.61
23.79
-
說 明:109年度決算數為統計至8月底之實支數;110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各年度度預、決算書及109年8月會計月報。
(二)長期投入鉅資進行國內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部分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宜審慎評估辦理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預算案編列「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33億211萬9千元,包括國外探勘32億1,183萬7千元、海域探勘56萬元及鑽井電測服務費暨其他設備檢驗費等8,972萬2千元,較109年度預算數34億3,150萬8千元,減少1億2,918萬9千元,減幅3.77%(詳表2)。
台灣中油公司長期持續投入鉅資,進行國內、海域及國外礦區之油氣探勘,惟鑒於國內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部分海外油氣探勘地區性政治風險相對較高,造成該公司以往年度油氣探勘損失,如:陸續遭遇委內瑞拉東、西帕里亞礦區受委內瑞拉礦區國有化政策,強制徵收台灣中油公司權益;厄瓜多政府修改石油法,規定外資油公司之礦區合約必須由原生產合約(Participation Contract,簡稱PC)轉換為服務合約(Service Contract)等損失。利比亞Murzuq 162礦區因利比亞仍持續動亂,考量礦區政治、技術、安全等風險因素,已通知利比亞國營油公司(NOC)終止礦區契約,正式退出礦區,終止探勘活動。上述案例顯示,海外探勘風險甚巨,該公司投入生產中礦區各項油氣生產工作,除宜加速已發現礦區之佐證評估,儘早規劃投產外,並宜加強對國際能源資源及地區政治情勢之掌握,妥擬退場機制,並確實維護我方權益,以避免發生投入鉅額探勘經費後,復因諸多因素而退出,致影響油氣探勘績效。
表2 109年度及110年度「探勘費用-專業服務費-委託檢驗試驗費」國外、海域及陸上探勘內容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9年度預算
110年度預算案
經費
內容
經費
內容
國外探勘部分
3,340,882
1.合作探油分攤費用28.93億元:查德礦區7.42億元、澳洲礦區0.01億、新礦區21.50億元。
2.駐外單位經費4.48億元。
3,211,837
1.合作探油分攤費用27.21億元:新礦區27.12億元、印尼礦區0.08億元、澳洲礦區0.01億。
2.駐外單位經費4.9億元。
海域探勘部分
2,100
1.Husky合作契約區50萬。
2.台陽石油契約區50萬元。
3.F構造聯合開發區110萬元。
560
台灣海域礦區自力探測56萬元。
陸上探勘部分
88,526
鑽井電測服務費、穿測設備租賃及施工費、聘請顧問與顧問公司費用、度量衡、材料、車輛及其他設備之檢驗費等。
89,722
鑽井電測服務費、穿測設備租賃及施工費、聘請顧問與顧問公司費用、度量衡、材料、車輛及其他設備之檢驗費等。
經費
合計
3,431,508
3,302,119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預算(案)書。
綜上,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賡續編列「探勘費用」48億7,500萬元,較以前年度決算數遽增,允宜審酌執行量能覈實編列,以避免經費鉅額保留。另鑒於海外油氣探勘、佐證、開發及生產等階段時程長且風險高,尤其台灣中油公司近年積極於中東及新南向國家等地合作探勘油氣(如:越南、印尼、馬來西亞、緬甸等),部分地區政治情勢相對不穩定,允應密切留意相關風險並妥為因應,以提升油氣探勘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