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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二二、為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允宜檢討強化各項水資源經理政策規劃及執行成效,並因地制宜研謀善策,俾穩定各地供水 日期:111年9月 報告名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世界經濟論壇發布之「2022年全球風險報告」指出,氣候行動失敗及極端氣候為當前最主要之風險來源。政府為因應氣候劇變造成之洪旱災害,提供穩定水資源,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預計8年投入854.24億元,推動各項重大水資源開發建設。經查:

(一)自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推動後,水資源開發建設經費大幅增加,以112年度共編列158.83億元為近10年最高

揆諸近10年中央政府投入水資源開發建設預算(詳表1),103至105年每年度平均編列40.35億元,自106年起推動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平均每年度預算數118.32億元,較以前年度大幅提升,112年度共編列158.83億元,為近10年最高,其預算編列情形說明如下:

1.水利署公務預算「水資源開發及維護」107至110年度預算大幅減少,主要係因湖山水庫及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等計畫陸續完成,以及部分重大水資源開發計畫移列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辦理(如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及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3、4期),至112年度除延續性計畫外,另為調度與穩定新竹與中部地區供水,及增加枯旱時期備援供水能力,新增「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及「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第二期」等3項新興計畫,共編列30.94億元,屬近5年最高。

2.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第1至3期(106至111年度)「水與發展」共辦理20項計畫,已編列特別預算603.49億元,112年賡續辦理第4期,主要延續前3期11項計畫,預計再投入183.84億元(包含112年度127.89億元及113年度55.95億元)。

表1 近10年度中央政府投入水資源開發建設經費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 度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前瞻第1期

前瞻第2期

前瞻第3期

前瞻第4期

特別預算

(前瞻計畫「水與發展」)

-

-

-

86.75

54.29

93.88

134.75

110.72

123.10

127.89

公務預算

(水利署「水資源開發及維護」)

48.78

38.87

33.40

21.19

6.65

4.91

2.35

3.16

27.69

30.94

合計

48.78

38.87

33.40

107.94

60.94

98.79

137.10

113.88

150.79

158.83

資料來源:水利署各年度預算書及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各期特別預算。

(二)為因應氣候變遷,強化各區水資源調度,以滿足各地用水需求,允宜審慎盤點分析並詳實規劃

行政院於105至106年陸續核定北、中、南、東部及離島各區域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作為至目標年120年水資源經理參考藍圖,每4至6年滾動檢討,後經綜整檢討前述計畫,盤點全臺水資源待改善問題及相關因應對策,將水資源經理目標年延伸至125年,於110年8月間核定「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優先推動「流域整體經營管理」、「打造西部廊道供水管網」及「強化科技造水」等3項經營主軸,配合「管理」、「節流」、「調度」、「備援」及「開源」等5大經營策略,作為臺灣各地區與離島水資源規劃及推動之上位指導計畫。

據上開計畫推估分析顯示(詳表2),除東部及離島外,其餘各區域125年用水需求預計較108年上升,倘在不推動任何水資源強化措施情境下,北部及中部108年供水能力雖足以供應,然考量用水成長成區域性差異,仍有部分地區將產生供水缺口,至南部全區則可能不敷其用水需求。又臺灣降雨空間及時間差異極大,以水利署公布之110年各區域雨量豐枯期間比較表(詳表3),因氣候變遷之影響,110年度各區豐枯期雨量差距較歷年平均擴大,並以中南部地區豐枯相對較大,為提升水資源運用效率,縮小各區域降雨不均問題,經濟部已陸續規劃調度系統(如112年新增之「石門水庫至新竹聯通管工程計畫」及「臺中至雲林區域水源調度管線改善計畫」等),惟近年部分工程遭監察院糾正或審計部提出審核意見如次:

1.監察院於110年4月間糾正:「板新地區供水改善計畫二期工程」自95年核定後,歷經3次修正已於108年10間通水,惟因用地取得及廢棄土方清運等問題未能解決,且經濟部亦未積極督促協調,減作部分工程,致該計畫未達預期效能(每日供水101萬噸降至每日供水72萬噸),無法靈活調度北區整體水資源。

2.審計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具審核意見:「大安大甲溪水源聯合運用輸水工程計畫」因有條件通過環評之審查結論經法院判決撤銷、后里第二淨水場經環評審查決議不應開發等,須暫緩執行及重新規劃開發作業,嚴重影響計畫推動進程,亟待檢討改善。該計畫經水利署檢討後變更辦理內容,重新提報核定後,111年於公務預算編列預算辦理。惟110年度審計部再提具審核意見:「氣候變遷下臺中地區公共用水存有長期供需缺口,又水利署推動大安大甲溪聯通計畫雖自115年起可滿足用水需求,惟要徑工程延長履約期限且逾原訂期程尚未決標,…。」

表2 108及125年度各區域公共用水(含生活及工業用水)供需(預估)概況表 單位:萬噸/日

區 域

108年水資源供需現況

目標年(125年)用水需求情形

供水能力

用水需求

用水需求

可能供水缺口區域

北部(宜蘭、基隆、臺北、新北、桃園、新竹)

574.40

503.80

510.20

18.50

(新竹)

中部(苗栗、臺中、彰化、南投、雲林)

269.30

250.35

267.09

9.99

(苗栗、臺中、彰化)

南部(嘉義、臺南、高雄、屏東)

310.00

292.50

349.10

39.10

(全區)

東部及離島(花蓮、臺東、澎湖、金門、馬祖)

34.59

24.36

22.83

-

合計

1,188.29

1,071.01

1,149.22

67.59

說 明:目標年(125年)可能供水缺口區域,係將各縣市現況供水能力與目標年用水需求產生缺口地區相加,無缺口或有餘裕者不列入,非整體現況供水能力與目標年用水需求相減。

資料來源: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核定本。

表3 110年度各區域豐枯期間雨量之比較表    單位:毫米;%

區 域

110年度

歷年平均(38~109年)

豐水期

(5-10月)

枯水期

(11-4月)

豐枯比

豐水期

(5-10月)

枯水期

(11-4月)

豐枯比

北部

1,958

804

71:29

1,884

1,039

64:36

中部

1,882

218

90:10

1,654

495

77:23

南部

3,112

143

96:04

2,262

280

89:11

東部

1,949

483

80:20

1,967

567

78:22

臺灣全區

2,256

377

86:14

1,940

560

78:22

說 明:豐枯比為豐水期與枯水期雨量所佔平均年雨量之百分比。

資料來源:110年度臺灣水文年報總冊。

按「臺灣各區水資源經理基本計畫」設定之關鍵績效指標,為加強供水韌性因應極端異常氣候,預計125年達到強化水源備援調度及跨區支援輸水能力等(117年則應增加區域間互相支援能力每日148萬噸),然因北、中、南部均有部分調度瓶頸亟待克服,允宜審酌氣候變遷之影響,滾動式檢討分析各區推動困境,審慎規劃後續辦理計畫,並加強工程進度控管,以符合各區水資源調度所需。

綜上,中央政府自106年起辦理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推動各項水資源開發、調度及管理等建設,112年於公務預算及特別預算共編列158.83億元,為近年最高,然部分水資源開發或調度建設容有改善空間,允宜因地制宜滾動檢討各項水資源經理規劃措施之完備性,以穩定各地供水。

(分機:1922 羅玉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