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有就業意願之退除役官兵順利進入職場,中央政府112年度就輔導該等人員就業經費需求合計編列6億4,724萬元,較上(111)年度之6億5,985萬9千元減少1,261萬9千元(減幅1.91%)。按退除役官兵就業主要障礙之一即欠缺民間職場所需專業技能,中央相關部會近年雖針對強化官兵職場競爭力推動相關措施,惟尚仍有待精進之處,謹說明如後:
(一)針對退除役官兵就業需求,中央相關部會近年多管齊下
退除役官兵在服役期間捍衛國家,解甲歸田後則成為國家經濟發展不可或缺之人力資源。尤其許多已成家之志願役官兵退伍後仍處於中壯年,擔當家庭經濟支柱,倘能及時進入職場,發揮所長,將有助於穩定社會秩序。基此,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明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之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為落實憲法對退除役官兵就業權益之保障,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以下簡稱退輔條例)中分別就退除役官兵之推介安置(退輔條例第5條第1項)、對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表現績優之民間機構之獎勵(退輔條例第5條第2項)、洽請主管機關舉辦就業考試(退輔條例第12條)、提供職業訓練課程(退輔條例第13條第1項)、與職業訓練補助(退輔條例第13條第2項)等予以明文規範。
鑒於完善志願役官兵職涯規劃得以吸引有志青年從軍報國,係我國現階段推動募兵制之關鍵配套措施之一,為使志願役官兵於退伍後能順利職能轉銜,國防部於105年與勞動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退輔會)於105年3月8日會銜發布「國軍屆退官兵就業輔導措施實施要點」。依據該要點第2點關於具體分工之規定,在中央相關部會包括主管現役軍人事務之國防部、負責退除役官兵輔導事務之退輔會,結合主管職訓業務之勞動部以及第一級產業人才培育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以下簡稱農委會)共同推動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業務。
在具體措施方面,大體上可區分為提供就業資訊、培養職場技能,以及開發就業機會,謹簡要說明如次:
1.提供就業資訊:退輔會於109年訂定「推動軍職職能基準作業計畫」,並會同國防部建立「國軍專長可轉換民間職業與證照種類及訓練班隊」對照表供官兵查詢。另退輔會自105年第3季起前進營區對屆退官兵辦理就業權益宣導活動,110年度並試辦職涯探索研習營,協助官兵為退伍後之職涯轉換做好準備,勞動部亦配合派員宣導就業權益。
2.培養職場技能:勞動部、退輔會均設有職業訓練專門機構,提供屆退、退除役官兵因應產業發展趨勢之多元訓練課程;農委會則委託民間專業機構針對屆退官兵辦理農事訓練育成專班計畫。為提供參訓誘因,勞動部、退輔會亦提供符合特定條件之參訓官兵職業訓練課程補助之優惠,退輔會並自107年7月起試辦促進穩定就業方案,針對參加「全日制職訓班隊」或接受「推介就業」後穩定就業3個月者核發穩定就業津貼。
3.開發就業機會:退輔會所屬各地區榮民服務處所設就業服務站人員與轄區企業溝通協調,針對有合作意願之企業洽簽就業合作備忘錄,開發就業機會。另退輔會訂定「民營事業機構團體及私立學校協助退除役官兵就業獎勵辦法」,主動篩選積極進用退除役官兵之企業於公開場合表揚,以收示範之效。
(二)軍職專長轉銜比率仍偏低,允宜加速盤點
按職能基準係產業人才之能力規格,係企業招募人才,職業訓練機構規劃培訓課程或發展能力鑑定之憑據,亦可作為求職者在應徵相關職缺時自我能力評估之參考。基此,為協助屆退、退除役官兵掌握自身軍職專長與民間職場專業之銜接情形,退輔會促請國防部就現行軍職專長計743項中進行盤點,截至111年上半年已盤點339項專長,多屬具專業證照要求較易轉換民間職業者,占整體軍職專長項數比率45.6%,未及半數。
在軍職專長轉銜資料之實際運用方面,依退輔會提供資料,109、110年度新退之退除役官兵分別為1萬1,833人、1萬1,427人,渠等軍職專長歸屬前述已盤點之339項者則分別為2,719人、2,765人,占比均未及25%,顯示現有軍職專長轉銜資料無論在提供職業訓練機構針對屆退、退除役官兵之課程規劃,抑或官兵個人求職時自我衡量之應用方面,仍相對有限。
(三)退除役官兵108至110年度之參訓、結訓人次(數)及訓後就業率,受疫情影響有下滑情形,又就業行業別仍有集中於支援服務業現象
