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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第6款、經濟部主管 日期:111年9月 報告名稱: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4期特別預算案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第6款、經濟部主管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經濟部主管繼前瞻基礎建設計畫(以下簡稱前瞻)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1,519.19億元,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588.71億元,包括:「軌道建設」2.50億元、「水環境建設」363.41億元、「綠能建設」85.80億元、「數位建設」90.37億元、「城鄉建設」42.45億元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4.18億元(詳表1)。謹就經濟部主管第4期特別預算案評析如下:

表1 經濟部主管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主辦單位

軌道

建設

1.中南部觀光鐵路

226,000

24,000

250,000

國營會

水環境建設

1.水與發展

12,788,863

5,594,707

18,383,570

水利署及所屬

2.水與安全

8,467,000

8,890,000

17,357,000

3.水與環境

216,000

384,000

600,000

小計

21,471,863

14,868,707

36,340,570

綠能建設

4,102,000

4,478,200

8,580,200

技術處、工業局、標準局、地調所、能源局

數位建設

1.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

107,000

107,000

214,000

資訊中心、商業司、技術處、水利署及所屬、工業局、標準局、智財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處

2.基礎建設環境

41,500

41,000

82,500

3.產業數位轉型

3,957,000

3,925,000

7,882,000

4.推廣數位公益服務

441,000

417,000

858,000

小計

4,546,500

4,490,000

9,036,500

城鄉建設

1.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

2,024,900

1,777,000

3,801,900

中部辦公室、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處

2.公共服務據點整備

184,500

184,500

369,000

3.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

37,000

37,000

74,000

小計

2,246,400

1,998,500

4,244,900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209,220

209,220

418,440

商業司、工業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處

總計

32,801,983

26,068,627

58,870,610

資料來源:整理自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

第1項、經濟部

一、投資台糖公司辦理嘉義蒜頭糖鐵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計畫2.5億元,允宜加強結合周邊各項旅遊觀光資源,以提高運用效益

經濟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軌道建設-中南部觀光鐵路」編列投資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糖公司)2.5億元,辦理「嘉義蒜頭糖廠至故宮南院觀光鐵路計畫-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所需經費,經查:

(一)計畫內容

為配合中南部觀光鐵路之建置,台糖公司自108年10月起開始辦理「嘉義蒜頭糖廠至故宮南院觀光鐵路計畫」,並分為2階段辦理,說明如下:

1.第1期為「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至嘉義高鐵站計畫」:由蒜頭糖廠蔗埕文化園區延駛至嘉義高鐵站(延駛路線總長約1.41公里),辦理該路段軌道工程、候車月台及平交道設施等規劃、設計及施工,計畫總經費0.77億元(由台糖公司自有資金投資辦理),迄111年8月底重要工程項目已完成,刻辦理後續驗收作業,預計同年10月啟用通車。

2.第1.5期為「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計畫」:由蒜頭糖廠蔗埕文化園區延駛至故宮南院(延駛路線總長約1.49公里),計畫總經費2.5億元(詳表1),由經濟部於本期特別預算增資台糖公司辦理;所需經費包含設計、月台站體、軌道等興建工程1.2億元(委由交通部鐵道局代辦建設)及五分車車廂優化購置等1.3億元(由台糖公司自辦),預計於112年8月完工通車,計畫期程至113年底。

表1 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之經費明細 單位:新臺幣千元

用途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設計作業

10,000

-

10,000

路工工程

7,128

792

7,920

土建工程及月台站體

2,709

301

3,010

軌道及安全防護設置工程

34,290

3,810

38,100

其他(含間接成本)

54,873

6,097

60,970

五分車優化工程

117,000

13,000

130,000

合計

226,000

24,000

250,000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

(二)允宜加強結合在地各項旅遊觀光資源,以提高運用效益

嘉義蒜頭糖廠至故宮南院觀光鐵路將由台糖公司管轄並負責後續維護營運,惟依110年10月所核定「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計畫」之財務可行性分析略以:「…,建議仍需整合周邊觀光景點、商品販售等策略結盟,提高觀光人次,促使財務損益平衡以達財務可行性;…。」詢據經濟部表示,短期將以軌道延駛特色,促進糖廠文化活絡、健全觀光景點設施,營造獨特旅遊方式,並結合政府及民間力量共同推廣地方特色產業等,以達觀光效益所帶來之附加價值;長期則可透過串聯周圍相關景點,提升整體觀光發展等。

彙整近年我國高鐵及嘉義站出站人數(詳表2),除109年及110年因疫情等致營運人數下降外,105至108年度均呈增加趨勢,經濟部宜督導台糖公司審酌該鐵道所具特色,妥擬未來營運措施,加強蒜頭糖廠與故宮南院及周邊在地觀光景點之結合並加強宣導,以提高該鐵路之使用效益。

綜上,經濟部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軌道建設-中南部觀光鐵路」編列投資台糖公司2.5億元,辦理「嘉義蒜頭糖廠至故宮南院觀光鐵路計畫-嘉義蒜頭糖廠五分車延駛故宮南院」,允宜加強結合周邊各項旅遊觀光資源,以提高運用效益並帶動地方觀光產業,俾達政府投資目的。

表2 近年高速鐵路進出站旅客人數概況 單位:萬人次

年度

總人數

嘉義站

進站

出站

進站

出站

105

5,659

5,659

248

247

106

6,057

6,057

265

264

107

6,396

6,396

282

280

108

6,741

6,741

285

283

109

5,724

5,724

242

240

110

4,346

4,346

185

184

111(迄6月)

2,271

2,271

97

96

資料來源:交通部/交通統計月報。

二、商業服務業數位轉型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計畫,允宜審酌前瞻第3期之申辦情形,盤整切合產業需求方向,以維成效

經濟部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數位建設-產業數位轉型-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4億6,000萬元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計畫-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582萬元等2項計畫,推動商業服務業數位轉型升級及人才培育。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特別預算編列情形

茲彙整「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及「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等2項計畫第3期及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情形詳表1,並說明如下:

1.「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係提供零售、餐飲、休憩及生活服務等商業服務業雲端平台及數位科技服務等研發補助及獎助,計畫總經費11億1,000萬元(110年至114年8月),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4億6,000萬元(迄111年7月底實現數2億2,527萬5千元);第4期賡續編列4億6,000萬元,預計辦理內容包含:(1)數位轉型補助:建立20案典範案例,促成8,600家店家透過數位轉型發展新通路或新型態經營模式等,帶動員工薪資成長至少3.6%。(2)雲端解決方案補助:促成3,600家中小型零售、餐飲、休憩服務及生活服務業者上雲使用數位服務。

2.「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係配合經濟部「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計畫」,計畫總經費1,684萬元(110年至114年8月),推動高階領導人數位轉型課程,協助企業培養數位轉型領導人才。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906萬元(迄111年7月底實現數601萬8千元);第4期賡續編列582萬元,預計培育150位中高階數位轉型領導人才。

表1 經濟部推動商業服務業「產業數位轉型」及「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等計畫前瞻特別預算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項目

總經費

執行期程

第3期(110-111年)

第4期(112-113年)

業務費

獎補

助費

合計

業務費

獎補

助費

合計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

1,110,000

110年至114年8月

24,090

435,910

460,000

52,000

408,000

460,000

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

16,840

110年至114年8月

9,060

-

9,060

5,820

-

5,820

說 明:「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及「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迄111年7月底實現數分別為2億2,527萬5千元及601萬8千元。

資料來源:各期前瞻特別預算書及經濟部提供資料。

(二)宜審酌第3期特別預算之申辦情形,盤整瞭解產業數位轉型需求方向,以維成效

詢據經濟部略以,迄110年底「數位轉型補助」已補助25案數位轉型案例,協助業者導入雲端服務及數據整合,並促成6,713家企業員工薪資成長4%;另「雲端解決方案補助」已遴選54家服務提供者提供9大類別168項雲端方案,計2,541家中小微型業者申請補助,尚達年度預期目標。

為配合雲世代產業數位轉型之推動,第4期特別預算案(112及113年度)將擴大「雲端解決方案補助」,惟統計該計畫110年度所評選提供業者9大類別雲端方案,申請補助運用情形(詳表2),各類方案申請情形差距頗大,以「數位行銷工具」及「雲端收銀(POS)」為申請前2名,逾整體申請店家數之半數,另「雲端進銷存」及「人力資源管理」尚無店家申請,允宜審慎評估差異原因並盤整瞭解產業數位轉型迫切需求項目,以提高成效。

表2 「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110年度業者申辦雲端解決方案補助概況表

類型及主要功能

方案種類數

申請店家數

主要功能

客戶關係管理(CRM)

12

54

客戶資料管理、分類管理、訂單查詢、報表管理。

雲端進銷存

5

進貨管理、銷貨管理、調整誤差功能、資料查詢匯出、新增刪除品項管理。

人力資源管理(HR)

2

員工資料管理、排班與考勤作業、發薪設定、薪資計算、報表管理等。

雲端收銀(POS)

34

549

POS雲端收銀、電子發票系統、行動支付等,多款結合Line點餐、外送平台等功能。

數位行銷工具

30

855

優惠券以PP推播訊息、簡訊發送、臉書廣告、建置 LINE 官方帳號,提供店家透過群發訊息、分眾推播等。

會員集點服務

9

45

LINE@集點、優惠券系統等。

開店平台工具

37

83

商品上架管理、最新消息、會員管理、訂單管理、金流串接、廣告促銷。

客戶訂位/預約服務

15

484

APP 預約訂位、支援多元支付等。

其他

24

54

行動支付、掃碼通、數位看板公播、資安雲端弱點掃描等。

組合方案

-

417

由上述兩項以上方案組合

合計

168

2,541

-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

綜上,經濟部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建構零售暨服務業數據共享創新服務計畫」4億6,000萬元及「商業服務數位轉型領導人才培育計畫」582萬元等2項計畫,推動商業服務業數位轉型及人才培育,允宜審酌110年度產業申請雲端解決方案之執行情形,盤整瞭解商業服務業數位轉型需求方向,以維政府資源之有效運用。

三、前瞻第3期業經核定補助公有零售市場補強重建計畫,已完成發包比率偏低,允宜強化計畫控管及對地方政府之協助,俾利推動

為改善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耐震能力,以維公共安全,經濟部於「城鄉建設-公共服務據點整備-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計畫編列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公有零售市場耐震能力初評、詳評、補強、拆除重建等經費,前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13億6,763萬7千元,賡續於第4期編列3億6,900萬元(包含業務費3,200萬元、獎補助費3億3,700萬元)。經查:

(一)前瞻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本計畫係推動補助地方政府辦理88年底前建造之老舊公有零售市場建物進行耐震能力評估程序及後續補強或拆除重建工程。彙整經濟部前3期特別預算及核定補助地方計畫執行情形,詳表1及表2,並摘述如下:

1.第1期特別預算4億9,900萬元,已於107年底屆期,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有7件已核定計畫尚未完成(補強6件、拆除重建1件),5件待驗收及核銷請款中,另2件辦理中。

2.第2期特別預算5億8,863萬7千元,已於109年屆期,截至111年7月底仍有應付保留數1億7,236萬元(占當期預算數29.28%)待執行,主要為已核定91件補助計畫,完工62件,29件尚未完成(補強18件、拆除重建11件),均完成發包,其中14件仍在施工中,15件待驗收或核銷請款作業中。

3.第3期特別預算2億8,000萬元,已核定地方申請補助計畫51件(補強47件、拆除重建4件),迄111年7月底,計畫已執行逾1年半,僅3件完工及4件完成發包施工中,尚有44件(逾所核定計畫數之8成)尚未完成發包作業。詢據經濟部表示,主要為地方政府未及時完成納編預算等程序,又受疫情影響造成缺工、缺料及人力、營建物價上漲等因素,致執行進度延宕。

準此,經濟部推動辦理地方公有零售市場補強重建計畫,前2期特別預算已屆期,迄111年7月底(扣除驗收或請款中計畫)尚有16件計畫仍在施工中,第3期已核定補助計畫逾8成未完成發包作業,計畫之規劃及執行控管均待檢討加強。

表1 「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第1至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已編列

預算數

迄111年7月底執行情形

累計實現數

應付保留數

賸餘數

小計

第1期

499,000

353,987

47,611

97,402

499,000

第2期

588,637

365,913

172,360

50,364

588,637

第3期

280,000

11,783

-

-

11,783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

表2 截至111年7月底「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核定補助地方計畫執行情形表 單位:件

項目

已核定補助計畫數

已核定計畫工程執行情形

待發包中

完成發包

施工中

已完工

其他:辦理驗收或請款中

第1期

676

-

2

669

5

第2期

91

-

14

62

15

第3期

51

44

4

3

-

合計

818

44

20

734

20

資料來源:經濟部提供資料。

(二)宜研謀強化對於地方政府之協助措施,俾利工程推動

詢據經濟部第4期特別預算案預計辦理計畫及工程控管機制略以,第4期將持續推動29棟公有市場耐震補強及1棟拆除重建工程;第1期及第2期補助計畫預計分別於111年底及112年底可全數完工;第3期則將延後至113年底始能完成,已定期召開督導會議管制,除就核定案件逐案追蹤進度,並就地方政府進度落後或受阻礙案,進行查訪協助解決問題。

鑒於88年底以前建造之老舊公有市場約390處,為維民眾之安全,允宜賡續研謀強化對地方政府等執行單位之輔助措施,以利本計畫之推動,另就評估結果認定具安全疑慮之建物,亦應核實控管並督導地方政府辦理後續補強或拆除重建,以維公有建物之安全。

綜上,經濟部辦理「公有危險建築補強重建-公有零售市場」計畫,迄111年7月底,前2期特別預算已屆期未計入驗收或請款中計畫尚有16件工程仍在施工中,第3期已核定補助計畫逾8成尚未完成發包作業,允宜強化計畫執行控管,並適時對地方政府提供必要之協助,俾利推動,以維公有零售市場建築物之安全。

(分機:1928 施岑佩)

四、技術處編列「綠能建設」15.19億元及「數位建設」59.98億元,為發揮計畫效益,允宜強化受補助財團法人及企業後續執行監督與研發成果落實,並補列子計畫期程及總經費等資訊,以利審議

經濟部技術處(下稱技術處)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15億1,900萬元、「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合計75億1,710萬元,均為獎補助費。經查:

(一) 技術處第4期特別預算案計畫內容概況

技術處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15億1,900萬元、「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各項計畫累計至第4期已編列141億746萬4千元,各子計畫編列數詳表1,茲將計畫內容臚列如下:

1.「綠能建設–完備綠能技術及建設」15億1,900萬元,包括下列子計畫:

(1)「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4億元:補助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以下簡稱工研院)辦理,建構以CO2及CO(煉鋼廠、發電廠及石化廠所排放煙道氣/製程尾氣)為料源之碳循環示範場域製程技術,並帶動國內各產業之化學品供應鏈廠商進行低碳排放綠色轉型。

(2)「鋰金屬固態電池小型試量產線建置計畫」1億8,800萬元:補助工研院辦理建置鋰金屬固態電池小型試量產線設備與環境,以製作批量、品質一致性高之試量產電池產品,加速驗證電池製造技術,並提供給國內電池、電動機車等業者進行測試,補足國內業者在技術投入與驗證資源之缺口,降低產業大規模投資風險。

(3)「氫能動力車載平台測試驗證及環境建構計畫」5億8,800萬元:補助工研院辦理規劃建立驗證設備與能量,包含:建構氫能動力車關鍵系統模組驗證測試、百kW等級高功率燃料電池驗證測試、氫能動力車載開發平臺等設備與驗證技術,投入建立氫能電機/電控/電池之三電整合與平臺發展與驗證能量、百kW等級高功率氫能電堆與燃料電池系統之驗證能量、氫能安全即時監控、氫能車輛動態駕駛與模擬發展與驗證能量,以對應未來車載氫能化之相關產業發展與驗證需求。

