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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二八、近年我國嬰兒死亡率高於OECD會員國之中位數,且109至110年各市縣之最高及最低差距倍數呈擴增,允宜妥設合理目標並提升優化兒童醫療照護等計畫效益 日期:111年9月 報告名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110年度我國出生人數15萬3,820人,為70年度以來最低;且109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亦高於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會員國中位數,爰強化兒童醫療照護為重要工作。衛生福利部(以下簡稱衛福部)及所屬110至113年度共同推動「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其中112年度合計編列6億3,141萬2千元(衛福部4億9,532萬8千元、國民健康署6,320萬元、社會及家庭署7,288萬4千元)。經查:

(一)110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均高於105年度,另109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高於OECD會員國嬰兒死亡率中位數

105年度至110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介於3.6‰至4.2‰,其中110年度嬰兒死亡率4.1‰高於109年度之3.6‰;另105年度至110年度我國新生兒死亡率介於2.4‰至2.7‰,而110年度新生兒死亡率2.7‰為105年度以來最高(詳表1)。

表1 近年我國嬰兒死亡率及新生兒死亡率 單位:人/每千活產

年度

嬰兒死亡率

新生兒死亡率

105

3.9

2.4

106

4.0

2.5

107

4.2

2.6

108

3.8

2.4

109

3.6

2.4

110

4.1

2.7

資料來源:衛福部「歷年新生兒、嬰兒及孕產婦死亡概況」表。

比較近年我國新生兒死亡率、嬰兒死亡率與OECD會員國之差距(詳表2),109年度我國新生兒死亡率2.4‰與OECD會員國中位數相當,惟109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3.6‰,則高於OECD會員國中位數之3.2‰。由於嬰兒死亡率為衡量一個國家兒童健康水準之重要指標,顯示我國兒童醫療體系之完善,尚有改善空間。

表2 我國與OECD等國家嬰兒死亡率、新生兒死亡率表 單位:人/每千活產

國家/地區

嬰兒

新生兒

年度

死亡率

年度

死亡率

中華民國

2020

3.6

2020

2.4

OECD中位數

各國最新可取得年度

3.2

各國最新可取得年度

2.4

日本

2020

1.8

2020

0.8

芬蘭

2020

1.8

2020

1.3

斯洛維尼亞

2020

2.2

2020

1.4

愛沙尼亞

2020

1.4

2020

0.9

挪威

2020

1.6

2020

1.3

瑞典

2020

2.4

2020

1.7

捷克

2020

2.3

2020

1.6

冰島

2020

2.9

2020

1.8

義大利

2020

2.4

2019

1.7

葡萄牙

2020

2.4

2020

1.7

西班牙

2020

2.6

2020

1.8

韓國

2020

2.5

2020

1.3

奧地利

2020

3.1

2020

2.5

愛爾蘭

2020

3.0

2020

2.3

立陶宛

2020

2.8

2020

1.9

以色列

2020

2.5

2020

1.6

盧森堡

2020

4.5

2020

3.9

澳大利亞

2020

3.2

2020

2.4

德國

2020

3.1

2020

2.2

希臘

2020

3.2

2020

2.3

匈牙利

2020

3.4

2020

2.1

瑞士

2020

3.6

2020

3.0

比利時

2020

3.3

2019

2.5

荷蘭

2020

3.8

2020

2.9

丹麥

2020

3.2

2020

2.7

法國

2020

3.6

2020

2.6

英國

2020

3.6

2020

2.7

波蘭

2020

3.6

2020

2.6

拉脫維亞

2020

3.5

2020

2.4

紐西蘭

2018

4.3

2018

3.0

加拿大

2020

4.5

2020

3.5

斯洛伐克

2020

5.1

2020

3.1

美國

2020

5.4

2020

3.6

智利

2020

5.6

2020

4.3

土耳其

2020

8.5

2020

5.5

墨西哥

2020

13.8

2020

7.9

斯洛維尼亞

2020

2.2

2020

1.4

哥斯達黎加

2020

7.9

2020

5.8

說 明:未排除出生體重小於500公克或懷孕週數小於22週之活產個案。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

(二)花蓮縣等5市縣連續4年嬰兒死亡率高於全國平均數,且各市縣間最高及最低嬰兒死亡率之差距倍數擴增,新生兒死亡率差距則縮小

觀察107年度至110年度各縣市嬰兒死亡率資料(詳表3),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高雄市及新北市等5市縣連續4年嬰兒死亡率高於全國平均數,顯示前揭市縣嬰兒死亡率相對偏高。

