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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八、高雄新市鎮開發引進人口數偏低,後期發展區規劃設置科學園區,允宜積極與相關機關偕同推動,以提升整體開發成效 日期:109年10月 報告名稱:營建建設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10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住宅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楊慧敏 高振源

新市鎮開發基金110年度「存貨-營建及加工品」及「存貨-在建工程」各編列1億2,062萬元及1億4,119萬4千元,係辦理高雄新市鎮開發經費2億6,181萬4千元。經查:

(一)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變更情形

為紓解高雄都會區中心都市成長壓力,行政院於81年8月間核定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計畫採區段徵收、分期分區(3期4區)辦理,都市計畫年期原至106年止,後依高雄市政府103年3月10日公告發布實施之「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主要計畫(第2次通盤檢討)案(第2階段)」,將都市計畫年期調整至110年止,並修正為第1期發展區(區分為綜合示範社區及墳墓用地)及後期發展區(第2期發展區)。

(二)高雄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之綜合示範社區人口引進數仍偏低,整體開發成效容待提升

高雄新市鎮開發迄今已逾20年,第1期發展區綜合示範社區截至108年度已投入110億9,229萬6千元,截至109年8月底止仍有未銷售土地面積21.56公頃,已引進人口數約8千人(詳表1),較預期規劃目標24萬人差距甚大,難發揮紓解都會區中心都市人口成長壓力之效益,整體開發成效容待提升。

表1 高雄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開發情形表

項目

第1開發區

墳墓用地

迄108年底止已投入成本(億元)

110.92

4.23

迄109年8月底止已銷售面積(公頃)

住宅區:35.44

商業區:2.41

其他:15.17

合計:53.02

迄109年8月底止已銷售金額(億元)

126.81

迄109年8月底止未銷售面積(公頃)

住宅區:3.20

商業區:8.16

其他:10.20

合計:21.56

產業專用區:3.55

迄109年8月底止已引進人口數

約8千人

資料來源:營建署。

(三)後期發展區擬規劃設置科學園區,允宜積極與相關機關偕同推動,以提升整體開發成效

另詢據營建署表示,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將交由高雄市政府辦理,該府原於106年10月間「修訂高雄新市鎮開發執行計畫草案」報請行政院核定。後於107年7月間行政院政務委員視察指示後期發展區將規劃設置科學園區,並由營建署負責都市計畫變更作業;高雄市政府負責執行開發工程;科技部將其納編為科學園區;台糖公司無條件提供土地,與園區合作開發,截至109年8月底之辦理情形如表2,惟鑑於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事涉營建署、高雄市政府及科技部等機關之權責分工,該區之開發仍屬規劃初期,仍待積極與相關機關偕同推動,以提升整體開發成效。

表2 高雄新市鎮後期發展區辦理情形表

項目

辦理進程

都市計畫變更作業(營建署)

1.107年9月14日於橋頭區公所召開「變更高雄變更高雄新市鎮特定區計畫(配合產業發展設置產業用地)案」草案座談會,加強都市計畫研擬規劃階段之民眾參與機制。

2.107年10月16日依都市計畫法第27條第1項第4款規定同意辦理本案都市計畫個案變更。

3.107年12月7日起至108年1月6日止,都市計畫個案變更書、圖於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橋頭區公所、岡山區公所、燕巢區公所等公告欄公開展覽30天。

4.107年12月21日及22日於燕巢區公所、橋頭區公所、岡山區公所舉辦都市計畫個案變更公開展覽期間說明會。

5.108年1月至3月內政部都委會召開4次專案小組會議討論。

6.108年5月17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專案小組聽取本案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簡報。

7.108年6月5日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聽取本案區段徵收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及預審本案區段徵收範圍及抵價地比例。

8.108年10月29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56次會議審議完成,並依該次會議決議,於109年2月19日至3月20日辦理第2次公開展覽,於2月26日舉辦說明會。

9.109年7月14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972次會議審議通過。

科學園區設置作業(科技部南科管理局)

1.108年3月科技部陳報高雄新市鎮開發為科學園區可行性評估報告。

2.108年12月6日行政院核定南部科學園區高雄第二園區(橋頭)籌設計畫

3.南部科學園區橋頭園區開發計畫環境影響說明書經提109年2月12日環保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第371次會議討論,決議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刻正辦理二階環評。

說  明:截至109年8月底之辦理情形。

資料來源:營建署。

綜上,高雄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開發迄今已逾20年,惟人口進駐僅8千餘人,後期發展區規劃設置科學園區,事涉營建署高雄市政府及科技部等機關之權責分工,目前尚處規劃初期,仍待積極與相關機關偕同推動,以提升整體開發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