(4)「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3億4,300萬元:係依循國發會2050臺灣淨零轉型12項關鍵戰略之「碳捕捉利用及封存」技術,補助業者解決產業製程之高碳排放量與去化問題,協助業者建置日捕獲1~3噸級低耗能碳捕獲場域示範技術與串聯高效率再利用固碳轉化化學品場域示範技術運轉,放大驗證碳捕獲利用相關製程之可靠度與運轉成本,作為建立量產廠建置基礎。

2.「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包括以下子計畫:

(1)「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1億1,000萬元:辦理「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複合長效空品及水質物聯網感測器開發計畫」,補助工研院開發複合式空品感測器及長效型水質物聯監測系統關鍵技術,提供熱點偵測區域多重感測功能,並導入符合資安規範之國內環境物聯網,提供民眾更即時之環境品質資訊。

(2)「產業數位轉型」58億8,810萬元,包括下列子計畫:

(A)「AI晶片異質整合模組前瞻製造平台計畫」5億6,000萬元:補助工研院建置晶片級AI晶片整合少量生產服務,包含:彈性多工設計平台(以設計服務雲提供參考設計搭配客製化諮詢服務及3D Model Builder加速新產品實現);製程與測試平台(提供彈性化、多晶片間整合連結技術。解決晶片級(AI晶片)少量生產之技術及跨晶片間多重結構與廠商共創提供新服務模式);系統效能驗證(產出跨平台效能驗證報告,加速媒合系統整合與產品應用),帶動國內產業AI晶片異質整合系統發展與產業化。

(B)「智慧顯示前瞻系統開發驗證計畫」13億7,000萬元:補助工研院發展智慧顯示虛實融合關鍵核心與系統技術、建置任意形態顯示與感測製造驗證設施,開發差異化材料與製程綠色技術等,期推動臺灣成為任意形態顯示與感測製造全球標竿、先進顯示虛實融合系統解決方案之領先國。

(C)「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工業物聯網智慧感測器研發及試產驗證計畫」2億9,610萬元:補助工研院開發工業用智慧感測器,建立試產能量與可靠度驗證技術,並透過聯網與智能化模組提供國產感測軟硬整合方案,解決少量多樣感測器自主供貨問題,支援服務中高階設備及智慧產線應用。

(D)「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30億3,200萬元:為推動高科技研發中心,補助國內外領導企業30.12億元,吸引國際級大廠在臺從事前瞻創新研發活動,設立高端研發基地,引入國際中高階人才來台,引導國內企業提前參與國際前瞻研究和國際接軌,加速產出具有國際競爭力之系統應用與創新服務解決方案。另補助工研院2,000萬元針對國際趨勢、臺灣優勢及市場態勢,進行新興半導體、新世代通訊、人工智慧等3大核心科技布局、研究、發展等面向剖析產業帶動效益,並就構想提案進行專家諮詢洽商及策略規劃等。

(E)「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結自主發展計畫–半導體技術與國際設備大廠在台供應鏈深化計畫」6億3,000萬元:針對下世代B5G/6G無線通訊往更高頻發展及可程式化異質封裝趨勢,補助工研院5億6,000萬元開發高特性低成本之毫米波元件、製程、天線及量測技術;研發高設計彈性與生產良率之可程式化封裝架構、減少多樣性產品開發成本與門檻。另推動關鍵模組與技術來臺落地,提升進入國際供應鍵優勢,補助國際設備大廠7,000萬元來臺成立研發中心,透過與我國產業互補合作,擴大在地供應鏈。

表1 技術處編列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計畫及經費概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第1-3期

特別預算數

第4期特別預算案數

預計以後年度所需經費

預計

總經費

本期計畫預計補助對象及金額

106-110年度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114年度

106-114年度

綠能建設

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

590,000

200,000

200,000

400,000

210,000

1,200,000

補助工研院400,000千元。

鋰金屬固態電池小型試量產線建置計畫

0

94,000

94,000

188,000

0

188,000

補助工研院188,000千元。

氫能動力車載平台測試驗證及環境建構計畫

0

294,000

294,000

588,000

0

588,000

補助工研院588,000千元。

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

0

171,000

172,000

343,000

0

343,000

補助業者343,000千元。

綠能建設小計

590,000

759,000

760,000

1,519,000

210,000

2,319,000

數位建設

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複合長效空品及水質物聯網感測器開發計畫

263,114

(含前瞻1、2期139,114千元)

55,000

55,000

110,000

30,000

403,114

補助工研院110,000千元。

AI晶片異質整合模組前瞻製造平台計畫

750,000

280,000

280,000

560,000

220,000

1,530,000

補助工研院560,000千元。

智慧顯示前瞻系統開發驗證計畫

1,564,000

685,000

685,000

1,370,000

520,000

3,454,000

補助工研院1,370,000千元。

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

302,000

139,433

156,667

296,100

36,000

634,100

補助工研院296,100千元。

領航企業研發深耕計畫

2,291,000

1,532,000

1,500,000

3,032,000

700,000

6,023,000

補助國內外企業3,012,000千元,工研院20,000千元。

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

830,250

315,000

315,000

630,000

205,000

1,665,250

補助工研院560,000千元,業者70,000千元。

數位建設小計

6,000,364

3,006,433

2,991,667

5,998,100

1,711,000

13,709,464

總計

6,590,364

3,765,433

3,751,667

7,517,100

1,921,000

16,028,464

資料來源:整理自經濟部提供資料及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表內第1-3期特別預算數,僅「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為含前瞻1-2期特別預算數1億3,911萬4千元。

(二)技術處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75.17億元,均為獎補助費,允宜強化受補助財團法人及企業之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落實運用

科學技術基本法第5條規定,為推廣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政府應監督或協助法人、業學界等執行研究發展單位,將研究發展成果轉化為實際之生產或利用。技術處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15億1,900萬元、「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均為獎補助費,補助對象除國內、外領導企業外,餘均補助工研院(計補助40億9,210萬元),占該處第4期特別預算75億1,710萬元之54.44%。惟按經濟部提供資料,近5年度(106至110年度)整體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收入占研發經費投入金額之平均比率(以下簡稱研發成果收入比)為12.56%,同期間工研院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為12.08%(詳表2),略低於整體法人研發成果收入比平均數,凸顯近年工研院科技研發成果之加值應用及衍生利益尚存改善空間;故為提升政府出資之應用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效益,促進我國產業升級轉型,允宜強化後續受補助計畫之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落實運用,以提昇國家預算資源之運用成效。

表2 106至110年度平均法人科專研發成果收入比表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法人名稱

研發成果(5年平均)

法人名稱

研發成果(5年平均)

收入數

收入比

收入數

收入比

工研院

952.7

12.08

紡織所

82.2

20.58

中科院

73.0

21.10

鞋技中心

3.3

11.76

資策會

123.9

10.86

塑膠中心

8.2

20.97

金屬中心

112.5

15.00

印刷中心

2.0

16.10

車輛中心

24.4

18.37

生技中心

24.7

4.50

船舶中心

7.7

14.29

食品所

53.5

22.83

自行車中心

6.9

16.75

藥技中心

5.9

7.83

石資中心

6.2

10.15

國衛院

4.0

8.34

精機中心

15.5

16.23

核能所

6.0

13.88

紡拓會

3.1

12.71

商研所

2.5

8.63

農科院

-

-

說 明:上表收入比,係指法人科專計畫研發成果收入占研發經費投入金額(決算數)之比率。

資料來源:技術處提供。

(三)宜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列明各子計畫之總經費、期程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預算法第39條規定:「繼續經費預算之編製,應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技術處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15億1,900萬元、「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其中「鋰金屬固態電池小型試量產線建置計畫」、「氫能動力車載平台測試驗證及環境建構計畫」及「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係本期新增計畫,其餘計畫執行期間均超逾113年底,如:「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智慧顯示前瞻系統開發驗證計畫」、「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計畫」、「AI晶片異質整合模組前瞻製造平台計畫」及「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計畫」計畫期程均為110年1月至114年8月;且按技術處提供資料顯示,各該計畫預估以後年度經費需求(114年度)共計19億2,100萬元(詳表1),惟揆諸第4期特別預算案對於跨年期計畫,並未依上開預算法第39條有關繼續經費預算之編列規定,列明全部子計畫內容、期程、總經費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預算書內容偏屬簡略,允宜補列相關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綜上,技術處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綠能建設」15億1,900萬元、「數位建設」59億9,810萬元,允宜強化受補助財團法人及企業之後續執行監督及研發成果之落實,俾充分運用資源發揮計畫綜效,並依預算法相關規定,列明各項子計畫期程、經費總額及各年度分配金額等資訊,以利預算審議。

五、技術處辦理「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及「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等綠能建設相關計畫,計畫間互有相關,允宜協同運作,以達綜效

技術處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項下辦理「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及「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等計畫,其中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總經費12億元,期程109至114年,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5億9,000萬元,第4期特別預算案賡續編列4億0,000萬元;另「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總經費3億4,300萬元,期程112至113年,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1億7,100萬元。經查:

(一)2項計畫均以碳捕捉再利用為主軸,分別專注於技術研發與放大驗證

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係補助工研院建構以煉鋼廠、發電廠及石化廠所排放煙道氣/製程尾氣等所含之CO2及CO為料源之碳循環示範場域製程技術,計畫最終效益包括:建構碳循環產業所需關鍵場域實證放大設備及基礎設計技術,完成以CO2及CO為料源之噸級碳循環示範場域製程技術,作為未來產業量產投入之設計基礎,包括:建立CO2轉化石化料源製程與產業化實證技術,開發重點為(1)開發高效率製氫系統與材料技術;(2)CO2料源合成乙/丙烷觸媒與製程技術;(3)低碳排CO2循環再利用噸級驗證場域),及建立CO2轉化高值化學品製程與產業化實證技術,開發重點為(1)開發C4-C9+長碳鏈低碳排化學品(如烷烯烴與醛/醇/酸)合成製程與觸媒技術;(2)進行低碳排鋼化聯產應用場域實證。

另「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則係補助業者建置日捕獲1~3噸級低耗能碳捕獲場域示範技術與串聯高效率再利用固碳轉化化學品場域示範技術運轉,放大驗證碳捕獲利用相關製程之可靠度與運轉成本,作為建立量產廠建置基礎。計畫規劃係參照商業醇胺法捕獲技術協助業者建立驗證示範場域,其中觸媒配方將由既有技術取得(國外引進、與國內學界或法人合作),以加速推動進程。

(二)自煙道氣捕獲CO2並合成化學品之觸媒及製程產業化技術,國內尚有所不足

依據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及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之綱要計畫均指出,國內目前在CO2捕獲與再利用技術上,學界有投入實驗室等級之CO2吸收劑配方及捕獲製程技術之研究,產業界亦有少數建立使用製程副產CO2來合成化學品技術,如長春集團以CO2合成醋酸之生產技術以及東聯化學以CO2和環氧乙烷合成環碳酸酯技術,惟國內仍欠缺直接自煙道氣捕獲CO2並合成化學品之觸媒及製程產業化技術,且國內既有之CO2再利用技術多屬實驗室階段,尚乏成熟之CO2轉化觸媒製程及試量產技術,可供產業應用。

(三)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開發之技術,或可為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參照應用,以利提升放大驗證成效

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係建構碳循環產業所需關鍵場域實證放大設備及基礎設計技術,以為未來產業量產投入之設計基礎,計畫預期關鍵成果,包括:112年完成年產噸級自製膜電解製氫原型機建置、113年完成年產噸級自製膜電解製氫機場域實證技術及完成CO2製備負碳排甲酸製程運轉測試、114年完成千噸級CO2產製烷烯烴製程設計,相關開發過程、經驗與成果,若可供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參照應用,似可大幅增加計畫申請業者之投資信心與放大驗證成效。

綜上,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技術處所執行綠能建設項下「碳循環技術開發計畫」及「減碳場域示範技術計畫」計畫主軸均環繞碳捕捉再利用之技術與產業化相關,允宜協同運作,俾利提升預算資源運用之綜效。 (分機:1914 黃俊傑)

第2項、工業局

工業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58億5,990萬2千元,包括「綠能建設」6億6,020萬元、「數位建設」21億5,778萬2千元、「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2億8,792萬元及「城鄉建設」27億5,400萬元,各項下編列之計畫及經費詳表1。謹評析於次:

表1 工業局前瞻第3、4期特別預算(案)相關計畫預算編列及經費需求彙整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期程年度

第3期預算數

第4期編列數

總經費

第4期預計補助對象及金額

綠能建設

1.智慧電動巴士DMIT-電動巴士關鍵系統與整車協作計畫

110-114

537,500

417,200

954,700

補助業者327,200千元

2.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

110-113

152,500

128,000

280,500

3.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

112-115

0

115,000

300,000

補助業者70,000千元

小 計

690,000

660,200

1,535,200

1.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經濟部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產業減免稅捐服務雲計畫

110-114

24,420

15,882

49,380

2.建構工具機產線智慧系統升級-工具機產業躍升計畫

110-114

656,050

643,900

1,384,350

補助相關業者3億8,657萬5千元

數位建設

3.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半導體設備產業推動、半導體產業材料推動、公私共育國內外高階人才

110-114

1,013,950

890,000

2,154,200

(1)半導體設備產業推動計畫

110-114

571,950

494,000

1,207,000

補助業者4億2,400萬元

(2)公私共育國內外高階人才計畫

110-114

129,000

98,000

258,850

(3)半導體產業材料推動計畫

110-114

313,000

298,000

688,350

補助業者2億3,800萬元

4.智慧顯示跨域應用暨場域推動計畫

110-114

720,000

608,000

1,765,000

補助業者1億6,000萬元

小 計

2,414,420

2,157,782

5,352,930

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養成及人才培育交流平台推動計畫

110-114

606,660

287,920

991,950

補助業者5,856萬6千元

城鄉建設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

106-114

4,142,000

2,754,000

16,468,090

補助地方政府21億1,300萬元

合 計

7,853,080

5,859,902

24,348,170

說 明: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養成及人才培育交流平台推動計畫,其中人才循環、次世代人才、資服轉型顧問等3項工作於111年8月27日移撥至數位發展部辦理。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六、「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推動電動物流車產業亮點示範,允宜全面盤點國內產業現況及調查物流業者之需求與能力,俾利物流業者援引適用換購電動車,以利政策目的之達成

工業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下編列「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1億1,500萬元,該計畫總經費3億元,期程112年至115年,推動電動物流車產業亮點示範,協助國內車廠開發符合市場需求之車輛,並聯合物流業者共同推動電動物流車示範運行,協助推動燃油貨車逐步汰換為電動小貨車之運具電動化目標。經查:

(一)計畫內容摘述

1. 我國公布之「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其中規劃運輸部門運具電氣化階段里程碑,如電動車市售比於2030年、2035年及2040年分別訂為30%、60%及100%,除藉提高國內電動車之市占率以降低碳排放外,並創造國內市場電動運具需求。另108年物流運輸溫室氣體排放1,078.3萬公噸(CO2e) 約占我國碳排放量之4%,其中小貨車占39.21%。

2.為利運輸部門淨零及推動運具自由化,工業局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辦理「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以「供需優先、促進投資、創造產值、帶動就業」為推動主軸,除加速國內商用電動車產業製造鏈發展外,並以現有物流業者使用需求之貨車款為開發主要目標,推動電動物流車亮點示範案例,以協助國內車輛產業發展。

3.112年為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之前期規劃準備作業與促案階段,113至115年推動電動小貨車亮點示範案例;規劃運用既有產業創新平台主題式研發計畫,由車廠及物流業者聯合提案,結合車型開發與物流車隊示範運行;同時要求在物流倉儲中心或集發貨站,須提出充電環境布建、智慧排程、車隊管理及調度系統等解決方案,形塑為示範案例。