表3 107年度至110年度嬰兒死亡率高於全國平均數之市縣明細表

單位:人/每千活產

項目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全國平均數

4.2

3.8

3.6

4.1

高於全國

平均數之

縣市及其

嬰兒死亡率

花蓮縣10.0

宜蘭縣7.5

屏東縣7.5

嘉義縣6.2

臺東縣6.0

嘉義市5.9

澎湖縣5.7

高雄市5.5

基隆市5.5

臺北市4.5

新北市4.3

臺東縣6.8

苗栗縣6.2

澎湖縣6.1

基隆市5.8

花蓮縣5.8

南投縣5.7

高雄市5.4

新北市5.0

宜蘭縣4.3

屏東縣4.2

新竹市3.9

臺東縣9.6

屏東縣6.4

嘉義縣5.6

新竹縣5.5

新竹市5.5

嘉義市5.1

花蓮縣4.7

高雄市4.6

苗栗縣4.4

新北市3.9

宜蘭縣3.9

花蓮縣9.7

連江縣8.5

屏東縣6.8

新竹市5.9

高雄市5.8

澎湖縣5.3

苗栗縣5.2

雲林縣5.1

新北市4.6

臺東縣4.5

臺南市4.4

基隆市4.3

說 明:表列縣市別係依各該縣市當年度嬰兒死亡率,由高至低排序。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公告「縣市別新生兒、嬰兒及孕產婦死亡概況」。

觀察各市縣近年嬰兒及新生兒死亡率資料(詳表4),107-108年度及109-110年度嬰兒死亡率排名前3者皆為花蓮縣、臺東縣、屏東縣,且市縣間嬰兒死亡率最高與最低之差距由4.94倍增加為7.58倍;新生兒死亡率部分,花蓮縣及屏東縣皆為107-108年度及109-110年度排名前3者,市縣間最高與最低之差距則由5.54倍下降至4.87倍。

表4 近年嬰兒及新生兒死亡率之縣市比較表 單位:人/每千活產

項目/縣市別

嬰兒死亡率

新生兒死亡率

107-108年度

109-110年度

107-108年度

109-110年度

排名

前3者

花蓮縣7.9

臺東縣6.4

屏東縣5.9

花蓮縣7.2

臺東縣7.05

屏東縣6.6

花蓮縣6.65

屏東縣3.75

宜蘭縣3.75

臺東縣5.60

屏東縣5.35

花蓮縣4.65

最低

金門縣1.6

金門縣0.95

彰化縣1.2

彰化縣1.15

最高最低差距

4.94倍

7.58倍

5.54倍

4.87倍

說 明:考量部分縣市之嬰兒出生數及死亡數較低或為0、新生兒死亡數較低或為0,其死亡率波動甚大,爰以2年度平均數值比較,且平均數值為0者,不列入比較。

資料來源:整理自衛福部公告「縣市別新生兒、嬰兒及孕產婦死亡概況」,自行計算。

(三)110年度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雖皆達成績效指標之目標,惟各市縣嬰兒死亡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差距仍大,允宜妥設合理目標加強辦理

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共訂定9項量化績效指標,例如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每年平均下降大於0.1‰等(詳表5),110年度雖皆達成9項量化指標之目標值,惟我國110年度嬰兒死亡率4.1‰高於109年度之3.6‰、且109年度我國嬰兒死亡率高於OECD嬰兒死亡率中位數,而各縣市嬰兒死亡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差距仍大,顯示除前揭部分指標未符激勵原則外,尚宜積極推動各項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俾縮小各縣市嬰兒死亡率及新生兒死亡率差距,以全面提升兒童醫療照護成效。

表5 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之績效指標表

績效指標

衡量基準

年度

110年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每年平均下降大於0.1‰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目標值

4.6‰

實際值

4.9‰

每縣市至少1家重點醫院為周產期母嬰醫療中心

達成縣市比率

目標值

50%

實際值

50%

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

(產檢至少4次的高風險收案產婦人數/當年被收案且於隔年5月前有生產的產婦人數)*100%

目標值

86%

實際值

87.5%

極低出生體重(<1500公克)兒關懷追蹤

(接受追蹤或結案之極低出生體重兒人數/符合極低出生體重兒追蹤條件之總人數) *100%

目標值

70%

實際值

96%

每縣市至少1家重點醫院提供24小時之兒童緊急傷患就醫服務

達成縣市比率(排除資源充沛區)

目標值

85%

實際值

85%

分區建立兒童重難罕症焦點團隊

兒童重難罕症焦點團隊數

目標值

6

實際值

6

核心醫院具備兒童重症運送的專業能力

兒童重症運送專業團隊數

目標值

1

實際值

1

逐年提升未滿3歲之兒童有專責醫師照護的涵蓋率

(幼兒專責醫師收案未滿3歲之兒童人數/全國未滿3歲之兒童人數)100%

目標值

10%

實際值

10%

逐年提升育有6歲以下脆弱家庭育兒指導服務涵蓋率

達成市縣比率

目標值

30%

實際值

81.82%

資料來源:衛福部提供及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110-113年度)(核定版),109年2月。

綜上,我國在少子化危機下,嬰兒死亡率卻高於多數OECD會員國,且近年各縣市間嬰兒死亡率差距擴大,而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雖達成整體績效目標,惟指標訂定未符激勵原則,尚需積極辦理相關計畫,俾利建構完備之兒童醫療體系與支援系統。

(分機:1925 賴欣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