在辦理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之訓練量能方面,依退輔會、勞動部及農委會提供之職業訓練參訓、結訓人次(數)統計資料(詳表1)可悉,受疫情影響,108至110年度除勞動部及退輔會屆退官兵部分之參訓、結訓人數稍有增加外,餘退輔會與農委會部分則多呈略減之情形。在訓後就業率方面(詳表2),108至110年度退輔會自辦訓練部分,榮民自逾8成降至7成5,屬較短役期之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以下簡稱二類官兵)期間平均訓後就業率雖維持9成,惟仍自92.4%下滑至88.6%,至於屆退官兵則維持在8成以上;委辦部分之訓後就業率則多未及8成。整體而言,退輔會委辦訓練之訓後就業率不及自辦訓練,且年度間之數值落差相對較大;勞動部對屆退官兵辦理之職業訓練課程係屬自辦性質,雖受疫情影響致訓後就業率略有降低,惟同期間平均訓後就業率仍在9成以上;農委會則係針對屆退官兵辦理委辦訓練,囿於產業屬性,同期間訓後就業率大抵介於4、5成之間。
表1 108至110年度中央部會就各類官兵辦理職訓概況 單位:人次(數)
部會別
參/結訓
身分別
108
109
110
退輔會
參訓
榮民
1,052
924
832
二類
373
349
228
屆退
604
743
775
小計
2,029
2,016
1,835
結訓
榮民
1,015
866
769
二類
364
317
216
屆退
598
731
765
小計
1,977
1,914
1,750
勞動部
參訓
屆退
330
372
421
結訓
315
345
331
農委會
參訓
屆退
24
26
14
結訓
22
25
14
說 明:1.表內退輔會開訓與結訓係以人次為單位,勞動部與農委會則以人數為單位。
2.勞動部表示,有關各年度結訓人員數統計,均含前一年度參訓惟於本年度結訓者,爰當年度結訓人數可能大於同年度參訓人數。
資料來源:退輔會、勞動部及農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表2 108至110年度中央部會就各類官兵訓後就業率統計 單位:%
部會別
退輔會
勞動部
農委會
訓練別
自辦
委辦
自辦
委辦
身分別
榮民
二類
屆退
榮民
二類
屆退
屆退
屆退
108年
80.83
92.36
80.74
72.26
72.50
40.91
96.56
40.91
109年
76.17
90.71
87.31
60.82
80.33
71.43
94.62
52.00
110年
75.00
88.60
84.00
65.12
75.41
68.75
89.30
50.00
資料來源:退輔會、勞動部及農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至於在退除役官兵就業人次與行業別分布方面,依退輔會提供之新增安置就業各行業別人次統計資料(詳表3),108至110年度榮民之新增就業人次自5,721人次增至6,103人次,二類官兵則自3,509人次略減至3,213人次,退除役官兵整體新增就業人次則自9,230人次略增至9,316人次。在就業者行業別分布方面,108至110年度榮民部分仍以支援服務業占最大宗,均逾2,000人次,占榮民整體新增就業人次比率則自41.5% 降至34.8%;二類官兵部分,108、109年度均以支援服務業為新增就業人次之最大宗,占比分別為24.9%、23.4%;110年度則由製造業居首,占比26.8%,就業行業別仍有集中於支援服務業之情形。
表3 108至110年度退除役官兵新增就業行業別統計 單位:人次;%
行業別
108
109
110
榮民
二類
榮民
二類
榮民
二類
農林漁牧礦等
43
24
35
18
41
24
電力、燃氣及用水供應及污染整治
83
62
88
52
96
56
製造
712
768
765
805
940
862
(26.8)
營建工程
247
175
323
194
342
193
不動產業
68
49
61
62
64
46
公共行政及國防;強制性社會安全
271
60
438
58
329
53
支援服務業
2,375
(41.5)
874
(24.9)
2,282
(37.4)
849
(23.4)
2,122
(34.8)
618
出版、影音製作、傳播及資通訊服務
89
105
104
87
112
84
住宿及餐飲
247
364
209
372
193
273
批發及零售
521
522
657
622
650
546
金融及保險
65
65
66
86
28
55
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
228
107
222
134
279
140
教育業
295
36
356
48
461
55
醫療保健及社工服務
272
83
316
68
282
74
藝術、娛樂及休閒服務
69
88
69
84
66
60
其他
136
127
112
87
98
74
合計
5,721
3,509
6,103
3,626
6,103
3,213
說 明:支援服務業包括「運輸及倉儲業」;其他包括就業行業別「不明」。
資料來源:退輔會提供,本中心整理。
綜上,為促進屆退、退除役官兵就業,政府近年投入相當資源並採取多管齊下作為,惟宜加速盤點軍職專長轉銜民間企業所需技能,協助退除役官兵提升專長,更精準做好職涯規劃;又面對近年辦理職業訓練之參訓、結訓人次(數)及訓後就業率,受疫情影響略有下滑,且就業行業別仍有集中於支援服務業之情形,中央相關部會允宜適時檢討其原因,研提善策,俾提升整體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資源之運用效益。
(分機:1912 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