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程計畫預算制度係以長期之觀點,對政府各項計畫及經費需求,在所定目標下,作多年度之規劃編列,該制度在先進國家已普遍推廣,我國自50、60年代即引進相關概念,嗣於84年起辦理中央政府預算中程收支推估,並自籌編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正式實施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惟近2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均未提供政府預算收支之中程發展趨勢相關資訊;此外,中央政府前依財政紀律法規定公布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規劃,惟111及112年度財政收支推估數與實際編列情形存有相當落差。謹分述如下:
(一)為提高各國施政透明度,國際組織與先進國家多要求於預算案提供多年度之中程收支推估資訊
為協助各國邁向財政透明化之目標,國際組織所發布之相關標準,多要求政府應提供預算案年度之後至少2年以上之中程收支推估予公眾知悉,而德國與美國等先進國家,或依該國相關法律及實務慣例,亦於預算案提供5年以上之中程收支推估資訊,說明如下:
1.依據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 IMF)公布之「健全財政透明度實行準則」有關資訊公開取得性部分,要求政府應向公眾提供關於過去、現在、預計未來之財政活動及主要財政風險等綜合資訊,該資訊包括至少提供預算案往後2個會計年度之主要預算總量預測及敏感度分析。
2.復依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發布之「OECD 預算透明化最佳實務」,其中有關預算報告內容部分,要求預算須具備中程觀點,並應描述預算案年度之後至少2年以上之中程收支推估,且預算案之財政收支應與前期所做之預測大致相符,若有重大差異則應作說明。
3.德國預算之編製係以多年度預算收支估測,配合政府之中程財政策略及政策優先順序,以本年度預算為第1年,推估未來4年訂定計5年財政計畫,並據以編製年度預算,並將5年財政計畫併同預算案送國會作為預算審議之參考。
4.美國聯邦政府依據1974年國會預算及截留控制法規定,預算管理局須定期發布5年財政收支估測,納入年度預算文件中,演變至今,預算管理局不止公布5年財政收支推估,亦經常提供更長期間之估測,以2023會計年度預算案為例,即明列2021至2032會計年度之預算收支(推估)資料。
(二)我國自9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起即未再編具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相關表件,允宜審慎評估將其再附入總預算案之可行性
1.我國曾兩度於總預算案揭露多年度預算收支趨勢推估資訊,惟自92年度總預算案起未再附入
我國中央政府推動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時,先於58至68年度總預算案曾試編「中央政府預算收支4年概算總表」列為總預算之參考表,因試辦效果不彰而停止編具;後因行政院主計處(現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以下簡稱主計總處)自84年度起辦理中央政府預算收支中程推估,爰將其結果附入總預算案,作為本院審議之參考,以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為例,其所附「中央政府預算收支趨勢推估」如表1,惟該處嗣考量未來收支狀況不易精確掌握等,爰自92年度總預算案即不再編具。
表1 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央政府預算收支趨勢推估」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91年度編列數
未來推估結果
92年度
93年度
94年度
92-94年度平均增(減)比率
一、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
13,845
14,179
14,899
15,658
4.2
二、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
16,431
16,112
16,617
16,873
0.9
占GNP
15.8
14.6
14.2
13.6
-
三、總預算及特別預算餘絀
-2,586
-1,933
-1,718
-1,215
-22.2
占GNP
-2.5
-1.8
-1.5
-1.0
-
四、累計債務餘額
29,336
30,921
32,537
33,752
4.8
占當年度GNP
28.2
28.0
27.8
27.1
-
占前3年度GNP
30.3
30.8
31.1
30.5
-
資料來源:9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本中心整理。
2.近年雖已揭露各機關跨年期個案計畫經費需求等,惟仍無法窺知未來財政之整體收支趨勢
目前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本院審議之書表中,並未提供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相關資料,僅於歲出「機關別預算表」說明欄中列示跨年期個案計畫之各年度經費需求,另編具「因擔保、保證或契約可能造成未來會計年度支出明細表」,揭露與未來年度經費需求相關之資訊。惟因跨年期個案計畫係散見於各機關說明,且僅為整體財政支出之一部分,爰仍無法知悉未來財政之收支趨勢。
3.中程預算收支推估雖存有缺點,然適當揭露仍為提升財政透明度之重要手段
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準確度為影響中程計畫預算成敗之關鍵原因,因推估時間長達2至5年,容易受外在政治、經濟、社會及物價等因素影響,不易掌握;且若過度依賴以往之推估,將造成財政政策之僵化;又如對經濟成長或收入估測過度樂觀,則可能淪為財政擴張之工具,反而無法達成提高資源配置效率之目標;此外,制定周全之多年度預算可能非常複雜且消耗行政成本。中程預算收支推估雖存有上述缺點,然多年度支出預估實係每年度預算籌編過程之起點,其不僅為訂定年度支出上限之重要依據,亦可促使行政及立法機關正視決策之長期效應,爰仍宜參考國際提升財政透明度之精神,研謀強化中程預算收支推估之資訊揭露。
(三)中央政府已依法公布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相關規劃,惟111與112年度編列情形與推估數存有相當落差,容待強化說明
1.主計總處前依據財政紀律法第13條規定,公布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預估至119年度整體歲入歲出將達賸餘
