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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三五、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於110年10月召開,國家語言發展報告與方案近期亦已核定,允宜積極推動以利國家語言傳承及復振 日期:111年9月 報告名稱: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整體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參、施政計畫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為尊重我國語言文化多樣性、保障臺灣社會之多元語言文化與族群語言共榮發展,客家基本法、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國家語言發展法分別於99年1月、106年6月及108年1月制定公布並施行,其中國家語言發展法明定保障臺灣各固有族群之自然語言與臺灣手語之傳承、復振及發展,且政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並調查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經查:

(一)首次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於110年10月9日召開

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定期召開國家語言發展會議,研議、協調及推展國家語言發展事務。」及其施行細則第4條第1項及第2項規定:「中央主管機關依本法第5條辦理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下稱語發會議),得以全國及分區之論壇、座談會或其他會議形式辦理,並以2年召開一次為原則,必要時得召開臨時會議。」、「語發會議應就下列事項予以研議討論:一、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發展現況。二、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復振措施及相關推動方案。三、國家語言政策執行成果及其他相關建議。」

首次國家語言發展會議係由文化部會同教育部、客家委員會(以下簡稱客委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以下簡稱原民會)共同主辦,並邀請縣市政府、專家學者、民間團體及一般民眾等參與,會議係採由下而上方式辦理,先於110年7月31日至8月15日辦理8場次線上分場論壇,邀請公民線上報名或透過直播參與提供意見,並將相關意見提至110年10月9日召開之首次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討論。分場論壇與正式大會係以「邁向國家語言新時代」為主題,研擬「國家語言尊榮感、國家語言生活化、國家語言學習力、國家語言應用力」等四大議題(詳表1),多面向討論國家語言之傳承與復振方式。又文化部長於正式大會總結時表示,鑒於目前臺灣客語、臺灣原住民族語分別有其專責機構,惟臺灣台語、馬祖語及臺灣手語等尚缺乏明確之專責機構,該部將與相關單位討論及整合,俾利建立友善之多語言共同發展環境。

表1 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探討議題與政策建議

議題

議題

名稱

子議題

議題政策建議

議題一

國家語言尊榮感:提升本土語言/臺灣手語價值感

1.提升公民的本土語言/臺灣手語意識及語言尊榮感。

2.將本土語言/臺灣手語融入公部門之語言意識培力,增加公共使用度及語言平權觀念宣導。

3.本土語言/臺灣手語輸出,推動國際語言交流。

1.各機關應於重要慶典或活動率先使用本土語言,並將語言意識融入機關業務。

2.指定國家語言專責單位。

3.「2030雙語國家」政策與國家語言政策之資源應取得平衡。

4.推動國際語言交流。

議題二

國家語言生活化:落實本土語言/臺灣手語生活化

1.加強社區、部落及家庭生活化使用本土語言/臺灣手語。

2.強化公共服務資源及營造友善使用環境。

3.平衡各國家語言別公共傳播服務資源。

1.鼓勵家庭及社區使用本土語言/臺灣手語。

2.公部門應營造本土語言/臺灣手語友善使用環境。

3.推動國家語言企業責任。

4.推動國家語言傳播保障。

議題三

國家語言學習力:建構本土語言/臺灣手語友善學習環境

1.加強本土語文/臺灣手語師資培育及聘任。

2.健全教學資源及多元學習管道。

3.有效推動沉浸式教學。

4.健全國家語言認證制度。

1.加強本土語言/臺灣手語師資培育及聘任,並提升教師鐘點費。

2.提出誘因推動沉浸式教學。

3.強化臺灣手語學習資源。

4.通過本土語言認證應有升學優待及表揚。

議題四

國家語言應用力:本土語言/臺灣手語保存研發與跨域應用

1.語言基礎研究、調查、保存。

2.語言書寫系統及字典、語料庫建置,新創詞研發。

3.本土語言/臺灣手語之各領域使用、轉譯及推廣。

4.本土語言/臺灣手語跨域交流與應用工具開發。

1.建立國家語言語料庫,發展AI科技基礎建設。

2.推廣語言書寫系統及字典、語料庫建置,新創詞研發。

3.發展國家語言文化軟實力,成立台流基金。

4.落實本土語文數位化工程。

資料來源:整理自2021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手冊。

(二)行政院分別於111年7月15日與8月22日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及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依該方案111至115年度預計投入總經費321億元,允宜積極推動瀕危國家語言之特別保障措施

