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金控110年度於「合併損益預計表」編列本期淨利68億736萬5千元,主要係依權益法認列3家子公司盈餘(虧損),包括臺灣銀行淨利77億9,262萬1千元、臺銀人壽虧損5億4,532萬元及臺銀證券淨利1億5,647萬1千元及歸屬母公司收支相抵後之虧損5億9,640萬7千元。經查:
(一)臺灣金控近年來認列各子公司之投資收益情形
由表1觀之,臺灣金控認列子公司台灣銀行之投資收益數自105年度之176億5,405萬8千元,減至108年度之113億9,041萬3千元,3年間對母公司之合併淨利減少62億6,364萬5千元(減幅35.48%);同期間認列臺銀證券之投資收益數則自105年度之4,364萬9千元,增至108年度之1億9,743萬4千元;另臺銀人壽則因營運不佳,每年皆為虧損,致金控母公司自105年度至108年度累計已認列投資虧損達88億5,355萬4千元。
(二)為健全臺灣金控資本結構,行政院核准自104年起該金控可供繳庫盈餘暫免予繳庫
由於銀行業務係該金控公司之主要獲利來源,惟由前述,近年來臺灣銀行之營運雖仍有獲利,惟有衰退情形。另臺銀人壽則營運狀況始終不甚理想,自102年度起迄108年度已連續虧損7年無法由虧轉盈。
為健全台灣金控及臺灣銀行子公司資本結構,本院於審議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臺灣金控部分時曾作成決議,略以:「在政府年度決算收支如獲平衡之前提下,臺灣銀行及臺灣金控104年度及105年度決算盈餘得免予繳庫。」嗣行政院考量臺灣銀行尚須增裕資本,以符合我國資本適足率標準,爰同意106年度至108年度臺灣金控可供繳庫盈餘仍暫准免予繳庫,留待以後年度分配。據臺灣金控提供之補充資料,自104年度至108年度止免予繳庫盈餘金額分別為27億元、42.02億元、19.08億元、12.65億元及20.62億元,合計 121.37億元。
綜上,金融控股公司成立旨在藉由金融跨業經營,以發揮綜合經營效益。惟近年來臺灣金控按權益法認列主要獲利來源之臺灣銀行子公司之投資利益逐年遞減,另臺銀人壽子公司截至108年度已連續7年虧損尚無法由虧轉盈,致每年侵蝕母公司臺灣金控之合併獲利。該金控除賡續辦理政府賦予之政策任務外,允應積極強化其優質公股行庫之品牌形象,整合旗下銀行、壽險及證券等各事業體資源,擴大辦理利基業務,以使每年能創造更多盈餘挹注國庫收益,達成金控公司成立後擴大經營綜效之目的。
表1臺灣金控105-108年度依權益法認列各子公司之投資損益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 子公司
臺灣銀行
臺銀人壽
臺銀證券
105
17,654,058
-2,600,704
43,649
106
10,354,328
-3,034,141
208,385
107
10,245,206
-978,894
125,742
108
11,390,413
-2,239,815
197,434
資料來源:臺灣金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