(二)宜全面盤點國內產業現況及調查物流業者之需求與能力,俾利物流業者援引示範案例,達成換購電動車之政策目的

1.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規劃目標之一係強化整車及關鍵零組件國內相關產業之研發自主製造能量,輔導車廠完成開發符合使用需求之國產電動小貨車。燃油車轉型為新能源車,為各車廠相繼投入開發之重點,國內車廠亦於107年投入電動小貨車研發生產,續航里程可達140公里,中華郵政公司已採購54輛試運行。經查截至111年7月底小貨車登記數計96萬3,377輛,其中電動小貨車僅84輛,占總登記數之0.009%,電動小貨車仍有很大之成長空間。

2.惟據中華郵政公司使用電動郵務車之經驗指出,因其載貨空間較小,郵務士若進行宅配送貨,需分成2趟才能完成配送,故電動郵務車多使用在郵筒取件;另載貨太重亦不利電動車之續航能力,建議車廠宜提升載貨空間及續航里程;又電動郵務車應須搭配具充電設施之專屬停車位,在物流車隊混合使用燃油車與電動車情形下,不利停車位之彈性調度。

3.行政院111年9月7日核定「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並於核復事項要求:本計畫目標之一係扶植本土化電動整車及關鍵零組件產業,應明訂電動物流車於國內製造,不得使用中國製造之部件,且應符合「郵遞作業」實務需求,車輛規格載貨空間至少5立方公尺、載重量至少900公斤、滿載續航里程150公里以上。

4.推動燃油車輛轉型電動車為運輸淨零排放之首要路徑,另電能補充基礎設施、電力總需求與電網負載等亦需同時妥善規劃;是以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要求提案申請者,須併同提出充電環境布建、智慧排程、車隊管理、調度系統等解決方案。惟國內物流業者對電動物流車之需求與能力互有所差異,中華郵政公司所具備者,恐未能一體適用於國內物流業者;允宜全面盤點國內產業現況及調查物流業者之需求與能力,審慎研謀亮點示範案例之立案要件,俾利物流業者得以援引示範案例,達成換購電動車之政策目的。

綜上,工業局辦理電動物流車補助計畫,推動電動物流車產業亮點示範,協助國內車輛產業發展及物流用貨車電動化,允宜盤點國內產業現況及調查物流業者之需求與能力,以形成亮點示範案例之立案要件,俾利物流業者得以援引適用換購電動車,加速實現國內商用綠色運輸願景。

七、辦理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允宜加速建構銲接技術訓練與檢測驗證中心之建置,並檢視績效指標下修之合宜性,俾利我國離岸風電高階銲接人才之培育

工業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綠能建設」項下辦理「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計畫總經費2億8,050萬元,期程110年至113年,第3期已編列1億5,250萬元,第4期賡續編列1億2,800萬元,辦理高階銲接技術人才訓練、檢測驗證技師訓練養成、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輔導及產業輔導團輔導廠商等事項。經查:

(一)前期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本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億5,250萬元(經常門經費7,384萬2千元,資本門經費7,865萬8千元),其中資本門經費係為建構銲接技術訓練與檢測驗證中心;截至111年7月底累積分配數1億3,745萬4千元,執行數7,133萬9千元,執行率51.90%,其中資本門經費之執行率僅30.00%(詳表1)明顯偏低。

據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綱要計畫書載明,110年度完成高階銲接訓練場域(銲接技術訓練與檢測驗證中心)建置,嗣因場域用地係屬受中油公司污染場址範圍,從事土建工程需向環保署申請土壤汙染管制區土地利用行為許可,110年度復受疫情三級警戒影響,致相關行政審查作業時程延遲,且訓練場域部分所需之機具及周邊設備,受國內外運輸延遲及原物料短缺等多重原因影響,致財務採購委託代辦事物執行時程落後,爰未能依計畫目標於110年度完成建置;執行單位已續行採購作業流程,進行場域、設備相關工程,預定111年9月底完成建物結構建置,111年11月底完成代辦採購驗收。

表1 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經費支用概況表(截至111年7月底)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

110年1月至111年7月

執行率

累計分配數

執行數

經常門

73,842

58,796

47,744

81.20

資本門

78,658

78,658

23,595

30.00

合計

152,500

137,454

71,339

51.90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二)112年至113年度之績效指標下修,允宜檢視其合宜性

本計畫原訂總經費2億9,850萬元,計畫執行效益依產業輔導團、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及建置產業人才技術訓練中心分項明列(詳表2),如:計畫最終效益產業輔導團項下,新增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達90人次以上等(詳表2);嗣於111年9月核定修正,總經費調降為2億8,050萬元,並調整部分計畫執行效益,如計畫最終效益產業輔導團項下,新增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原訂「90人次以上」下調為「60人次以上」等(詳表2)。

惟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國產化政策,經監察院調查,認核有疏失,於111年7月6日提出糾正,糾正案由之一為工業局未考量本土產能與品質能否支援,即公布水下基礎為全階段皆需在地化之項目(其核心製造能量為「銲接」,亦即水下基礎需100%於本土銲接),造成沃旭能源(股)公司(下稱沃旭)所轄大彰化東南、大彰化西南風場共111套需在地化之水下基礎,興達海基接單後,從砍半降為56座開始,最終於興達港組立成功僅餘6座,導致國產化政策僅餘5%;而依沃旭說明興達海基生產延誤主因如下:1、下游供應鏈之管理能力不足,國外技術顧問亦無法直接參與下游承包商銲接程序的指導。2、人員能力缺乏,因人員流動率過高,無法維持一致之標準銲接程序。3、風險評估過於樂觀,未預先針對沃旭所提出之生產風險檢討改善,以致問題發生時不及處理。是以,國內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相關供應鏈廠商,需有效解決國內銲接專業人員不足、技術能力欠缺及高階技術輔導與支援需求殷切之問題,方可促使離岸風電水下基礎之供應鏈達成100%國產化。

另依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修正後綱要計畫所載,審查委員亦表示:「預期效益中,以4年來算,產業輔導團中預計人力(新增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達90人次以上,產業廠商申請支援累計人力達50人次以上)偏少,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累計登陸達20家次以上同樣不足,…。」顯示,計畫審查委員認為高階技術輔導及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為離岸風電水下基礎之供應鏈業者迫切需要政府協助之事項。惟本計畫修正後,下修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產業廠商申請支援累計人力及112年與113年產業輔導團之年度里程碑,恐不利我國離岸風電水下基礎國產化之推進,允宜檢視相關績效指標下修之合宜性。

表2 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修正前後經費及計畫最終與年度效益對照表

項目

計畫修正前

計畫修正後

總經費

2億9,850萬元

2億8,050萬元

最終效益

1.產業輔導團

(1)新增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達90人次以上。

(2)產業廠商申請支援累計人力達50人次。

2.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

(1)合格輔導廠商累計登錄達20家次以上。

(2)水下基礎及下游零組件製造相關技術輔導案累計20家次。

3.建置產業人才技術訓練中心

(1)建置產業人才訓練中心場域

(2)高階6G/6GR銲接專業人員訓練累計人數達140人次

(3)廠商ISO相關銲接規範及檢定累計達6案次。

(4)廠商品質文件管理人員訓練累計達6案次。

1.產業輔導團

(1)新增高階技術輔導累計人力達60人次以上。

(2)產業廠商申請支援累計人力達30人次。

2.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無修正。

3.建置產業人才技術訓練中心,無修正。

112年度里程碑

1.產業輔導團

(1)產業申請支援累計人力20人次以上。

(2)補充培訓與新增聘用人次20人次以上。

(3)累計聘用人數:40人。

2.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

(1)新增輔導廠商資格審查5案次。

(2)水下基礎組裝及下游零組件製造相關技術輔導案5案次。

3.銲接技術訓練暨技能檢定

(1)完成6G/6GR銲工訓練40人次。

(2)輔導ISO相關銲接規範及檢定2案廠商次

(3)品質文件管理人員訓練累計達2案次。

1.產業輔導團

(1)產業申請支援累計人力10人次以上。

(2)補充培訓與新增聘用人次10人次以上。

(3)累計聘用人數:20人。

2.跨業整合與技術升級輔導案及3.銲接技術訓練暨技能檢定,均無修正。

113年度里程碑

同112年度里程碑

同112年度里程碑

資料來源:整理自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修正前後綱要計畫。

綜上,工業局辦理「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產業技術升級輔導計畫」,建置高階銲接訓練場域以培育訓練高階銲接人才,輔導及協助業者提升技術並支援業者作業所需人力,惟110年度未完成建構銲接技術訓練與檢測驗證中心之建置,允宜加速辦理,並檢視績效指標下修之合宜性,俾利我國離岸風電高階銲接人才之培育,加速實現我國離岸風電水下基礎百分之百國產化目標。

八、鑒於國內半導體設備自產率及材料自給率仍低,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相關計畫,允宜積極推動並研謀擴大成效,以增我國半導體產業供應鏈之韌性

工業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數位建設」項下編列Å世代半導體計畫-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半導體設備產業推動、半導體產業材料推動、公私共育國內外高階人才等分項計畫,計畫期程110至114年度,總經費21億5,420萬元,第3期已編列10億1,395萬元,第4期賡續編列8億9,000萬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2億5,025萬元),供辦理補助半導體整機驗證實測及建構半導體設備生態鏈;規劃高階技術主題培訓學程,培育契合企業需求高階人才;推動半導體產業用材料技術自主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前期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本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0億1,395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累積分配數7億411萬9千元,執行數6億9,883萬7千元,執行率99.25%(詳表1)。

110年度β-site整機驗證補助已核定13案,預計於110至112年執行設備品質及可靠度驗證,開發項目包括前段晶圓離子佈植、物理氣相沉積、探針卡檢測等設備;先進封裝物理氣相沉積、塗佈顯影、光阻去除、晶片取放、晶片壓合等設備。在管制材料與部分非管制材料項目研發在地化生產方面,已完成簽約7案包含前段晶圓製程材料與後段先進封裝材料。在人才培育上,已建置國內與國際之473位高階人才資料庫,另鎖定前瞻技術主題,導入日本、新加坡(IEEE專家)等國際級師資講授,促成台積電、聯發科、日月光等1,165人次參與,藉以提升高階技術人才研發動能。

表1 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相關計畫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經費支用概況表(截至111年7月底)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預算數

110年1月至111年7月

執行率

累計分配數

執行數

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

1,013,950

704,119

698,883

99.25

(1)半導體設備產業推動計畫

571,950

378,730

376,670

99.46

(2)公私共育國內外高階人才計畫

129,000

119,152

116,004

97.36

(3)半導體產業材料推動計畫

313,000

206,237

206,163

99.96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二)國內半導體設備自產率仍低,允宜加速整備,謹慎以對,已增加半導體產業供應鏈之韌性

1.近年受COVID-19疫情、美中科技爭端及俄烏戰爭衍生之地緣政治緊張等因素影響,各國紛視半導體產業為重要戰略物資,競相發展半導體產業,建立自主晶片供應鏈;在各國積極發展半導體產業紛設置新晶圓廠下(預估2024年全球晶圓廠將由2020年之202廠增加至213廠),各關鍵設備、零組件及材料是否適時到位為產業發展之命脈,且在各國互相競合下,爭取先進製程技術、設備、原材料、晶片設計軟體與供應鏈廠商之串聯等將日益激烈,產業鏈布局風險恐增。

2.另依工業局「半導體產業材料推動計畫」110年度期末報告所示,我國半導體產業2020年材料需求約3,475億元,占全球材料產值22%。惟國內雖擁有完整之半導體產業鏈及研發能力,中下游半導體設計、製造、封測等專業分工且產業聚落完整,但上游半導體材料仍需仰賴外商(根據Semi估計全球半導體材料供應商日商占52%);又參據經濟部統計調查及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等統計資料,110年度國內半導體設備需求為7,823億餘元,其中國產比率僅占9.06%,且近3年度(108-110年度)均未逾10%,顯示國內半導體廠商仍多採用國外設備廠商之產品(詳表2),過度仰賴海外設備及原料供給,恐使我國半導體產業暴露於高風險中,允宜強化整備半導體關鍵原物料及設備供應鏈之韌性,逐步提升自主性與國產化,以避免產業斷鏈風險之發生,影響我國經濟發展。

表2 106年至110年我國半導體等機械設備國產比率分析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內銷值

進口值

國內需求值

國產比率

出口值

A

B

C=A+B

A/C

106

42,327,055

380,461,694

422,788,749

10.01

85,397,629

107

53,970,259

352,466,933

406,437,192

13.28

94,374,989

108

47,238,914

598,047,671

645,286,585

7.32

99,709,751

109

52,082,363

535,402,747

587,485,110

8.87

104,064,570

110

70,859,512

711,469,339

782,328,851

9.06

135,401,896

說 明:1.半導體等機械設備內銷值為工業產銷存動態調查-資料庫查詢(產品統計)之電子及半導體生產用機械設備製造業(行業別2928);進口值為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查詢類別:4碼;貨品分類8486)之進口總值(含復進口)。

2.因經濟部工業產銷存動態調查與財政部關務署進出口貿易統計資料有關機械設備之範圍不盡相同,爰本表所呈現之數據與實際狀況會有所落差。

資料來源:經濟部統計處-工業產銷存動態調查、財政部關務署-統計資料庫查詢系統;本中心整理。

綜上,工業局辦理Å世代半導體-先端技術與產業鏈自主發展相關計畫110年度已取得初步成果,惟近年受疫情、地緣政治及美中科技爭端之故,導致部分供應鏈節點中斷,促使主要國家紛紛檢討調整關鍵產業政策,競相建置自主之半導體產業;允宜積極推動並研謀擴大成效,逐步提升國內半導體設備自產率及材料自給率,以強化半導體產業供應鏈之韌性。

九、為滿足產業發展用地需求,補助地方政府強化工業區公共設施及設置新產業園區之核定案件尚未完工或未發包者,允宜督促積極辦理

工業局辦理前瞻「城鄉建設」項下之「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方案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計畫期程106至114年度,總經費164億6,809萬元,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合共編列133億1,109萬元,第4期賡續編列27億5,400萬元(其中業務費1億2,300萬元,設備及投資5億1,800萬元,獎補助費21億1,300萬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4億300萬元,本計畫係因應國土計畫法施行增設適地性產業用地及產業在地化、城鄉發展需求,透過補助既有與開發中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興建,及補助地方政府規劃設置平價產業園區所需經費,以有效提供產業用地,達到產業升級轉型目標。經查:

(一)第4期特別預算案主要補助項目

1.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補助範圍以辦理既有工業區提升區域內地下管線管理、公共設施機能強化、改善環境景觀意象及安全維護基盤設施為限,不包含土地取得費用;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計畫全程預期提升提升25處既有工業區之公共設施服務水準,提升2,200家廠商服務(詳表1),經費21億1,300萬元(係與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經費併同編列)。。

2.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補助範圍以平價產業園區開發費用為限(包含園區調查規劃及申請設置費用、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監測費用、園區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等),不包含土地取得費用。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計畫全程預計可提供輔導設廠面積達105公頃,增加420億元產值及就業人口1萬500人(詳表2)。

3.辦理經濟部轄管工業區之道路、排水及污水處理廠等公共設施改善工程經費5億1,800萬元。

4.清查並提供全國空置都市計畫工業區及非都丁種建築用地資訊;辦理工業區設施更新作業管理及地方政府輔導等經費1億2,300萬元。

表1 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效益指標表 單位:處;家數

具體目標

目標值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強化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既有工業區

0

7

4

3

4

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方案提升既有廠商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家數

