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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六、107年度及108年度連續短絀,惟後續仍有開發新市鎮之龐大資金需求,允宜研謀開源節流,俾基金財務健全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住宅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新市鎮開發基金107年度及108年度連續兩年決算短絀各為7億2,657萬5千元及17億1,187萬6千元,預計109年度及110年度預算賸餘各為1億1,872萬1千元及852萬5千元。經查:

(一)107年度及108年度各補助住都中心8億元、108年業務收入銳減,致該2年度決算連續短絀

該基金105年度及106年度決算賸餘分別為32億9,493萬6千元及5億1,952萬9千元。惟107年度及108年度各補助住都中心8億元,加以108年業務收入由105年度至107年度之54億餘元、18億餘元及20億餘元銳減至3億餘元,因而轉為短絀各為7億2,657萬5千元及17億1,187萬6千元,109年度及110年度預算賸餘為1億1,872萬1千元及852萬5千元(詳表1)。

(二)後續仍有開發新市鎮之龐大資金需求,允宜研謀開源節流,俾基金財務健全

該基金主要任務為開發新市鎮,透過投入成本開發、出售獲利及再投入成本開發之循環運用方式,持續推動業務,按該基金刻正進行淡海、高雄及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之開發,仍須持續投入開發成本。據營建署統計,該基金99年度至108年度累計繳庫數138.27億元,預估於110年底尚有15.45億元之未分配賸餘,惟未來須支付淡江大橋補助款31.48億元、高雄新市鎮科學園區開發案預估經費339億元等開發新市鎮之資金需求,是以,後續資金需求龐大,相關賸餘已不足支應,允宜研謀開源節流,俾基金財務健全。

表1 新市鎮開發基金105至110年度收支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5年度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業務收入

5,411,527

1,892,332

2,049,474

304,748

265,120

-

業務外收入

402,659

94,224

68,066

54,563

51,191

18,185

收入合計

5,814,186

1,986,556

2,177,540

359,311

316,311

18,185

業務成本與費用

2,519,233

1,466,455

2,837,553

2,062,224

197,090

9,160

業務外費用

17

572

6,562

8,963

500

500

支出合計

2,519,250

1,467,027

2,844,115

2,071,187

197,590

9,660

本期餘絀

3,294,936

519,529

-726,575

-1,711,876

118,721

8,525

說  明:104年度至108年度為決算數,109年度至110年度為預算數。

資料來源:營建建設基金109年度及110年度預算書。

綜上,該基金係透過投入成本開發、出售獲利及再投入成本開發之循環運用方式,持續投入開發,惟因107年度及108年度各補助住都中心8億元、108年業務收入銳減,致該2年度決算連續短絀。而該基金自99年度至108年度累計繳庫數138.27億元,雖預估於110年底尚有15.45億元之未分配賸餘,惟已不足支應後續開發新市鎮之龐大資金需求,允宜研謀開源節流,俾基金財務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