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臺灣銀行110年度預算書載列之補辦預算事項所揭,計有3項補辦預算,分別為「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計畫補辦預算1億3,488萬6千元及「資金之轉投資」計畫補辦預算8,648萬3千元,為參與2家轉投資事業之現金增資認購及新增股份承購,合計2億2,316萬9千元。經查:
(一)預算法有關補辦預算之規定
按預算法第88條第1項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之執行,如因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遷或正常業務之確實需要,報經行政院核准者,得先行辦理,並得不受第25條至第27條之限制。但其中有關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之轉投資、資產之變賣及長期債務之舉借、償還,仍應補辦預算。每筆數額營業基金3億元以上,其他基金1億元以上者,應送立法院備查;但依第54條辦理及因應緊急災害動支者,不在此限。」同條第3項另規定:「第1項所稱附屬單位預算之正常業務,係指附屬單位經常性業務範圍。」
(二)110年度臺灣銀行補辦預算項目及金額
依臺灣銀行100年度預算書及提供之補充資料,分述各項補辦預算內容如下:
1.「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補辦預算1億3,488萬6 千元:據該行表示,該計畫主要係配合政府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衝擊,爰依照財政部召開「109年度加強資本支出計畫會議」並經該行評估有提升現有資訊設備需求;爰辦理採購資訊硬體設備一批,以提振國內經濟及擴大內需,經行政院109年5月25核定先行辦理並於110年度補辦預算。據該行提供補充資料,至109年9月底已汰換購置個人電腦(含液晶螢幕)、連線端末設備、筆記型電腦、海外分行開放系統高速磁碟機組擴充、信託系統備援主機提升及電腦機房管理設備提升等多項資訊設備,執行數1億2,720萬元(執行率94%,差額為標餘款),計畫已執行完畢。
2.「資金之轉投資」補辦預算8,648萬3千元:
(1)因應轉投資事業「國泰金融控股(股)公司」之營運及資金擴充需求,經行政院108年11月15日核准臺灣銀行參與其現金增資股認購,計增加投資 7,646萬2 千元。
(2)另考量財金資訊(股)公司之獲利穩健,經行政院109 年6月1日函核准該行承購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公司所持有之財金公司股份,計新增投資 1,002萬1 千元。
3.揆上開補辦預算雖均依規定報行政院核准於108年度及109年度先行辦理,並於110年度補辦預算。惟該行近年補辦預算情事頻繁,於105年度至110年度間均有若干計畫以補辦預算方式處理,又部分計畫金額頗鉅(詳表1),仍宜事先妥為規劃預算編列事宜,以改善連年均有計畫先執行而於事後須補辦預算之情事。
綜上,臺灣銀行連續6年均有若干計畫以補辦預算方式辦理,允宜強化事前規劃作業,計畫經費儘可能以年度預算支應辦理,以改善補辦預算頻仍情事,發揮預算之財務控管功能。
表1 臺灣銀行105~110年度補辦預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金額
2,810,412
22,906,284
1,000
175,000
843,200
221,369
補辦預算事項
資金之轉投資
1.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2.資金之轉投資
資金之轉投資
資金之轉投資
資金之轉投資
1.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2.資金之轉投資
說 明:各年度係補辦預算年度。
資料來源:臺灣銀行各年度預算書。
(分機:1919 卓庭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