0

616

330

286

396

具體目標

目標值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合 計

強化公共設施服務水準之既有工業區

2

2

2

1

25

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方案提升既有廠商公共設施服務水準家數

154

198

176

44

2,200

資料來源: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111年8月修訂本草案)。

表2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效益指標表

單位:公頃;新臺幣億元;人

具體目標

目標值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輔導設廠面積

0

29

16

14

19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預計增加產值

0

118

63

55

76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預計增加就業人數

0

2,940

1,580

1,370

1,890

具體目標

111年

112年

113年

114年

合計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輔導設廠面積

7

10

8

2

105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預計增加產值

29

38

34

7

420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預計增加就業人數

690

960

850

220

10,500

資料來源: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111年8月修訂本草案)。

(二)前期計畫經費執行情形

本計畫第1期至第3期特別預算合共編列133億1,109萬元;第1期編列44億3,250萬元,決算審定數40億8,134萬4千元,其中應付保留數24億4,226萬2千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執行12億5,048萬2千元,註銷10億7,649萬3千元;第2期編列47億3,659萬元,決算審定數46億9,310萬7千元,其中應付保留數3億2,886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執行3億1,749萬1千元,註銷1,119萬7千元;第3期編列41億4,200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累積分配數33億9,922萬1千元,執行數33億9,066萬5千元(其中3億3,413萬2千元為預付款)。

(三)為滿足產業需求,前期計畫經費執行尚有部分核定案件未完工甚或未發包,允宜督促申請機關積極辦理

詢據工業局資料,截至111年7月止第1期至第3期已核定補助案件,包含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93案,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38案,經濟部轄管工業區之道路、排水及污水處理廠等公共設施改善工程84案;其中補助既有工業區強化公共設施並活化產業用地面積計30公頃;補助開發新設產業園區並釋出產業用地案新增產業面積96公頃。相關方案之執行情形列之如下:

1.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施工中有10案,另尚有1案待發包(詳表3)。

2.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38案,已發包35案,其中29案執行中,尚有3案待發包;另執行中案件尚有23案未完成產業園區報編程序(詳表4),允宜督促協助相關縣市儘速完成產業園區報編程序,俾利產業用地供給之增加。

3.補助工業局所轄工業區公共工設施設案件計84案中,施工中計14案,另有3案尚未發包(詳表5)。

政府為協助臺商分散海外生產基地並鼓勵臺商回臺投資及維繫國內民間投資動能,於108年起推動投資臺灣三大方案,包括:歡迎臺商回臺投資行動方案、根留臺灣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及中小企業加速投資行動方案,截至111年9月2日止三大方案已有1,248家通過審核,總投資金額約1兆7,846億元,預估創造本國就業13萬7,964人。是以,為因應台商回流及根留台灣企業之用地需求,對尚未完工、發包之核定補助案件,允宜督導申請人積極辦理相關工程;對已進行產業園區報編程序之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核定案,亦宜積極跟催施工及報編進度,以利工程推動。

綜上,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強化地方工業區之公共設施補助方案及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藉由改善公共設施既存工業區及開發平價產業園區以增加產業用地供給,惟前期核定案件中尚在施工中或待發包者,允宜加強控管執行進度,加速產業用地供給,俾以滿足產業需求。

(分機:1914 黃俊傑)

表3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補助既有工業區強化公共設施已核定案件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頃

補助類別

補助項目

活化

產業用地面積

施工概況

已發包

施工中

已完工

尚待發包

強化地方工業區公共設施補助方案

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

30

92案

10案

82案

1案

說 明:已核定案件執行概況統計至111年7月底。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表4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補助新設平價產業園區已核定案件(含規劃案與工程案)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公頃

補助類別

補助項目

活化

產業用地面積

施工概況

已發包

執行中

尚待發包

已完工

報編中

設置平價產業園區補助方案

調查規劃及申請設置費用、環境影響評估及環境調查費用、工程設計/監造/開發費用及環境監測費用

96

35案

29案

3案

6案

23案

說 明:已核定案件執行概況統計至111年7月底。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表5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計畫補助工業局所轄工業區公共工設施設案件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補助類別

補助項目

預計完工日期

施工概況

已發包

施工中

已完工

尚待發包

經濟部自辦所轄工業區開發及更新工程

工程設計、監造及開發費用

111年12月31日

81案

14案

70案

3案

說 明:已核定案件執行概況統計至111年7月底。

資料來源:工業局提供。

第3項、標準檢驗局及所屬

一0、標準檢驗局第4期賡續辦理「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允宜全面盤點未來可能需求,整合運用相關資源審慎規劃,俾完整建置儲能系統測試驗證制度及能量

標準檢驗局為辦理「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於前瞻第3期「綠能建設」編列8億元,第4期賡續編列6億3,700萬元(詳表1)。經查:

(一)計畫執行情形

「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主要辦理3分項計畫,詢據標準檢驗局,迄111年6月底主要執行成果說明如下:

1.按標準檢驗局第3期特別預算111年度第2期重大計畫預算執行績效分析表,截至111年6月底累計分配數為4億3,930萬1千元,累計執行數(不含預付款)為3億5,185萬6千元(詳表1)占累計分配數比率為80.09%。

2.「離岸風電工程與關鍵零組件檢測認驗證發展計畫」:於110年5月間完成「離岸風力發電案場專案驗證審查示範輔導作業要點」修訂,並據此辦理風場專案驗證審查,迄111年6月止已完成台電一期及允能風場(第1批報竣風力機)最終審議及出具審議建議書,另離岸風電技術規範(本文正式版)已完成草案,並徵詢相關驗證機構及公協會等意見(累計辦理53場次說明會)。

3.「儲能系統標準檢測驗證技術建置計畫」:資本門預算執行率為6.88%,主要係因儲能系統安全檢測試驗室新建統包工程採購案前期為設計工作,環境改善工程於111年5月完工,檢測試驗室主體工程接續開工,相關預付款未及轉正。

4.「節能輪胎性能及安全測試驗證系統建設計畫」:進行建置符合國際標準之輪胎滾動阻抗測試能量,及辦理輪胎濕地抓地力測試驗證平台建置工程相關採購作業,迄111年6月底預算執行率未及10%,詢洽標檢局,已完成設備規格研析,刻依進度辦理後續採購事宜。

表1 標準檢驗局「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前瞻第3至4期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分項計畫

第3期

第4期

預算數

迄111年6月底執行數

執行率

預算數

離岸風電工程與關鍵零組件檢測認驗證發展計畫

經常門

325,250

219,918

67.62

164,000

資本門

121,000

87,691

72.47

-

小計

446,250

307,609

68.93

164,000

儲能系統標準檢測驗證技術建置計畫

經常門

44,000

22,253

50.58

40,200

資本門

225,000

15,485

6.88

340,000

小計

269,000

37,738

14.03

380,200

節能輪胎性能及安全測試驗證系統建設計畫

經常門

21,320

6,509

30.53

17,900

資本門

63,430

-

-

74,900

小計

84,750

6,509

7.68

92,800

合計

經常門

390,570

248,680

63.67

222,100

資本門

409,430

103,176

25.20

414,900

小計

800,000

351,856

43.98

637,000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提供。

(二)允宜全面盤點現有驗證技術及能量等所存之缺口,妥善整合運用資源加以規劃,以完整建置驗證制度及能量

依據交通部公路總局111年7月底統計資料,全國純電動機動車輛登記數共61萬5,703輛(包含汽車2萬5,459輛及機車59萬0,244輛),較110年底增加5萬餘輛,所需之機車換電站及大型電業儲能系統裝置(容量55MW以上)將持續增加,又國際近年儲能系統火災事故頻仍(如韓國自2017年起已發生超過30起),儲能系統之安全檢測顯具重要。惟按「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說明,國內儲能檢測能量仍存缺口,尚不足以支應電動小客車、機車換電站、電動大客車與電網儲能安全檢測需求,標準檢驗局除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續辦理「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建置儲能系統測試驗證能量,另自112年度起亦於公務預算編列「儲能系統安全暨智慧電網標準檢測驗證計畫」7,000萬元(詳表2),以確保儲能案場之安全性及強化電網韌性。復據國家發展委員會臺灣2050淨零排放路徑及策略總說明,預計2030年市區公車達成全面電動化目標,新售小客車及機車於2040年均為電動(機)車,為維民眾乘車與國家電力系統安全,允宜全面盤點相關檢測技術及測試驗證能量缺口,審慎整合規劃資源,俾完整建立相關建置驗證制度及能量。

表2 「儲能系統安全暨智慧電網標準檢測驗證計畫」112年單位預算案編列及辦理事項 單位:新臺幣千元

分項計畫

預算數

辦理事項

提升電力調節系統(PCS)檢測驗證能量

53,500

完善百萬瓦級電力調節系統(PCS)之安規、併網及電磁相容檢測技術,建置百萬瓦級電力調節系統(PCS)實驗室檢測能量;培訓具備電力調節系統相關安規、併網及電磁相容等檢測技術之人員,以符合產業期待及促進產業發展。

完善儲能專案驗證(含戶外)及建立行動儲能系統檢測驗證環境

1,000

研析儲能電池管理系統(BMS)標準暨測試需求,作為後續年度建立之電池管理系統測試技術與能力基礎。

建立智慧電網及智慧家庭能源系統間互通及資安檢測能量

15,500

制修訂智慧電網互通性標準及檢驗標準;建置電動車充電系統(EVSE)互通性檢測能量,以EVSE產業互通標準OCPP1.6建立檢測技術能量;研擬儲能系統PCS之資安技術規範;依循國家標準CNS 16014智慧家庭之裝置戶連協定制定期程,建立智慧家庭Route B應用層互通性檢測技術等與儲能、電動車及智慧電網相關工作項目。

合計

70,000

資料來源:標準檢驗局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案。

綜上,標準檢驗局自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起辦理「國家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計畫」,以建立國家級綠能標準檢測驗證能量,促進國內綠能產業發展,第4期續編列6億3,700萬元;其中為完善儲能系統標準檢測驗證技術及能量之建置,標準檢驗局另於112年公務預算編列「儲能系統安全暨智慧電網標準檢測驗證計畫」7,000萬元,為因應後續淨零排放政策所需之儲能系統檢測能量,妥善整合運用資源,允宜詳實盤點現有驗證技術及能量可能缺口,全面審慎規劃,以利我國淨零轉型,構建綠色永續環境之推動。

一一、標準檢驗局第4期「數位建設」均屬延續性計畫,允宜加強第3期計畫進度控管,以利後續推動

標準檢驗局於前瞻第4期「數位建設」編列5,984萬元,賡續辦理第3期「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計畫—經濟部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計畫—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以下簡稱「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及「整合智慧讀表平台發展計畫」等2項計畫。經查:

(一)標準檢驗局第4期「數位建設」2項計畫預計辦理事項

1.「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編列984萬元,辦理商品檢驗業務申辦服務系統、度量衡業務申辦資訊查詢服務、正字標記管理服務之雲端服務系統功能架構調整及移轉;透過服務監控,檢視公有雲資源使用及服務運作情況,並適時彈性擴充或縮減運算資源。

2.「整合智慧讀表平台發展計畫」:編列5,000萬元,持續發展智慧讀表資訊整合及資安防護技術,並透過選定國內具代表性建築型態建置示範場域,以驗證前期建立之標準、規範之可行性;落實智慧讀表檢測技術與能量,與國際標準接軌。

(二)允宜加強控管第3期「數位建設」之進度,以利第4期計畫之推動

標準檢驗局第3期「數位建設」2項計畫合共編列6,474萬8千元,迄111年6月底執行數為2,659萬3千元,個別計畫辦理情形彙整詳表1,並說明如下:

1.「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第3期編列1,474萬8千元(累計分配數764萬元),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為759萬7千元,包含辦理教育訓練人次、線上申辦服務比例、資訊系統功能移轉至雲端等目標尚未達成。

2.「整合智慧讀表平台發展計畫」:第3期編列5,000萬元(累計分配數2,151萬元),迄111年6月底執行數1,899萬6千元,執行率88.31%,未達累計分配數9成,其因為設備採購案之標餘款,擬規劃購置共通性檢測技術示範場域所需之實證設備,尚待辦理驗收付款作業。

上開計畫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雖占累計分配數比率均逾8成,惟占預算數比率未達5成,且部分預計目標尚未完成,允宜加強執行進度之控管,以利第4期計畫後續執行。

表1 標準檢驗局前瞻第3期「數位建設」2項計畫迄111年6月底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預算數

執行數

預計目標

實際執行

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

7,640

7,597

1.服務雲端化分析評估報告1份

已完成

2.培養雲端運算人才,辦理教育訓練100人次

累計73人次

3.線上申辦服務比例達65%

系統調整中

4.資訊系統功能移轉至雲端累計10個

辦理雲端平台選商及系統調整

5.年度平均滿意度達70分以上

尚未完成

整合智慧讀表平台發展計畫

50,000

18,996

1.完成水表、瓦斯表及電表之共通性檢測規範(草案)、智慧讀表資安規範(草案)

已完成

2.完成智慧讀表共通性檢測實驗室、建置模糊測試工具及檢測能量、資安測試工具-5G模擬器及檢測能量

已完成

3.完成建置智慧讀表異常資料格式測試檢測能量

已完成

4.完成1個小規模(5戶以下)智慧讀表共通性檢測技術示範場域,進行1個智慧讀表場域之資安風險評估

持續辦理中

5.完成突波/叢訊干擾對智慧讀表實流影響檢測技術能量、資料擷取設備能量建置

完成8款水量計測試作業,共計25次測試作業

6.各輔導1家智慧水表及瓦斯表廠商完成突波/叢訊干擾檢測作業

7.辦理業務說明會活動2場次

已完成4場

資料來源:整理自標準檢驗局提供之資料。

綜上,標準檢驗局前瞻第4期「數位建設」辦理「標準計量檢驗服務雲計畫」及「整合智慧讀表平台發展計畫」等2項計畫,合共編列5,984萬元,均屬延續性計畫,允宜加強第3期計畫執行進度之控管,俾利後續計畫之推動。

(分機:1922 羅玉姍)

第4項、智慧財產局

一二、為優化整體智權服務韌性及品質,允宜整合相關資源,持續推動智權數位化,並妥善規劃與雲端服務之介接及管理

智慧財產局為辦理「強化公部門網路服務與運算雲端基礎設施-經濟部雲世代雲端基礎建設-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以下簡稱「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已於前瞻第3期「數位建設-基礎建設環境」編列3,691萬7千元,第4期賡續編列3,099萬6千元。經查:

(一)「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總經費為8,878萬5千元(智慧財產局分擔經費),計畫期程為110年至114年8月,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3,691萬7千元(累計分配數2,642萬1千元),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為2,194萬9千元,執行數占預算數及累計分配數比率分別為59.45%及83.07%,主要係因全球IC晶片受疫情影響短缺致原廠設備交期延長,履約期限展延至111年10月底,查驗付款時程延後;第4期續編列3,099萬6千元(詳表1)辦理,期透由整合我國與全球智權知識之智權資訊服務雲,深化國內產業與國際趨勢連結,並協助業者掌握關鍵技術及市場動態,以利商業擴展及專利佈局,提升產業創新競爭力。

表1 智慧財產局「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前瞻第3至4期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前瞻第3期

前瞻第4期

總經費

88,785(智慧財產局分擔數)

