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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三、將培訓產業及環保機關相關人員訓練費預算納編環保署單位預算,恐未盡妥適,允宜依法定業務職掌改由環訓所編列相關預算 日期:111年9月 報告名稱: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所屬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沈寧衛

環保署112年度預算案「科技發展-02淨零排放科技」分支計畫新增編列「淨零排放-淨零綠生活轉型技術示範及推廣計畫(112至115年,總經費需求22.66億元,以下稱本計畫)」之「業務費」2億100萬元(全數為委辦費)及「設備及投資」2,000萬元,合計2億2,100萬元,用以推動符合臺灣在地特色之淨零生活轉型路徑、推廣生活轉型輔助技術與基礎措施及引領全民共同邁向淨零綠生活等工作,冀導入綠生活低碳技術及示範,建置淨零綠生活減碳模式及資訊,培訓相關產業人才,並推廣淨零綠生活引導民眾行為改變。經查:

(一)辦理環境保護相關人員訓練計畫係環訓所法定職掌

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組織條例第2條規定:「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保護人員訓練所(以下簡稱本所)掌理左列事項:一、環境教育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二、環境影響評估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三、公害防治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四、環境檢驗監測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五、公害糾紛處理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六、其他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指定辦理有關環境保護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七、其他受有關機關或團體委託辦理環境保護人員訓練計畫之研擬及執行事項。」準此,辦理環境保護相關人員訓練計畫係環保署所屬環訓所之法定職掌。

(二)培訓產業及環保機關相關業務人員之訓練預算納編於環保署單位預算,未盡妥適

按本計畫內容指出「國內產業及民間對於政府淨零排放之目標與政策方向,有待整合全體國民之力量,因此從基礎培訓產業排放與環境影響鏈結人才,並加強人民淨零排放與永續環境的相關知識,才能使政策推動無礙達標。」爰本計畫全程將培訓認證及查驗機構之盤查及查驗人員、產業及環保機關負責及執行淨零綠生活相關業務人員訓練計5,000人次,其中112年度部分為1,500人次;另辦理環境保護專責及技術人員在職訓練4萬人次,其中112年度部分為1萬人次。

依據環訓所之法定業務職掌,上開培訓產業及環保機關負責及執行淨零綠生活相關業務人員訓練預算,當由該所編列預算始為妥適,惟環訓所稱因該所年度訓練能量僅9,800人次,無法容納上開112年度1萬1,500人次訓練量能,故由環保署編列是項預算(計約3,700萬元),且環保署預計委外辦理之。由於環訓所係辦理訓練業務之專責機關,基於法定職掌,仍宜編列是項訓練預算,且依據現行預算制度凡屬本機關法定職掌之相關業務,經衡酌公務所需可委託他機關或團體辦理,並編列委辦費,是以,是項環境保護相關人員訓練預算納編於環保署單位預算,未盡妥適。

綜上,為因應淨零轉型長期目標,環保署提出「淨零排放-淨零綠生活轉型技術示範及推廣計畫」,冀引領全民共同邁向淨零綠生活,惟將培訓產業及環保機關負責及執行淨零綠生活相關業務人員訓練預算納編於環保署單位預算,恐未盡妥適,允宜按法定業務職掌納編環訓所單位預算,俾符預算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