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8條第1項規定:「政府應定期調查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建置國家語言資料庫。」及其施行細則第5條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依本法第8條第1項規定,於本細則施行後2年提出初次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後每4年提出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並報請行政院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之內容如下:一、國家語言發展情形及願景。二、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種類、傳承及發展情形。三、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復振措施。……政府應配合國家語言發展報告,優先推動本法第7條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之特別保障措施。」茲以國家語言發展法施行細則於108年7月9日發布施行,文化部依前述規定於110年5月17日提出初次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並經行政院於111年8月22日核定,對於面臨傳承危機之國家語言,報告提出有人使用者應積極推動復振與傳承,無人使用者以文資概念推動保存,其復振措施方向包括落實語言生活化、推動語言現代化、需以特殊形式保障之語言等。

為推動國家語言之復振措施,行政院於111年7月15日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計畫期程由111年6月至115年12月底止,總經費約321億元,其中112年度預算案編列約76.3億元,主要包括原民會及所屬18.3億元、客委會及所屬18.9億元、教育部主管20.5億元、文化部主管18.6億元等,由家庭、社會、學校等領域規劃,特別針對提升兒童、年輕人之使用機會,加強情境式學習及相關數位資源,並結合影視音媒體等全面推動,以「靜態」與「動態」兩大方向規劃七大執行策略(詳表2)。

表2 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之方向與執行策略

方向

靜態

動態

執行策略

1.加強語料保存

完備各國家語言之語料基礎,並推動相關科技應用,重點工作項目為訪談耆老、建置語料庫及資料庫整合平台、推動語料出版及數位化、重現古地名。

2.標準化書寫系統

加強推廣書寫系統,並助於學習及使用,重點工作項目為推動流行音樂歌詞及影視新聞內容文字對照、建置本土語言輸入法及各語言讀音查詢。

3.優化語言認證

研議統一辦理認證,有效傳承經驗數據,重點工作項目為研議及推動統一委託機制,及優化各語認證題庫及線上施測方式。

1.擴大推廣活動

擾動社會讓各種國家語言能落實於生活頻繁使用,重點工作項目為辦理全國性(語言、藝文)競賽、本土語言營隊、擴大辦理系列活動、獎勵及培育母語家庭與社區等。

2.營造友善環境(含傳播媒體)

建構友善使用環境,發展傳媒資源,提升國人使用興趣及機會,重點工作項目為製播旗艦型電影及節目,並與民間合作發展影視音、動漫、遊戲及具前瞻性文化科技內容,擴大補助縣市政府各公領域及民間團體營造語言友善環境,推動地方通行語及推廣國際交流等。

3.強化教學資源

補強教材師資,完善教學配套措施,重點工作項目為培訓客語教師、擴增原住民族語師資、補助台語教學、推動沉浸式幼兒園、完備各語直播共學平台等。

4.輔助資源

增加各部會人力資源,並透過科技輔助應用推廣及培育語言專才,重點工作項目為建置語言數位資源網、鼓勵產學界開發各語通譯軟體平台等。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

據文化部109年辦理「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調查」結果指出,有關除華語外之國家語言於三代間之傳承情形,分別以該語言作為「與父母主要交談語言」、「與配偶主要交談語言」、「與子女主要交談語言」三者各占總調查人數之比例觀察,臺灣台語由50.82%降至40.82%再降至21.65%;臺灣客語由4.56%降至2.45%再降至1.27%;臺灣原住民族語則由0.62%降至0.34%再降至0.05%;馬祖語則由0.0815%降至0.0107%再降至0.0047%,以上顯示各語言在三代之間之使用率變化,臺灣台語下降近6成,臺灣客語下降7成,臺灣原住民族語及馬祖語下降達9成(詳表3),顯示部分國家語言瀕臨傳承危機。

為挽救部分國家語言瀕臨傳承危機,近期行政院分別核定國家語言發展報告與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允宜積極執行方案相關策略與工作項目,以利推動協助建構語言學習資源、營造語言友善使用環境等措施,促使瀕危國家語言得以順利傳承。

表3 我國除臺灣華語外之國家語言傳承情形表 單位:%

做為與父母主要交談語言比例

(A)

做為與配偶主要交談語言比例

(B)

做為與子女主要交談語言比例

(C)

三代流失比例(A-C)/A

臺灣台語

50.82

40.82

21.65

57.40

臺灣客語

4.56

2.45

1.27

72.15

臺灣原住民族語

0.62

0.34

0.05

91.94

馬祖語

0.0815

0.0107

0.0047

94.23

資料來源: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111-115年),文化部109年「面臨傳承危機國家語言調查」。

綜上,依國家語言發展法及其施行細則等相關規定,文化部已於110年10月召開首次國家語言發展會議正式大會,行政院並分別於111年7月15日與8月22日核定國家語言整體發展方案及國家語言發展報告,依該方案111至115年度預計投入321億經費,其中112年度預算案編列約76.3億元。鑒於目前部分國家語言面臨不同程度之傳承危機,語言之復振刻不容緩,允宜積極執行各項保存、研究、傳習、推廣國家語言之策略與工作項目,促使瀕危國家語言得以傳承、復振及發展。

(分機:1941 方淑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