期程

110年至114年8月

預算數

36,917

30,996

執行數

21,949

-

實際執行/預計目標

1. 完成智權開放資料雲端服務資通資產盤點、風險評鑑及資安檢測,同時設定資源監控與告警機制,並將雲端服務納入SOC全天候即時監控及通報服務。

2. 完成智權開放資料服務雲地兩端資料同步檢核機制,調整同步時間縮減資料落差至2小時內,並完成滲透測試複測作業。

3. 辦理商標檢索服務雲端化需求訪談,確認整體架構及所需環境資源,並完成地端測試環境建置及透過M4C工具移轉至雲端。

4. 完成2場次雲端服務日常維運、資源佈建與擴展教育訓練,累計教育訓練人數201人次(含110年160人次)。

1.推動商標檢索及產業智權知識服務雲端化,優化服務韌性及品質。

2.建立雲端服務管理制度,提升服務營運效益。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提供。

(二)為優化智權服務韌性及品質,允宜持續推動完善智慧財產權數位環境,並妥善規劃與雲端服務之介接

智慧財產局110至112年度公務預算「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工作計畫,主要係健全專利檢索系統資料庫,並推動線上審查,強化案件控管,以完善智慧財產權數位環境,提供優質智能化服務,110至112年度預算數分別為2.33億元、2.26億元及2.19億元(詳表2),迄111年6月底其實施成果包含「全球專利檢索系統」累計已開放可檢索全球核准公告與公開專利資料件數達1.47億餘件,設計專利初審線上審查系統完成試行並自111年開始全面線上審查等。

為使公眾能更加快速及穩健取得智權資訊,智慧財產局透過前瞻特別預算辦理之「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將智慧財產權開放資料、商標檢索、產業智權知識等服務雲端化並移至雲端資料中心,同時可達到釋放該局內部使用頻寬及儲存空間資源,得以優化其他資訊服務。爰此,為提升整體智權服務韌性及品質,智慧財產局允宜持續推動智慧財產權數位化,並妥善規劃辦理雲端服務之介接及管理制度。

表2 智慧財產局「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110至112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

部分實施(預計)成果

110

233,256

232,370

1.「全球專利檢索系統」提供可檢索1億4,098萬2,505件本國及全球核准公告、公開專利資料。

2.完成專利新申請案紙本文件數位化作業33萬2,981頁。

3.「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各界查詢檢索次數達1,281萬2,556次。

4.截至110年底,發明及新型專利線上審查比率已達100%,設計專利初審線上審查系統完成試行並自111年開始全面線上審查。

111

225,568

53,528

1.「全球專利檢索系統」累計已開放可檢索全球核准公告及公開專利資料件數達1億4,771萬2,644件。

2.專利檢索中心完成專利前案檢索報告4,801件。

3.「中華民國專利資訊檢索系統」各界查詢檢索次數達696萬2,799次。

112

218,967

-

1.預計完成專利檢索報告9,600件。

2.提供專利檢索與產業分析公眾服務,預計年度服務檢索次數達1,300萬次。

說 明:111年度決算數及實施成果為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及實績,112年度實施成果為預計目標。

資料來源:智慧財產局110年度審定決算書、111年6月份會計月報及112年度單位預算案。

綜上,智慧財產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續辦理「智權資訊服務雲計畫」,以優化智權服務韌性及品質,因相關智權數位化資訊係透過公務預算編列之「智慧財產權科技發展」辦理,為推動整體智權數位服務升級,允宜審慎規劃與智權雲端服務之介接及管理制度,持續完善國內智慧財產數位環境。

(分機:1922 羅玉姍)

第5項、水利署及所屬

一三、「水與發展」編列11項延續性計畫,惟截至111年6月底有2項計畫預算執行率未達5成,逾8成計畫辦理修正調增經費或展延期程,允宜檢討推動所遇問題並研謀精進對策

為提升供水穩定度及供水品質,中央政府自106年起於前瞻特別預算中推動「水環境建設-水與發展」(以下簡稱「水與發展」),水利署第1至3期已編列514.25億元,第4期賡續編列183億8,357萬元,預計辦理11項計畫。經查:

(一)第4期編列11項延續性計畫,其中2項計畫截至111年6月底預算執行數未達5成

水利署於第1至3期「水與發展」合共辦理19項計畫,其中包含「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湖山水庫第二原水管工程計畫」、「防災及備援水井建置計畫」、「深層海水取水工程計畫」、「翡翠原水管工程計畫」、「伏流水開發工程計畫」及「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等7項計畫將於111年底前屆期,至「桃園-新竹備援管線工程計畫」112年起則由台灣自來水公司(以下簡稱台水公司)編列預算辦理後續新設送水管線等工程,第4期延續性計畫共計11項(詳表1),上述計畫前3期已編列344億761萬5千元,第4期續編列183億8,357萬元,說明如下:

1.11項延續性計畫前3期編列預算數為344億761萬5千元,截至111年6月底,累計執行數為281億697萬1千元,預算執行率為81.69%。

2.比較個別計畫執行情形,計有2項計畫迄111年6月底預算執行率未達5成,包含:(1)「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因補助地方政府辦理簡易自來水改善工程等案件,需與居民協調溝通及發包時程延宕,或已符合請款條件之案件,地方政府尚未依規定完成請款作業,致預算執行率僅37.1%;(2)「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預算執行率為45.51%,主要因連江自來水智慧水網南竿部分雖於111年6月完成設置,尚未辦理請款核銷所致。

表1 水利署前瞻第4期「水與發展」所編11項計畫前3期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第1至3期

編列預算數

截至111年6月底累計執行數

(含1至3期)

預算

執行率

第4期

預算案數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

3,180,210

2,714,236

85.35

1,609,000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

15,793,274

14,754,138

93.42

4,761,000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

1,288,000

1,002,924

77.87

440,000

白河水庫後續更新改善工程計畫第一階段

1,401,137

987,710

70.49

180,000

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

1,334,440

897,027

67.22

565,560

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計畫

5,691,853

4,018,355

70.60

6,444,000

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

1,425,000

1,102,712

77.38

40,000

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

1,500,000

557,665

37.18

3,857,000

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

305,000

138,819

45.51

156,000

加強平地人工湖及伏流水推動計畫

490,601

374,758

76.39

70,000

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

1,998,100

1,558,627

78.01

261,010

合計

34,407,615

28,106,971

81.69

18,383,570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二)11項延續性計畫中逾8成計畫辦理修正,調增經費或展延期程

第4期特別預算案辦理之11項延續性計畫,共有5項計畫於前2期已經核定(109年底)辦理修正,其中「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修正2次,其餘計畫修正次數1次(詳表2),說明如下:

1.增加工程項目共計4項:「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加強平地人工湖及伏流水推動計畫」及「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因增辦工程,所需經費隨之增加,另「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亦展延計畫期程。

2.「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為擴大整體計畫效益,延長計畫期程,計畫總經費亦調增。

表2 水利署前瞻第4期延續性計畫於前期核定修正概況

單位:新臺幣百萬元

計畫名稱

修正

次數

計畫

期間

計畫總額

預期效益

修正原因

石門水庫阿姆坪防淤隧道工程計畫

1

104-113

(+4年)

6,796.20

(+2,169)

提升每年防淤能力64萬立方公尺,增加土砂去化效率每年4.1萬立方公尺等

納入大嵙崁清淤輸送系統工程。

加強水庫集水區保育治理計畫

1

106.9-

114.8

(+4年)

2,111.00

(+1,021)

加速集水區崩塌復育控制土砂量3,245萬立方公尺

為擴大本計畫整體成效,辦理計畫修正。

離島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二期

2

108-113

1,900.00

(+500)

增加每日約7,500噸海淡水產水能力、恢復榮湖水庫庫容0.7萬立方公尺、恢復田浦水庫庫容約7.5萬立方公尺、改善金湖湖庫9座擋水閘門6道防潮閘門、強化大小金門調度能力每日5,000噸、汰換湖庫間既有水源調度管線及供水管線約7,200公尺、提升海淡廠備援能力每日1,750噸,因應旱災提升產能每日1,250噸

澎湖地區吉貝嶼、七美嶼及馬公6,000噸海淡廠興建工程經檢討標餘款後調整經費需求;金門地區因生態因素及實際發包經費、期程變動,辦理內容修正;連江地區近年降雨情形不如預期,經檢討增加海淡水備援供水能力等工程。

加強平地人工湖及伏流水推動計畫

1

110-114

1,872.00

(+542)

增加蓄水容量206萬立方公尺及備援供水每日11萬噸

維持抗旱2.0計畫建置後龍溪、大安溪及烏溪緊急伏流水功能正常。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

1

104.4-

112.12

(-1年)

20,200.00

(+300)

穩定供水量每日25萬噸

配合環保署辦理鄰近鳥嘴人工湖旁草屯圾垃場移除工作。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詢據水利署說明,除上述計畫已核定修正外,於111年2月至8月間陸續提出5項修正計畫,包含「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計畫」、「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及「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4項計畫均因物價波動等影響,計畫總經費需調增,其中「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雖調增計畫總經費及展延期程,但部分經費將移至水利署公務預算後續編列,另「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則為擴大及加速推動量能,縮減計畫期程(詳表3),為利各項計畫如期如質完成,允宜檢討計畫修正原因及執行成效,審慎辦理後續規劃,並加強執行進度之監督控管。

表3 水利署前瞻第4期辦理修正計畫內容摘要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

期程

計畫

總經費

特別預算負擔

修正原因

期別

預算數

合計

曾文南化聯通管工程計畫

108-113

(不變)

12,700,000

(+700,000)

第2期

573,000

12,188,000

(+559,000)

因物價波動及情勢變更,修正調增計畫總經費。

第3期

5,171,000

(+1,416,000)

第4期

6,444,000

(-857,000)

台南山上淨水場供水系統改善工程計畫

108-114

(+2年)

2,800,000

(+300,000)

第2期

225,000

2,190,000

(-310,000)

受文化資產監看、古蹟保存及物價波動影響致計畫期程與經費均需調整。

第3期

1,200,000

第4期

40,000

(-1,035,000)

114年

725,000

(+725,000)

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

111-113

(-1年)

5,776,000

第3期

1,500,000

5,357,000

為符擴大及加速推動能量之需求,縮減計畫期程。

第4期

3,857,000

(+1,257,000)

114年

0

(-1,257,000)

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

104/4-

112/12

(-4月)

21,950,000

(+2,050,000)

第1期

7,380,000

20,554,400

(+1,550,400)

第1次修正已縮減計畫期程並增加經費,本次因物價波動及情勢變更,再調增計畫總經費。

第2期

2,910,000

(-117,000)

第3期

4,997,000

(-3,600,000)

第4期

5,267,400

(+5,267,400)

備援調度幹管工程計畫

110-114

(不變)

19,950,000

(+5,450,000)

第3期

2,000,000

11,007,000

(+3,007,000)

因施工工法、管線長度變更及物價波動影響所需經費增加。

第4期

4,509,000

(+2,509,000)

114年

4,498,000

(+498,000)

說 明:烏溪鳥嘴潭人工湖工程計畫研擬修正調整部分係與原核定數據相比。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迄111年8月31日修正情形)。

(三)為維水資源管理成效,允宜檢討前期計畫實施成效,並審慎分析推動困境,研謀改善

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對於「水與發展」提具審核意見包括:1.「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及「推廣水資源智慧管理系統及節水技術計畫」(前期計畫)透由裝置地下水智慧水設備管理地下用水大戶,惟裝置數量僅有桃園市成長,其餘3縣市(新北市、高雄市及宜蘭縣)則無明顯增加,且部分縣市對於超抽地下水情形未能確實裁罰,另完成用水大戶節水輔導之實際節水量未如預期;2.台水公司辦理「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三期」,部分地區延管工程完成後接水率未達目標值,及原住民地區之延管工程因無廠商投標多次撤案。

經查水利署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續辦理「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及「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等2項計畫,迄111年6月底預算執行率均未達50%,且仍有部分目標尚未完成(詳表4),為利計畫後續執行,允宜檢討前期計畫實施成效,並加強分析推動所遇問題,審慎規劃,以達成效。

表4 「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及「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迄111年6月底執行成果

計畫名稱

量化指標

整體

第3期

截至111年6月底累積達成情形

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第四期

辦理改善自來水用戶

5.3萬戶

1.6萬戶

0.4萬戶

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

地下水抽用量智慧量水設備建置數量(水權井每月1,000度以上用水戶)

150處

161處

逐時監測地下水動態資訊筆數(含前期已完成建置部分)

40,000筆

20,000筆

地下水智慧管理系統建置

1套

1套

地下水資源利用管理相關法規審議

1件

0件

用戶智慧水表建置

5,000只

5,060只

用水管理系統建置

10套

0套

提升減少漏水量

0.03%

尚未統計

雨水貯留設備及相關設施工程

58處

28處

雨水貯留利用量

20萬噸/年

7萬9,959噸/年

節約用水量(潛勢節約用水量)/年

250(600)萬噸/年

210(300)萬噸/年

輔導前(110年)及輔導後(114年)實質增加節水率

4%

預估達4%

省水標章產品抽驗件數

250件

80件

省水標章產品稽查件數

750件

240件

說 明:「建置水資源智慧管理及創新節水技術計畫」整體量化指標與第3期量化指標相同。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綜上,為提升供水韌性,水利署於前瞻第4期「水與發展」賡續辦理11項延續性計畫,惟部分計畫因物價波動等影響需修正調增計畫總經費,為利計畫後續執行,允宜強化進度控管;另水資源智慧管理及節水計畫、無自來水地區供水改善計畫執行績效仍待改進,允宜檢討前期計畫辦理實績,加強分析推動所遇問題並研謀改善措施,以達成效。

一四、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為擴大治水成效,研擬修正計畫調增經費,允宜審慎評估地方政府執行能量,滾動檢討工程經費之妥適性

為避免極端氣候造成之水災災情及淹水問題,水利署於前瞻第1至3期「水環境建設-水與安全」已投入324億5,000萬元辦理「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4期續編列173億5,700萬元。經查:

(一)預算執行情形

揆諸水利署第1至3期「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分別編列預算20億5,000萬元、139億5,000萬元及164億5,000萬元(詳表1),前2期預算執行率為98.09%及99.50%,其中第1期應付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高達77.89%,第2期雖降至14.01%,然迄111年6月底已逾屆期1.5年尚有8,812萬3千元仍未執行完竣,主要係因補助案件已達請款條件,惟地方政府尚未請款,及部分核定案件發包進度落後或工程因疫情、降雨致影響進度,允宜持續檢討強化工程規劃及執行之控管,至第3期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不含預付款)占預算數比率為69.02%(占分配預算數比率為88.71%)。

表1 水利署前瞻第1至3期「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執行率

應付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

賸餘數

實現數

應付保留數

合計

第1期

2,050,000

414,112

1,596,713

2,010,825

98.09

77.89

39,175

第2期

13,950,000

11,924,945

1,954,629

13,879,574

99.50

14.01

70,426

第3期

16,450,000

11,354,447

-

69.02

-

-

說 明:1.表內預算數為法定預算數,第1及2期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第3期決算數為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不含預付款)。

2.第3期截至111年6月底分配預算數為127億9,932萬6千元,執行數占分配預算數比率為88.71%。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水利署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2期及第3期特別預算111年6月份會計月報。

(二)為擴大治水成效,水利署研擬第2次修正「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預計增加總經費120億元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已於109年間辦理第1次修正(詳表2),惟為擴大整體治水成效,及持續推動在地滯洪提高土地韌性,水利署規劃將110年8月9日聯合國第6次氣候評估報告納入評估考量等,研擬第2次修正計畫:1.計畫總經費增加120億元(均為水利署調增);2.計畫期程維持至114年8月;3.工作項目增加補助地方政府針對轄區易淹水聚落及社區辦理在地滯洪評估規劃(治理規劃及檢討),與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在地滯洪相關措施設計及補償、獎勵金等工作(非工程措施);4.水利署預定績效中設施堤防護岸及排水路等改善長度由190公里提升至240公里,增加淹水保護面積由250平方公里調增為275平方公里。

表2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2次計畫修正內容比較

項目

原計畫

第1次修正

第2次研擬修正

修正原因

-

107年0823熱帶低壓水災

配合前瞻修正及為擴大成效

核定日期

106.7.10

109.9.26

尚未核定

計畫總經費

720億元

884億元(+164億元)

1,004億元(+120億元)