財政紀律法前於108年4月10日公布施行,依據該法第13條規定:「各級政府應具體提出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並公布於網站。變更時應具體說明變更原因及對於目標之影響。」主計總處爰據以擬具「中央政府辦理設定平衡預算目標實施方案」,因110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案之歲入歲出差短數4,095億元,達該方案設定差短上限(前3年度GDP平均數2%,該時點約為3,600億元),須啟動財政預警機制,主計總處與財政部即於109年9月間辦理未來10年度(110至119年度)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情形推估,預估至119年度整體(含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將賸餘75億元(詳圖1)。
2.111及11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編列數分別較前開短絀推估數增加1,927億元與1,577億元
依據前揭110至119年度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詳圖1),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與歲出分別按各來源(稅課收入與其他收入)及歲出項目(公共建設計畫、科技發展計畫、基本需求支出與依法律義務支出)分別推估成長情形,110至119年度歲入平均成長率2.67%,高於歲出平均成長率2.01%,歲入歲出差短預計將逐年遞減,並於119年度達歲入歲出賸餘目標。
圖1 110至119年度「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
資料來源:主計總處網站/資訊公開/財政指標/中長期平衡預算規劃/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https://www.dgbas.gov.tw/lp.asp?ctNode=6712&CtUnit=2456&BaseDSD=7&mp=1;網站更新時間:110年5月4日,查詢日期:111年9月12日)。
然政府為因應國內外政經局勢變動等,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均創新高,其中歲出增加幅度達20.79%,遠高於歲入成長幅度12.77%(詳表2),致歲入歲出差短大幅擴增。又觀諸111及11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編列數分別為4,387億元與3,754億元(詳表3),遠高於前開推估數,其是否能有效達成前揭中央政府財政收支推估情形表提出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實不無疑義。
表2 101至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入歲出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年度
歲入
歲出
金額
較上年度
增減比率
金額
較上年度
增減比率
101
17,294
5.08%
19,386
8.40%
102
17,333
0.22%
19,076
-1.60%
103
17,072
-1.51%
19,162
0.45%
104
17,767
4.07%
19,346
0.96%
105
18,224
2.57%
19,759
2.13%
106
18,415
1.05%
19,740
-0.09%
107
19,194
4.23%
19,669
-0.36%
108
19,926
3.81%
19,980
1.58%
109
21,070
5.74%
20,776
3.98%
110
20,535
-2.54%
21,359
2.81%
111
22,670
10.40%
22,511
5.39%
112
25,565
12.77%
27,191
20.79%
說 明:101至111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101至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本中心製表。
表3 111至112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推估與編列情形概況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推估數A
編列數B
差異數C=B-A
111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總預算歲入
20,985
21,537
22,670
25,565
1,685
4,028
總預算歲出
21,985
22,363
22,511
27,191
526
4,828
總預算歲入歲出差短(賸餘)
1,000
826
-159
1,626
-1,159
800
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
1,460
1,351
4,546
2,128
3,086
777
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入歲出差短
2,460
2,177
4,387
3,754
1,927
1,577
說 明:本表推估數為主計總處公布數(圖2),編列數111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圖1及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總說明及主要附表之「表3-1 中央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情形簡表」,本中心製表。
3.應妥依相關規定,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趨勢,控制歲入歲出差短,並於發生重大差異時,予以適當說明或更新
依據112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2點規定:「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如下:(一)政府預算收支,應本中央、地方統籌規劃,及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顯示之趨勢,加強開源節流措施,妥善控制歲入歲出差短,並應具體提出中長期平衡預算之目標年度及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政府收支雖不以追求逐年收支平衡為目的,惟於預算籌編時,仍宜依前開規定,妥善控制歲入歲出差短。
此外,中央政府既已於以前年度歲入歲出差短達預警機制時做出中長期調整規劃,自宜遵循辦理。爾後若因情勢變更,致財政收支推估數與實際數或有所重大差異時,允宜予以適當說明或更新相關規劃。
綜上,為提升我國財政透明度,並作為本院審度國家未來資源配置趨勢之參考,允宜評估將中程預算收支推估相關資訊納入總預算案之可行性;另宜妥依財政紀律法與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相關規定,遵循中長期平衡預算相關之歲入、歲出結構調整規劃妥為控制歲入歲出差短,如有規劃與執行間發生重大差異,容宜參考OECD 預算透明化最佳實務之精神,適時對外妥予說明或於網站上公布及更新相關規劃。
(分機:1937叢宏安;8660翁珮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