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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110年度預計辦理4項新興專案計畫,舉債比率逾6成,且其中2項計畫預期無法回收,允宜妥為控管工期與成本,提升投資效益 日期:109年11月 報告名稱: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110年度營業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方面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黃俊傑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預算總額398億8,954萬2千元,其中專案計畫部分244億4,680萬4千元包含繼續計畫9項、預算238億4,495萬6千元及新興計畫4項、預算6億184萬8千元。經查:

(一)110年度預計辦理4項新興專案計畫,其中2項計畫投資總額逾500億元

為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規劃及綠色能源產業政策等,該公司110年度預計辦理「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以下稱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以下稱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示範級軟碳製程工場新建投資計畫」及「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 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等4項新興專案計畫,投資總額分別為521.85億元、514.32億元、79.88億元及70.19億元,執行期間由4.5年至10年不等,4項計畫預計現值報酬率均為正值,惟其中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等2項計畫淨現值為負數,且均無法於使用壽年35年內回收(詳表1)。

表1 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新興專案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年

計畫

名稱

計畫內容

投資

總額

執行

期間

外借資金

效益分析

金額

占投資

總額比率

現值

報酬率

淨現值

投資回收年限

L11002 天然氣事業部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

於觀塘工業區及專用港站址新建第二席碼頭等港埠設施,並使用既有填42區13公頃及外海填區21公頃,興建 6座 18萬公秉地上型液化天然氣儲槽及1,200噸/時(含備用200噸/時)之氣化設施,並與第1期設施銜接及合併操作營運

521.85

110.1

119.12

327.87

62.83

2.67

-79.22

無法

回收

L11001 天然氣事業部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

於臺中港北填方區(Ⅲ)及南填方區(Ⅳ)-2約 64公頃用地,增建4座 18萬公秉液化天然氣儲槽、1,600噸/時之氣化設施(含600噸/時備用機組)及2席卸收碼頭

514.32

110.1

117.12

330.12

64.19

3.19

-39.48

無法

回收

E11001

示範級軟碳製程工場新建投資計畫

新建示範級工場單元含:

1.處理12萬噸/年重質油延遲焦化工場。

2.5,000噸/年軟碳生產工場~研磨分級和高溫 碳化等單元。

79.88

110.1

114.6

51.94

65.03

6.55

17.16

11.40

M11001

煉製事業部大林廠增產 0.3wt%超低硫燃料油及改質瀝青生產中心投資計畫

興建日煉3萬桶之真空蒸餾單元、8仟桶之溶劑脫柏油單元、改質瀝青及塗料瀝青生產裝置、瀝青儲槽及摻配系統、第九柴油加氫脫硫工場設備更新、以及相關附屬設備

70.19

110.7

114.12

45.66

65.05

11.05

43.95

8.60

合計

1,186.24

-

755.59

63.70

-

-

-

資料來源:台灣中油公司提供資料及110年度預算書。

(二)4項新興計畫舉債比率逾6成,且其中2項計畫不具經濟效益

1.中油公司近年舉借債務呈逐年增加趨勢,利息費用居高不下,110年度新增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等4項新興計畫,投資總額合計1,186.24億元,預計舉借資金755.59億元,舉債比率達63.70%,致利息負擔更加沉重。

2.關於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據說明係為符合第三接收站規劃營運量600萬噸/年,因應第一期儲槽僅興建2座儲槽之營運風險辦理;依監察院調查報告指出:台灣中油公司辦理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投資計畫(即第一期計畫),於站址評估及可行性研究階段已知悉藻礁議題為當地民眾及輿情重視,卻任由委託廠商率爾作成藻礁調查報告結論,致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決議開發面積自232公頃縮減至23公頃、開發規模僅保留2座儲槽,嚴重影響計畫原定效益,該公司後續於二期計畫推動過程應審慎辦理環境及生態調查,並廣徵專家學者及環保團體意見,避免重蹈覆轍。該計畫淨現值為負79.22億元,且無法於使用壽年內回收,投資不具經濟效益,惟因涉及國家能源轉型政策及國內天然氣供氣穩定與安全而具辦理必要性,允宜以第一期計畫推動所引起爭議為戒,參據監察院建議審慎辦理環境生態調查,並適時公布相關資訊以降低外界疑慮,俾使計畫順利推動。

3.另臺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係配合臺中港務分公司辦理之外廓防波堤工程時機,規劃碼頭遷外港作業,於北填方區(Ⅲ)及南填方區(Ⅳ)-2增建輸儲設施,以提升台中港LNG儲存及供應能力,惟現值報酬率為3.19%,小於資金成本率3.73%,淨現值為負39.48億元,投資不具經濟效益;且依可行性研究報告說明,該計畫區海側屬中華白海豚活動熱區範圍,臺中港務分公司正辦理外廓防波堤之環境影響評估作業,將就白海豚進行調查並提出因應對策,未來若外廓防波堤環境影響評估無法通過,將以內港碼頭取代外港碼頭進行卸收作業,該計畫年營運量則將由300萬噸/年降為200萬噸/年,現值報酬率降為2.13%,淨現值為負102.3億元;另據說明:因碼頭與計畫廠址區位已受限制,無法採用其他方式作為本計畫之替代方案。爰此,該公司允宜注意臺中港務分公司調查結果,加強與居民、環保團體及專家學者溝通協調,並掌握興建期程及管控成本,積極提升計畫效益。

綜上,為配合政府能源轉型政策規劃及綠色能源產業政策,台灣中油公司110年度新增4項專案計畫,惟舉債籌資比率偏高,且第三座液化天然氣接收站二期投資計畫及台中廠港外擴建(四期)投資計畫等2項計畫投資金額均逾500億元,然預期無法回收,不具經濟效益,允宜掌握興建期程,妥適控管成本,俾利達成計畫目的並積極提升投資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