計畫期程

106年-113年

106年-114年8月

106年-114年8月(不變)

水利署經費

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含用地取得)及應急工程

349.95億元

450.82億元(+100.87億元)

572.46億元(+121.64億元)

治理規劃及檢討

7億元

7億元

5.8億元(-1.2億元)

非工程措施

2.75億元

2.89億元(+0.14億元)

2.79億元(-0.1億元)

生態檢核工作

3.5億元

3.34億元(-0.16億元)

3.68億元(+0.34億元)

計畫管制與考核

6.8億元

5.95億元(-0.85億元)

5.27億元(-0.68億元)

合計

370億元

470億元(+100億元)

590億元(+120億元)

預定績效

設施堤防護岸及排水路等改善長度

150公里

190公里(+40公里)

240公里(+50公里)

增加淹水保護面積

200平方公里

250平方公里(+50平方公里)

275平方公里(+25平方公里)

資料來源: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111年7月修正計畫書(草案)。

(三)「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2次修正內容,水利署主要增加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在地滯洪評估等工作,允宜審慎衡量各地方政府執行能量,並加強控管,以達成效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第2次研擬修正調增經費120億元,主要係增加防洪綜合治理工程(含用地取得)及應急工程所需經費,依水利署截至111年6月底第1至3期主要工作項目執行概況彙整詳表3,說明如下:

1.核定計畫數共959件,規劃及檢討、非工程措施核定計畫共計158件,已全數發包,治理工程及應急工程核定計畫數則為801件,尚未發包共44件(已發包757件),主要受到近期營建物價上漲,致原編預算不符市場需求而流標。如宜蘭縣政府「五結防潮閘門改善工程」已多次流標,治理及應急工程之規劃及執行,允宜檢討加強。

2.已完工工程計714件,未完工程201件(治理工程及應急工程170件)因疫情及降雨事件影響,造成工期展延。

3.取消計畫數共16件(治理工程及應急工程分別為13件及3件),其因係受民眾陳抗或工程設計待有協商事項,由地方政府提出取消申請。

4.第1至2期雖已分別屆期逾3年及1年,尚未完工計畫數計有89件,且治理工程已核定卻未發包計畫仍有16件。

為確保預算資源有效運用,允宜審酌各地方政府預算執行能量及工程執行狀況,滾動檢討所需經費之妥適性,並加強地方各項治水工程之督導及協助,以利推動。

表3 「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主要工作項目第1至3期執行概況               單位:件

期別

項目

核定補助

計畫件數

迄111年6月底

執行情形

已發包

已完工

取消

第1至2期

規劃及檢討

127

127

103

0

治理工程

356

329

265

11

應急工程

197

197

196

0

非工程措施

5

5

5

0

小計

685

658

569

11

第3期

規劃及檢討

12

12

12

0

治理工程

26

17

2

2

應急工程

222

214

124

3

非工程措施

14

14

7

0

小計

274

257

145

5

合計

規劃及檢討

139

139

115

0

治理工程

382

346

267

13

應急工程

419

411

320

3

非工程措施

19

19

12

0

合計

959

915

714

16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綜上,「縣市管河川及區域排水整體改善計畫」研擬第2次修正,水利署經費預計增加至590億元(較前次修正計畫增加120億元),持續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在地滯洪,惟迄111年6月底仍有第1至2期部分核定補助計畫尚未完工,為提升治水成效,允宜審酌各地方政府執行能量,詳實檢討所需工程經費之妥適性,並加強工程進度之控管,以達成效。

一五、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前3期特別預算執行尚待檢討提升,允宜加強地方補助計畫審查及執行之控管,以利資源有效運用

水利署於前瞻第1至3期「水環境建設-水與環境」已投入88.50億元辦理「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第4期賡續編列6億元,主要用以補助地方政府辦理河川、相關排水及海岸等水環境之改善工作。經查:

(一)第1至3期特別預算執行情形

1.第1及2期特別預算分別編列12億元及56億4,948萬6千元(詳表1),預算執行率為97.94%及75.44%,應付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為58.01%及33.52%,雖第2期保留情形略有改善,惟其賸餘數占預算數比率逾20%,顯示計畫之規劃及執行進度控管容有改善之處。

2.第3期迄111年6月底執行數(不含預付款)占預算數比率為20.03%(占分配預算數比率為36.73%),主要係部分補助案件已達請款條件,地方政府尚未完成請款作業,及部分核定案件發包進度落後所致。

表1 水利署前瞻第1至3期「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執行率

應付保留數占預算數比率

賸餘數

實現數

應付保留數

合計

第1期

1,200,000

479,138

696,151

1,175,289

97.94

58.01

24,711

第2期

5,649,486

2,368,464

1,893,626

4,262,090

75.44

33.52

1,387,396

第3期

2,000,000

400,678

-

-

20.03

-

-

說 明:1.表內預算數為法定預算數,第1及2期決算數為審定決算數,第3期決算數為截至111年6月底執行數(不含預付款)。

2.第3期截至111年6月底分配預算數為10億9,098萬1千元,執行數占分配預算數比率為36.73%。

資料來源: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期及第2期特別決算審核報告、水利署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111年6月份會計月報。

(二)為提高計畫成效,允宜強化地方補助計畫審查及執行之控管

依據水利署迄111年6月底「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地方計畫辦理情形(詳表2),第1至3期共核定補助計畫250件,已發包242件,已完工169件,取消辦理8件。第1至第2期已分別屆期逾3年及1年,惟仍有14件補助計畫未完工,第3期核定補助計畫59件雖均已發包,然均未完工,允宜持續透過定期控管會議及訪查行程等加強考核督導,俾利加速整體計畫執行。至第1及2期取消辦理補助計畫件數共8件,其取消辦理主要原因包含:1.未與環保團體與地方民意取得共識;2.補助計畫與「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精神未符;3.未能於控管期限內完工。允宜強化計畫審查機制,以維資源有效運用。

表2 迄111年6月底水利署「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補助地方計畫辦理情形 單位:件

期別

補助計畫進度

北部

中部

南部

東部

離島

小計

第1期

核定補助計畫件數

32

13

23

15

6

89

已發包

32

13

22

15

6

88

已完工

30

13

21

15

6

85

取消辦理

-

-

1

-

-

1

第2期

核定補助計畫件數

45

18

21

12

6

102

已發包

42

16

20

11

6

95

已完工

35

13

20

10

6

84

取消辦理

3

2

1

1

-

7

第3期

核定補助計畫件數

21

11

13

10

4

59

已發包

21

11

13

10

4

59

已完工

-

-

-

-

-

-

取消辦理

-

-

-

-

-

-

合計

核定補助計畫件數

98

42

57

37

16

250

已發包

95

40

55

36

16

242

已完工

65

26

41

25

12

169

取消辦理

3

2

2

1

-

8

資料來源:水利署提供。

綜上,水利署前瞻第4期賡續編列「全國水環境改善計畫」6億元,鑒於該計畫第1至2期應付保留數或賸餘數偏高,且仍有核定補助計畫尚未發包,又第3期截至111年6月底預算執行尚待檢討提升,允宜加強地方補助計畫審查及執行之控管,以提高計畫執行成效。

一六、為利精進灌溉節水管理技術之推廣,允宜檢討相關計畫辦理成效及推動所遭遇困境,並審慎規劃後續與雲端管理平台之介接工作

水利署於前瞻第4期「數位建設-建構開放政府及智慧城鄉服務」編列1億0,400萬元(均為業務費),新增辦理「民生公共物聯網數據應用及產業開展計畫-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以下簡稱「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協助灌區精準掌握灌溉用水與配水量等工作。謹說明如次:

(一)中南部區豐枯雨期差異甚大,提升灌溉用水效率顯具重要,水利署前於107至109年已辦理灌溉節水管理技術之研發

依據水利署110年度臺灣水文年報指出,110年平均年雨量(2,633毫米)與歷年平均雨量(2,500毫米)雖差距不大,惟因109年下半年至110年上半年遭逢旱象,後續110年5月底梅雨鋒面、陣雨、西南氣流及颱風等因素帶來明顯雨量,各區豐水期雨量較歷年平均高,造成中區及南區豐枯期雨量差距相對較歷年平均擴大(詳表1),又近5年全國總用水量以農業用水之灌溉用水占大宗(約65%),爰此,提升灌溉用水效率顯具重要。

水利署前於107至109年度公務預算「水資源科技發展」辦理「智慧水管理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委辦計畫),共投入1億8,293萬7千元,執行內容包含:1.多目標水庫智慧營運與管理技術研發;2.區域動態地下水營運與管理技術研發;3.智慧防汛網建置與測試;4.灌溉節水管理技術研發;5.智慧水管理產業服務。其主要完成效益:1.建置牡丹水庫智慧管理平台,整合物聯網新技術,達到即時監測與傳輸元件之微型化及無線化;2.於嘉南管理處灌區研發灌溉節水管理技術,透過即時監測大數據及物聯網技術,即時觀看水量,並依據智慧決策系統建議,調整閘門開度,精準配水。

表1 110年度各區域豐枯期間雨量之比較表    單位:毫米;%

區 域

110年度

歷年平均(38~109年)

豐水期

(5-10月)

枯水期

(11-4月)

豐枯比

豐水期

(5-10月)

枯水期

(11-4月)

豐枯比

北部

1,958

804

71:29

1,884

1,039

64:36

中部

1,882

218

90:10

1,654

495

77:23

南部

3,112

143

96:04

2,262

280

89:11

東部

1,949

483

80:20

1,967

567

78:22

臺灣全區

2,256

377

86:14

1,940

560

78:22

說 明:豐枯比為豐水期與枯水期雨量所佔平均年雨量之百分比。

資料來源:110年度臺灣水文年報總冊。

(二)為提升示範區農業配水之效率及精確性,允宜檢討先前計畫執行成效及推動所遇問題,並審慎規劃與雲端管理平台之介接

據「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指出,水利署原先於嘉南管理處轄下工作站示範場域800公頃推動灌溉節水管理技術推廣,本次計畫將擴大範圍約2,200公頃(包括嘉南灌區隆田工作站、六甲工作站與高雄灌區二仁導水路及復興渠灌區示範區等),累計達示範場域3,000公頃,主要藉由智慧水管理理念,精進灌溉節水技術,導入科技研發輔助管理處加強灌溉管理制度,並辦理控制設備等設備建置,利用物聯網監控設備蒐集田間水路流量及供灌情形,建立資料庫與雲端管理平台,即時呈現灌溉資訊及管理策略予管理人員進行監控。

水利署辦理「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之「精進灌溉節水管理技術推廣」總經費1億3,000萬元,計畫期程為112至114年8月,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1億0,400萬元辦理(詳表2),112及113年分別編列5,200萬元,112年先完成示範區精進灌溉系統之規劃,113年再進行建置,因後續監測灌區數據尚需結合雲端管理平台,回饋工作站管理輸水,為利整體灌溉節水管理發揮其最大效用,允宜妥善規劃與相關雲端管理平台之介接。

表2 水利署前瞻第4期「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特別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計畫總經費

計畫期程

預算數

辦理事項

112

130,000

112年至114年8月

52,000

完成示範場域農業智慧節水監測及控制設備規劃、盤點及圳路整備。

113

52,000

完成示範場域電動控制水門自動化系統設備建置,應用監測數據即時掌握灌溉水路水位及流量等資訊。

資料來源: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核定本。

綜上,水利署於前瞻第4期「民生公共物聯網資料應用服務計畫」編列1億0,400萬元辦理精進灌溉節水管理技術推廣,為提升示範區農業配水之效率及精確性,允宜審慎規劃後續與雲端管理平台之介接,以達成效。

(分機:1922 羅玉姍)

第6項、中小企業處

一七、「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因招標或招商情況未如預期等因素,致第2期特別預算迄未執行完竣,允宜注意控管執行期程並加強辦理,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中小企業處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8億8,838萬元,包含1項「數位建設」計畫、1項「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計畫及2項「城鄉建設」計畫(詳表1),皆為延續性計畫。惟其中「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及「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分別因招標作業不順、招商情況未如預期、配合他機關作業時程,或預算分配時程較晚等因素,致預算執行未如預期。謹說明如下: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及期程

前期編列特別預算

第4期特別預算案數

112年度

113年度

合 計

數位建設

擴大中小企業5G創新服務應用計畫

419,000

(110-114年)

125,000

100,000

100,000

200,000

人才培育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

280,560

(110-114年)

146,080

50,240

50,240

100,480

城鄉建設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

4,696,579

(110-114年)

3,956,179

316,900

197,000

513,900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

150,000

(110-114年)

60,000

37,000

37,000

74,000

合 計

4,287,259

504,140

384,240

888,380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處提供。

(一)計畫內容概述

前開4項計畫於第4期特別預算規劃辦理事項及預期效益如表2:

表2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中小企業處各項預定辦理事項與預期效益

計畫名稱

辦理事項

預期效益

擴大中小企業5G創新服務應用計畫

1.透過需求探索及案例研析,產出創新應用服務項目,並設計中小企業5G創新服務主題及實證案需求規格,做為業者規劃與建置5G創新服務時參考。

2.透過Top Down 及Bottom UP推動作法促成示範標竿,並打造場域落地實證。

3.藉由交流/推廣活動、參訪、媒體廣宣等進行成果擴散,擴大中小企業5G服務成果能見度,帶動產業創新轉型。

1.推動5G創新應用,至少20項5G創新服務應用,籌組至少14組5G價值鏈團隊。

2.協助中小企業導入5G創新應用,降低接軌5G應用之進入門檻,帶動1,500家中小企業或中小店家參與,服務滿意度達8成。

3.從消費者及企業需求,研發5G創新服務應用,並形成創新商業模式,衍生產業效益累計5.6億元。

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

透過網實混成學習,推動數位學程、社群學習與輔導,運用線上線下學習模式及客製化輔導,促進企業傳承與接班人才數位領導能力養成,同時協助接班人建立發揮數位轉型影響力,並培育企業之核心數位轉型骨幹團隊,厚植接班人數位轉型知能,打造企業成功接班模式。

1.培養接班人數位轉型能力,並擇優輔導數位轉型典範種子至少16人。

2.網實模式培育數位轉型人才至少520人。

3.協助企業在數位平台上應用或實作驗證調整至少60家次。

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

協助地方政府優化現有新創場域,健全新創生態系,鏈結新創產業做為實證場域,並投入輔導青年創業資源,推動城鄉新創產業發展。強化特色場域及城鄉特色產業管理、數位應用之功能,建立產業聚落長期發展能量。

1.建立1處創業生態系。

2.累計促成新創實證6案。

3.提供創育輔導30家。

4.示範性城鄉特色場域輔導20處。

5.城鄉特色產業及示範店家輔導100家。

6.創造就業機會600人。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

協助中小企業導入循環經濟、數位經濟及體驗經濟,改善生產流程及創新營運模式,直接並有效協助中小企業發展,帶動中小企業走向「生產、生活、生態」之三生一體永續經營模式,並期望運用輔導成果扶植產業體系,促進地方城鄉創生發展。

112年、113年每年各輔導12案。

資料來源:中小企業處提供。

(二)「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因招標、招商情況未如預期,或預算分配於後期等,致第2、3期預算執行進度落後,允宜加強控管計畫時程積極辦理

1.第2期特別預算(108至109年)迄今尚未執行完竣,允宜針對落後原因,研謀有效對策,俾順利計畫之執行

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第1、2期特別預算分別編列13億7,800萬元及18億9,357萬9千元,據中小企業處提供資料,第1期特別預算已全數執行完竣,惟截至111年7月底止,第2期特別預算尚有2億6,313萬3千元應付保留數待繼續執行。據該處說明,主要係部分計畫多次流標、展延工期、廠商終止契約致施工進度落後,或招商情況未如預期無法結案。該處已針對展延計畫強化例行性追蹤管考,並持續辦理專案檢討會議、加強輔導諮詢措施及辦理工程督導現勘,協助受補助縣市排除障礙等。允宜加強控管執行期程,並針對落後原因研謀有效改善對策,俾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2.第3期特別預算因計畫尾款多數分配於後期,仍宜注意控管期程,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另於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6億8,460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3億9,839萬6千元,占預算數比率58.19%。據中小企業處說明,主要係因計畫尾款大多分配於111年11至12月所致。仍宜注意控管執行期程並加強辦理,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三)「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因配合他機關作業時程,致計畫進度未達5成,允宜協調加速相關作業時程,以利推動

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自110年開始推動,於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6,000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2,578萬4千元,占預算數比率42.97%,實際計畫進度42%,較預定進度52%落後10個百分點。據該處表示,主要係因配合縣市政府提案進度及國發會召開審查會議時程所致。允宜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及國發會等相關單位加速作業時程,以利推動。

(四)「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預算分配時程較晚,允宜注意控管執行期程並加強辦理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中小企業二代接班人數位成長計畫」預定期程自110年至114年,預定總經費2億8,056萬元,第3期特別預算已編列1億4,608萬元,據中小企業處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支付實現數8,903萬4千元,占預算數比率60.95%,計畫執行進度69.3%,則較預定進度67.5%略超前。據該處說明,預算執行率未達80%,係因預算分配於111年8月及12月所致,預計於111年底可執行完成。允宜注意控管計畫執行期程並加強辦理,俾如期如質達成目標。

綜上,中小企業處辦理「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推動城鄉特色產業園區發展計畫」因招標、招商情況未如預期等,第2期特別預算尚未執行完竣,允宜針對落後原因研謀有效改善對策;另第3期所編「加速推動地方創生計畫」因配合他機關作業時程,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允宜加強跨機關協調作業,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分機:8656 凃玉枝)

第7項、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

一八、辦理「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出口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允宜儘速完備環評及用地變更等相關前置作業,俾利後續執行

加工出口區管理處及所屬(以下簡稱加工處)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5億5,822萬元,包含「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打造南部園區數位轉型人才培育基地計畫」2,422萬元及「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5億3,400萬元,皆為延續性計畫(詳表1)。經查: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加工處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及預定期程

前期特別預算數

第4期特別預算案

112年度

113年度

合 計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打造南部園區數位轉型人才培育基地計畫

67,600

(110-114年)

35,200

12,110

12,110

24,220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

3,443,750

(106-114年)

2,549,747

282,000

252,000

534,000

合 計

2,584,947

294,110

264,110

558,220

說 明:「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修正案迄111年9月13日止尚未獲行政院核定。

資料來源:加工處。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摘述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打造南部園區數位轉型人才培育基地計畫」係延續第3期計畫,主要推動南部特色企業數位轉型,辦理中高階經理人跨域培訓及顧問學程,並促成數位轉型典範案例與擴散。至於「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係延續第1至3期特別預算計畫,第4期將繼續辦理楠梓園區創新產業大樓興建工程及屏東加工區擴區計畫。該2項計畫之辦理事項及預期效益詳表2。

表2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加工處規劃辦理事項及預期目標與效益摘要表

計畫名稱

規劃辦理事項

預期目標與效益

數位與特殊技術人才發展-中小企業數位領導-打造南部園區數位轉型人才培育基地計畫

推動南部園區企業中高階經理人跨域培訓及顧問學程,並促成數位轉型典範案例及擴散

1.目標:112至113年培訓企業中高階領導、企業內部數位轉型種子人才及數位轉型顧問90人。南部產業轉型示範案例8案。

2.效益:帶動相關服務衍生產值逾6.4億元。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

推動屏東加工區擴區(110-114年)

新增園區面積26.65公頃,滿足台商用地需求。

楠梓園區行政場域更新暨興建創新產業大樓(110-114年)

新建1棟樓地板面積6,000平方公尺創新產業大樓,釋出1.47公頃建廠用地。

說 明:「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規劃執行項目包括:高雄園區更新與新建廠房、推動屏東加工區擴區、楠梓園區行政場域更新暨興建創新產業大樓等3個項目,其中高雄園區更新與新建廠房已於第1~3期特別預算執行完竣,爰未列入上表。

資料來源:加工處提供。

(二)「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因屏東加工區擴區計畫之環評審查作業及開發審議時程影響,執行進度未如預期

「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預定計畫總經費34億4,375萬元,於第1至3期特別預算共編列25億4,974萬7千元,據加工處統計,第1至2期特別預算已全數執行完竣,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3億600萬元,截至111年7月底止,支付實現數1億6,013萬元(占預算數之比率52.33%;詳表3),計畫進度55.05%,較預定進度58.08%落後3.03個百分點。

據加工處說明略以,因「屏東加工區擴區」計畫用地原屬農業用地,爰須經環境影響評估及非都市計畫用地變更等前置作業始得推動,嗣因環評作業直至111年7月始獲審查大會通過,致影響計畫執行進度,該處刻正依審查委員審議意見修正環評說明書,將儘速完成環評說明書定稿及核定程序,並積極辦理後續相關作業。允宜加強控管各項作業期程,並儘速完備環評及非都市計畫用地變更等前置作業,俾利後續執行。

綜上,加工處辦理「開發在地型產業園區-提升加工區用地效能創新產業升級計畫」因屏東加工區擴區計畫之環評作業通過期程未如預期,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允宜控管各項作業期程,並加強執行,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表3 加工處「開發在地產業園區計畫」前瞻第1至3期特別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期別

預算執行情形

第1期

第2期

第3期

合 計

預算數

247,000

1,996,747

306,000

2,549,747

決算數

支付實現數

247,000

1,099,500

(說明2)160,130

1,506,630

應付保留數

-

(說明1)897,247

-

897,247

小 計

247,000

1,996,747

160,130

2,403,877

決算數占預算數比率

100.00%

100.00%

52.33%

94.28%

說 明:1.據加工處說明,第2期特別決算應付保留數8.97億餘元,截至111年7月底已全數執行完竣。

2.表列第3期特別決算數係110至111年7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加工處提供。

(分機:8656 凃玉枝)

第8項、中央地質調查所

中央地質調查所(以下簡稱地調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2項綠能建設計畫分別為:「加速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1.61億元及「地熱潛力區塊發展條件評估及區域調查資訊擴建計畫」4.2億元,合共5.81億元,前者係延續性計畫,後者為本期特別預算新興計畫(詳表1)。謹評析如下: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中央地質調查所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及預定期程

前期特別預算數

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數

112年度

113年度

合 計

綠能建設

加速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

412,000

(110-114年)

144,000

80,000

81,000

161,000

地熱潛力區塊發展條件評估及區域調查資訊擴建計畫

420,000

(112-113年)

-

180,000

240,000

420,000

合 計

144,000

260,000

321,000

581,000

資料來源:中央地質調查所提供。

一九、新增辦理「地熱潛力區塊發展條件評估及區域調查資訊擴建計畫」允宜妥慎整合前期調研成果,俾增計畫推動成效

地調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工業支出-綠能建設」科目新增辦理「地熱潛力區塊發展條件評估及區域調查資訊擴建計畫」4億2,000萬元,係於中部及南部區域,擴增4處以上之潛力區位,並確認其發展潛能,供開發及管理單位評估介接等。經查:

(一)計畫內容及預期效益概述

1.計畫內容概述:本計畫預定辦理期程自112至113年度,計畫總經費4.2億元。規劃於2年間篩選新增多區中高地熱潛能地區進行調查,擴大調查其可能開發條件,驗證地熱資源分布範圍,以促進地熱資源之開發進程。

2.預期效益:(1)國土新興再生能源區塊發掘(2)促進業者投資探勘及發電(3)提升國內地質資源調查產業技術能量(4)擴增及強化地熱探勘資料庫。

(二)允宜妥慎整合前期計畫之執行成果及相關經驗,以增計畫推動成效,並利提供全國規劃地熱電廠重要資訊

據地調所說明略以,本期計畫係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3期特別預算已啟動花東2區之示範基礎下,開始拓展基礎資訊建設及土地區位利用研擬,預估至少新增調查4區,針對國內地熱資源探勘規劃提高尚未探查之地熱潛能場域之資源確認度,於最短時間內確認其他中高潛能區之發展條件,以協助企業或地方加速規劃地熱電廠。爰此,本期計畫相關執行策略及規劃,允宜妥慎整合已進行示範2區地熱資源探勘之執行成果與經驗,俾增計畫執行成效,並利擴增及強化地熱探勘資料庫。

綜上,地調所於第4期特別預算新增辦理「地熱潛力區塊發展條件評估及區域調查資訊擴建計畫」,係以第3期特別預算已啟動2區地熱資源探查為示範基礎,允宜妥慎整合前期計畫之成果及執行經驗,俾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並擴增地熱探勘資料庫,以利提供全國規劃地熱電廠重要資訊。

二0、辦理「加速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因用地取得時程未如預期,影響計畫進度,允宜加強控管後續執行時程,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地調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科學支出-綠能建設」科目編列「加速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1.61億元,係延續第3期特別預算辦理之計畫。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及預期效益

1.計畫內容概述:本計畫預定辦理期程自110年至114年8月,預計總經費4.12億元,規劃辦理篩選國內地熱潛能區,以整合目前業者有興趣投入,而區域地質探勘資訊較少之區域優先執行,計畫首兩年選定2大區進行擴大區域型探勘,計畫後期則預計以多井規格,進行熱儲層範圍界定、驗證及產能測試,並推動促進投資開發界接。

2.預期效益:(1)提升地熱探勘技術(2)平衡投資地熱潛能區(3)提供永續利用地質資訊(4)加速地熱能開發。

(二)因用地取得時程未如預期,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允宜控管後續計畫執行時程並積極辦理,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本計畫於前瞻第3期特別預算編列1.44億元,據地調所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分配數9,752萬元、支付實現數8,707萬7千元(占預算數及分配數之比率分別為60.47%及89.29%),計畫執行進度77%,較預定進度78%落後1個百分點。據該所說明,主要係因花蓮與臺東兩區域之地質鑽探用地取得進度落後所致,目前已獲土地主管機關使用同意,並分別於111年7月底與8月初完成後續工程所需相關行政作業與現地勘探後開始進機施鑽,以及完成第3期款之撥付。允宜注意控管後續執行時程並加強辦理,俾如期如質完成計畫目標。

綜上,地調所辦理加速全面性地熱資源探查及資訊供應計畫,因用地取得時程未如預期,影響計畫執行進度,允宜控管後續執行時程並積極辦理,俾如期如質達成計畫目標。

(分機:8656 凃玉枝)

第9項、能源局

能源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51億8,300萬元,包含: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第二期、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區域電網儲能計畫、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等10項綠能建設計畫,其中3項為延續性計畫、7項為本期特別預算新增計畫(詳表1)。謹評析如下: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能源局編列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類別及計畫名稱

計畫總經費

及期程

前期已編列預算數

第4期特別預算編列情形

112年度

113年度

合 計

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

98,000

(112-113年)

-

59,000

39,000

98,000

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

98,000

(112-113年)

-

59,000

39,000

98,000

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

294,000

(112-113年)

-

147,000

147,000

294,000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說明1)

5,148,858

(106-113年)

4,262,858

482,500

403,500

886,000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第二期(說明1)

378,000

(110-113年)

295,000

83,000

-

83,000

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說明2)

6,885,000

(110-114年)

380,000

366,000

337,000

703,000

區域電網儲能計畫

2,000,000

(112-113年)

-

1,000,000

1,000,000

2,000,000

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

611,000

(112-113年)

-

80,000

531,000

611,000

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

250,000

(112-114年)

-

100,000

150,000

250,000

海事工程特殊設備模擬系統培訓技術開發計畫

240,000

(112-114年)

-

80,000

80,000

160,000

合 計

4,937,858

2,456,500

2,726,500

5,183,000

說 明:1.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原定計畫總經費42.63億元、計畫期程106至113年6月30日,因擬增加「高雄興達海洋產業專區水下基礎載運疏濬計畫」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深水池工程建設」2項工作,爰擬展延期程至113年12月31日、計畫總經費修正為51.49億元;另「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因配合「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之深水池新建工程度進,計畫期程擬由110至112年展延至113年。惟截至111年9月8日止,前開兩項計畫修正草案皆尚未獲行政院核定。

2.「強化電網運轉彈性公共建設計畫」預定總經費68億8,500萬元,其中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分擔14億4,900萬元、台電公司營業基金分擔54億3,600萬元。

資料來源:能源局提供。

二一、新增「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及「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等3項淨零排放計畫,允宜審酌前期相關計畫辦理情形,周妥規劃執行策略,俾增進計畫成效

能源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科學支出-綠能建設」科目編列4億9,000萬元,包括:1.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9,800萬元。2.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9,800萬元。3.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2億9,400萬元,皆係本期特別預算新增計畫。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要及預期效益

據能源局提供資料,上揭3項計畫係屬政府科技發展中程個案計畫,且皆為淨零排放路徑中長程個案計畫之分項計畫,其預定辦理事項及預期效益詳如表1。

表1 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能源局編列淨零碳排計畫之預定辦理事項及預期效益摘要表

計畫名稱

預定辦理事項

預期效益

淨零碳排-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

1.完成國內首座MWh級大型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系統,強化長時間儲能應用及系統運維技術,以及維持電力系統穩定性之技術驗證。

2.建立液流電池系統服務技術能量,蒐集國際液流電池系統之相關規範。

3.研析液流電池性能測試、最適化操作及運維技術等,補足我國液流電池儲能系統設置規範、安規要求與管理技術。

1.促進我國電網更為穩健、強韌化及防災應變。

2.供我國評估未來大規模佈建長時間儲能之位置、容量、功率等因素對穩定電網之影響。

3.提供國內相關單位研擬法規、設置程序、消防安全、運轉規範等之參考依據。

4.瞭解液流電池技術對再生能源導入及電網改善之議題及作為我國發展長時間儲能之參考。

5.提升國內關鍵零組件、系統整合能力,以及技術競爭力。

6.擘劃我國液流電池儲能技術發展策略與方針,導入液流電池儲能於再生能源及智慧電網之應用。

淨零碳排-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

1.建置線上即時儲能健檢軟硬體架構。

2.建置線上即時儲能健檢應用服務。

3.儲能監測硬體自我檢測架構開發。

4.儲能監測硬體自我檢測技術驗證。

5.建立百kw等級電池機櫃長期運轉基準線。

6.MW等級電池機櫃長期測試數據比較驗證。

1.降低儲能營運成本10%。

2.協助國內MW等級儲能業者延長儲能運作壽命與降低成本,改良傳統儲能通訊與管理基礎架構、促進國產MW等級鋰電池儲能系統技術競爭力。

3.研發成果可協助MW級儲能系統穩定運轉,強化電網應變能力與系統整合,強化電網韌性,促進國內2050淨零碳排路徑目標達成。同時提升儲能案場數據傳輸安全性,減少資安風險。

淨零碳排-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

1.預擬我國淨零轉型未來情境、可能遭遇課題與挑戰,同時針對我國推動再生能源遭遇之法令限制,透過個案議題處理漸進朝向通案機制規劃,提供決策支援建議。

2.以沙崙智慧綠能科學城示範場域為據點,結合綠能DC建築、建築節能、氫能源、多元儲能、虛擬電廠、需量反應等技術建構零碳排綠能技術示範場域。

1.辨識我國去碳能源科技及產業發展外部關鍵影響因子,協助建立國家未來能源發展情境,奠定中長期能源及減碳政策推動路徑規劃基礎。

2.定位分析我國去碳能源及減碳推動關鍵法制課題,發揮政策相關法制調和決策支援功能。

3.優化區域能源之操作與管理,並促進區域內之綠電自用。

4.推升綠能微電網之能源效率與供電穩定性,加速達成淨零承諾。

5.建構國內氫能產輸儲與應用之技術示範驗證基地。

資料來源:能源局提供。

(二)「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與「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允宜參酌前期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與成果,周妥規劃相關執行策略,以增計畫執行成效

能源局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新增「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與「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等3項計畫係配合「淨零排放路徑中長程個案計畫」。然揆諸上開3項計畫之預定辦理事項(詳表1),與該局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期特別預算所推動之「沙崙綠能科學城-綠能科技產業化技術驗證平台」、「區域性儲能設備技術示範驗證計畫」之執行內容(詳表2),同屬電池、儲能系統技術發展相關範疇。

據審計部指出,能源局委託工研院辦理「區域性儲能設備技術示範驗證計畫」,執行結果存有:「部分產業之產品性能與品質一致性未達國際水準、缺乏大型化電池模組開發經驗、僅部分電源轉換系統業者具備MW等級產品供貨能力,且相較國外業者尚不具競爭力、儲能系統整合產業面,存有技術能力、運維經驗、廠商規模與風險承受能力不足等;另辦理彰濱儲能示範場域安裝一套釩液流電池系統計畫,因國內廠商尚無整合應用於電網級儲能系統之實績,致無廠商符合投標資格,經2度廢標後,變更計畫執行;另於高雄永安、臺中龍井及彰化彰濱等地建置7座儲能示範系統,截至109年底止,僅高雄永安案場參與台電公司非傳統機組輔助服務,顯示儲能設備技術驗證成果尚有不足」等諸多缺失。

復據媒體報導,臺中龍井儲能示範案場於111年3月30日傳出火警事件,凸顯儲能系統元件及模組之品質安全認證、以及儲能案場後續運轉、維護管理之重要性。能源局允宜借鏡前期辦理電池、儲能系統等試驗與發展相關計畫之經驗,並參酌其成果,周妥規劃本期計畫之執行策略,俾增進計畫執行成效與確保計畫目標之達成。

表2 前瞻第1、2期特別預算能源局辦理電池與儲能設備技術相關計畫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計畫內容摘要

預算編列情形

第1期

第2期

沙崙綠能科學城-綠能科技產業化技術驗證平台

以新綠能產業應用載具開發為主軸,結合節能關鍵元件試量產技術及自主化多元能源應用系統開發,以進行綠能科技整合型應用及驗證。包括:整合快速充放儲能技術、建立電力調度應用平台運行模式、建立再生能源區域自用系統,驗證再生能源結合燃料電池作為區域基載電力等。

400,000

720,000

區域性儲能設備示範驗證計畫

利用儲能設備於區域饋線併聯不易處進行技術驗證、各類儲能設備輔助再生能源併聯之情境示範,擴大再生能源併聯容量能力。包括:儲能設備併聯之整體規劃、建立儲能性能驗證平台、儲能設備安裝現勘、併聯電力資料分析平台、國際儲能驗證與區域性儲能設備驗證計畫。

300,000

440,000

資料來源:參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第1、2期特別預算書,本報告整理製表。

(三)「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有關去碳能源法規調適與法制研究,涉及部會間法規制度之調和,允宜建立並強化跨部會之溝通協調機制,俾利計畫目標之達成

「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雖然非屬跨部會署合作計畫,惟依計畫揭示略以,能源局透過執行本計畫,進行法規調適並滾動檢討與修正法律制度,有效整合產官學研暨跨部會資源,以排除去碳能源政策推動相關障礙,並加強去碳技術示範,協助我國規劃國家中長期能源與減碳發展情境藍圖,自去碳能源推動與落實淨零角度促成淨零轉型。顯示跨部會間法規制度之調和暨資源整合,將攸關本計畫執行成效與目標之達成,爰本計畫執行策略,允宜建立妥善之跨部會溝通協機制,俾利進行跨部會法規制度之調和,以增計畫推動成效。

綜上,能源局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新增「液流電池儲能系統技術驗證計畫」、「MW等級儲能電池健康檢測及評估技術計畫」、「去碳技術示範及人才培育計畫」乃推動能源轉型之相關計畫,預定執行內容與電池、儲能系統技術發展相關,允宜參酌以前相關計畫辦理成果及待解決問題,妥慎規劃相關執行策略,並加強跨部會之溝通協調機制與資源整合,俾利計畫目標之達成與增進計畫推動成效。

二二、新增「區域電網儲能計畫」宜慎選設置儲能系統之合宜變電所,俾設置效益達最佳化,並依再生能源發展進程及其結構變化,滾動檢討儲能系統規模,俾確保供電品質

能源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工業支出-綠能建設」新增「區域電網儲能計畫」20億元。經查:

(一)計畫內容與預期目標概述

本計畫係規劃於既設變電所內設置儲能系統、柴油發電機組及電能管理系統等設備,並併接在配電饋線上,同時透過配電調度中心進行監控與遙控操作,示範儲能設備輔助系統全黑時,提供局部供電運轉能力之效益,以提高轄區內電力可靠度。以達成112~113年建置4至8所二次變電所區域微電網為目標,詳如下:

1.112年:擇定2~4所(至少2所)變電所,依變電所內空間設置至少1MW/1MWh儲能系統、500kW柴油發電機組及電能管理系統等區域微電網相關設備。

2.113年:擇定2~4所(至少2所)變電所,並依變電所內空間設置至少1MW/1MWh儲能系統、500kW柴油發電機組及電能管理系統等區域電網相關設備。

本計畫績效指標項目、衡量標準及目標值詳表1:

表1 區域電網計畫績效指標項目、衡量標準及目標值一覽表

績效指標

具體目標項目

衡量標準

單位

現況值

目標值

111年

112年

113年

工作指標

每一所變電所建置柴油發電機組

MW

0

0.5

0.5

每一所變電所建置儲能系統

MW

0

1.0

1.0

效益指標

各年建置變電所數量

0

2~4

2~4

資料來源:摘錄自區域電網儲能計畫(草案)。(本計畫截至111年9月12日止尚未獲行政院核定)

(二)允宜慎選設置儲能系統之變電所,並滾動檢討設置地點,俾區域電網之佈建效益達最佳化

本計畫規劃112年度先擇定嘉義新塭S/S、雲林雲港S/S、台南南化S/S及屏東新園S/S為合宜設置之變電所。

惟據台電公司統計資料,截至111年6月底嘉義新塭S/S等多處S/S已無剩餘併網容量,饋線容量已然不足,將已無剩餘併網容量之變電所納入設置儲能系統規劃,其妥適性容待審慎評估,或預為規劃擴充變電所饋線容量等前置配套措施。爰本計畫允宜慎選合宜設置儲能系統之變電所,並滾動檢討,俾順利計畫執行,並促進儲能系統設置效益達最佳化。

(三)允宜配合我國再生能源發展進程與電源結構變化,滾動檢討儲能電池系統規模

本計畫規劃新增儲能電池系統1,000MW(台電自有場地建置儲能電池設備160MW,並對外採購輔助服務840MW),平時協助因應再生能源間歇性,事故時協助系統可承受一部機組跳機不跳脫一般負載。

本計畫規劃設置儲能系統規模1,000MW占111年7月底台電系統再生能源裝置容量1萬2,238MW(含民營購電部分) 之比率8.17%,惟占我國規劃114年太陽光電及風力發電(皆屬間歇性能源)裝置目標量2萬6,938MW之比率僅3.71%,為確保再生能源發展過程之供電穩定與安全,允宜配合我國再生能源發展進程及其結構變化,滾動檢討並調整儲能系統規模。

綜上,辦理區域電網儲能計畫允宜慎選合宜設置儲能系統之變電所,俾儲能系統設置效益達最佳化,並審酌再生能源發展進程及其結構變化,滾動檢討儲能系統規模,俾確保能源轉型之供電穩定與安全。

二三、新增「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及「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宜加強整合及串接相關計畫之執行經驗與調研成果,妥善規劃執行,俾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

能源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工業支出-綠能建設」科目編列「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6.11億元及「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2.50億元等2項新增計畫。經查:

(一)計畫內容概述及預期目標

1.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辦理捕集先導設施建置與驗證、封存試驗場域可行性研究與設計建置、建立封存試驗場域背景基線監測資料等。

2.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於宜蘭地區鑽鑿4口淺井及1口深層地熱探勘井,增加台灣東部地區地熱潛能之開發,並評估地熱能量潛力及擴大開發之可行性。

以上2項計畫預定辦理事項及預期關鍵成果如表1:

表1 「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及「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預定辦理事項及預期關鍵成果摘要表

計畫名稱

辦理事項

預期關鍵成果

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

(一)碳捕集與碳封存先導試驗計畫:

1.減碳園區中碳捕集先導場域規劃設計、申請與運維。

2.減碳園區中教育展示中心與智慧溫室興建與運維。

3.碳封存試驗場域可行性研究與環差文件準備。

4.減碳園區中碳捕集微型測試區之完善構建。

(二)鐵砧山碳捕存跨部會試驗計畫

1.執行試驗場址三維震測工作。

2.規劃環境監測設置工作。

3.執行試驗場址三維震測施測、背景環境監測、地面灌注設備建置、鑽修井工程等相關工作。

(一)完成碳封存試驗場域可行性研究與環差文件並送件;植物工廠及教展中心開始運轉。於2050年協助電力部門達到碳排放減量目標。

(二)完成20平方公里之三維震測資料採集;開始進行背景環境監測;完成60平方公里之三維震測資料採集;完成灌注井與監測井建置;完成地面灌注設備與井下監測設備建置;取得環境監測背景值數據。

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

1.撰寫宜蘭縣土場第三期地熱探勘井之鑽井計畫。

2.執行宜蘭地區4口鑽深2,300公尺及1口井深4,000公尺之深層地熱探勘井之鑽井工作。

1.於112年完成宜蘭縣土場第三期地熱探勘2口深度2,300公尺之地熱探勘井鑿鑽工作。

2.於113年完成宜蘭縣土場第三期地熱探勘2口深度2,300公尺及1口深度4,000公尺之深層地熱探勘井鑿鑽工作。

資料來源:能源局提供。

(二)近年能源局與台電、中油公司接連辦理碳捕集、封存及再利用技術研究以及宜蘭地熱開發等相關計畫,允宜加強整合串接前期相關計畫執行成果,俾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

1.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係配合國發會規劃我國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期程,推動建置碳捕捉及封存之本土試驗實證場域,以加速實證,協助釐清解決早期基礎環境建構問題。本計畫內容分為:「台灣電力公司碳捕集與碳封存先導試驗計畫」及「臺灣中油公司鐵砧山碳捕存跨部會試驗計畫」兩部分,分別由台電與中油公司辦理。

經查台電公司在102年完成鑽鑿彰濱工業區3公里深探測井,並持續於彰濱工業區蒐集環境數據。且自103至111年度止,連9年辦理「二氧化碳捕集、封存與再利用技術研究」計畫;能源局自111年度起至112年度連續2年於能源研究發展基金項下推動「碳捕存再利用整合示範計畫」;另中油公司於苗栗鐵砧山儲油氣構造已累積約30年天然氣開採、鑽井操作經驗,復於102年於苗栗永和山天然氣田評估激勵採油增產油氣可行性,初步驗證二氧化碳注儲地表設施及環境監測之技術可行。本計畫允宜加強整合與串接前期計畫之執行經驗及調研成果,以免資源重複投入,俾以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

2.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係於宜蘭縣土場地區鑽井探勘地熱潛能,預定由中油公司執行本計畫。惟中油公司自109年度起與台電公司共同辦理「宜蘭仁澤-土場地熱發電第一期計畫(109-112年)」,計畫內容亦於宜蘭縣開發地熱能源,與本計畫預定場域同為宜蘭縣土場,爰此,允宜參酌前述計畫之執行情形,審慎規劃本計畫推動策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加強研究成果之分享等,以增進本計畫推動成效。

綜上,能源局於第4期特別預算案編列「二氧化碳捕捉及封存試驗計畫」及「東部地區地熱鑽井計畫」,其預定辦理事項,與中油、台電公司以前年度計畫屬相同領域或具關聯性,允宜加強與前期計畫執行經驗及調研成果之整合與串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以發揮計畫相輔相成之綜效。

二四、「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前期特別預算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另為增納項目,第5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並增加經費,允宜加強控管,俾如期如質達計畫目標

能源局於前瞻第4期特別預算案「工業支出-綠能建設」科目編列「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8億8,600萬元及「高雄海洋科技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8,300萬元,皆為延續性計畫。經查:

(一)「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係「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之後期計畫,乃配合「風力發電4年計畫」政策之重大設施興建計畫

按「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計畫書揭示,此兩項計畫皆為配合「風力發電4年計畫」政策需求,根據行政院「離岸風電水下基礎設施之推動規劃」會議決議規劃辦理。

「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係規劃在興達漁港設立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內容分為一區兩中心,包含:海洋工程區、海洋科技工程人才培訓及認證中心、海洋科技產業創新研發中心(簡稱海創中心)。

嗣因考量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海創中心之深水試驗水池(簡稱深水池)與國際現役深水池之建物規模及應用範疇有落差,爰於108年度接續推動「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計畫,將深水池及周邊設施升級為「離岸工程中心」,以一區三中心組成海洋專區,以提升我國海洋科技能量,並融入當地資源及地方特色,以開創新興產業及活化在地產業為目標,並串聯周邊園區,形塑產業聚落。

(二)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因缺工、氣候等因素影響,執行進度未如預期,致第二期計畫執行時程延後,允宜控管工程執行時程並加速辦理

1.「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自106年開始辦理,原定計畫期程自106至109年度,於第1、2期特別預算分別編列21億2,200萬元及21億4,085萬8千元,合共編列42億6,285萬8千元。然據能源局提供資料,截至111年7月底止,本計畫累計支付實現數24億4,987萬3千元(占預算數比率57.47%),尚待繼續執行之應付保留數14億8,735萬4千元(占預算數比率34.89%)。據該局說明略以,本計畫推動前期因缺工及氣候因素等影響,致執行進度未如預期,業於110年完成三中心建置啟用作業,刻正持續進行國家級深水池建置工程,預計113年6月底完工。

2.「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公共建設計畫-第二期」係自110年開始辦理,原定計畫期程110至113年,計畫總經費3.78億元,於第3期特別預算(110-111年)已編列預算2.95億元,據能源局統計,截至111年7月底止累計分配預算數1億472萬5千元、累計支付實現數3,066萬元(占預算數、分配預算數之比率分別為10.39%及29.28%),據該局說明,預算執行未如預期主要係本計畫執行須配合前期計畫(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之深水池工程進度所致,該局已每周召開工作會議,積極督導工程進度。允宜控管執行期程並加強辦理。

(三)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增納辦理項目,第5次修正計畫展延期程並調增經費,允宜加強控管,俾如期如質達計畫目標

本計畫原規劃辦理期程為106至109年,嗣因配合深水池新建工程及造流設備建置時程等因素,前於110年9月核定第4度修正計畫,展延期程至113年6月。然據該局提供資料,本計畫因規劃再增納「高雄興達海洋產業專區水下基礎載運疏濬計畫」及「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深水池工程建設」等2項工作項目,爰於111年8月提報第5次計畫修正,展延期程至113年12月31日(展延6個月),並調增計畫總經費,由原定42.63億元修正為51.49億元(增加8.86億元),該計畫多次修正,工程之規劃及進度執行控管,難謂妥適完善,允宜檢討並加強控管工程執行期程與計畫經費總額。

綜上,能源局辦理高雄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計畫因執行進度未如預期,已影響第二期計畫之作業時程,復為增納計畫項目,第5次展延計畫期程與增加計畫總經費,允宜加強控管工程執行期程與經費總額,俾如期如質達成提升我國海洋科技能量之目標。

(分機:8656 凃玉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