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12年度預算案「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分支計畫新增編列「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12-116年,總經費需求31.46億元,以下稱本計畫)」之「獎補助費」1億8,400萬元,用以補助地方政府:1.建置區域型生物質循環機制、建立再生燃料輔導、獎勵、管理及認證制度、建置無機再生粒料分流使用機制等;2.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工作;3.推動廢棄物源頭減量及強化分類回收措施;4.改善既有水肥處理設施或新設水肥處理設施之規劃設計。經查:
(一)補助家戶辦理石綿廢棄物處理量恐有高估,另其妥適處理監督機制,容待建立
由於石綿及其製品廢棄物屬有害事業廢棄物,為引導民眾妥善處置,避免石綿廢棄物受到棄置,而衍生後續更多經費與時間從事污染整治,故本計畫預計補助家戶辦理石綿建材廢棄物清除處理,以引導流向妥處,112至116年預計處理3萬2,000公噸,每噸補助5萬元(中央負擔4萬元、地方配合款1萬元),112年度預計清除2,000公噸,計編列補助地方政府預算8,000萬元。
據本計畫說明石綿廢棄物近5年申報量有上升趨勢,平均年申報量大於2,000公噸(事業廢棄物申報量)。惟本計畫預計補助對象僅為「家戶」,不含工廠等事業單位,其每年預計補助2,000公噸,相當於事業單位年度申報量,且家戶石綿瓦屋頂之石綿廢棄物清除涉及老舊建築物拆除及裝修,攸關民眾意願,爰補助家戶辦理石綿廢棄物處理量恐有高估;此外,石綿為有害事業廢棄物,屬致癌物質,故其妥適處理監督機制,包含拆除量、處置量等稽核認證事項,容待建立。
(二)亟待長期規劃及評估擴大垃圾費隨袋徵收範圍之可行性
我國都會區現階段垃圾費隨袋徵收推動地區有臺北市、新北市及臺中市石岡區推動垃圾袋隨袋徵收試辦。另環保署於「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07至111年)」,補助臺南市8個工業區推動工業區員工生活垃圾隨袋徵收,及補助桃園市政府於110年啟動試辦「桃園市八德區及龜山區4里使用專用垃圾袋計畫」,111年起並推動全國工業區事業員工生活垃圾隨袋徵收,且本計畫將延續推動辦理。鑑於本計畫列出110年臺南市8個工業區參與員工生活垃圾隨袋徵收計畫,其員工生活垃圾量約減少6.3%,另桃園市試辦八德區及龜山區家戶垃圾費隨袋徵收,整體垃圾量減少近2成,故為提升垃圾分類及減量效果,亟待長期規劃及評估擴大垃圾費隨袋徵收措施實施範圍之可行性。
(三)宜核實估算「資源循環減碳效益」目標;另「一次用產品減量數」目標設定恐過度寬鬆
本計畫各工作項目之績效評量,係以「資源循環減碳效益」、「資源生產力」、「一次用產品減量數」及「石綿清除處理量」為主要績效指標,112至116年度各有其目標值(詳表1)。另據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環保署辦理「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07至111年)」核有:「垃圾清運減量率未達預期目標,且補助地方政府汰換低碳垃圾車,未核實計算減碳量,致減碳效益高估近6成,有待檢討改善」。是以,殷鑑前揭計畫容有未核實計算減碳量情事,宜核實估列本計畫各年度「資源循環減碳效益」目標。
另據環保署111年4月28日公告「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規範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其實施日期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提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後發布實施,故媒體報導臺北市宣布12月起禁用一次性塑膠飲料杯,一年可減少7,600萬個,爰本計畫設定「一次用產品減量數」年度目標為2,500萬個,恐過度寬鬆。
表1 「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12-116年)」績效指標年度目標值情形表
績效指標
現況
各年度目標值
總計
109
112
113
114
115
116
資源循環減碳效益
(萬公噸)
46.51
73.52
92.52
112.53
131.54
149.54
559.65
資源生產力
(元/公斤)
76.97
90.44
92.97
95.48
98.06
100.71
-
一次用產品減量數
(萬個)
1,488
2,500
2,500
2,500
2,500
2,500
12,500
石綿清除處理量
(萬公噸)
0.2
0.4
0.6
1.0
1.0
3.2
資料來源:環保署「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12-116年)」。
綜上,為促進地方循環經濟,確保廢棄物妥善處置處理,環保署112年度新增辦理「減量回收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12-116年)」,按本計畫補助家戶辦理石綿廢棄物妥適處理,宜建立監督機制,以維國民健康;另有關推動全國工業區事業員工生活垃圾隨袋徵收措施,宜長期規劃及評估擴大垃圾費隨袋徵收範圍之可行性,以提升垃圾分類及減量效果,降低後端焚化廠及掩埋場垃圾處理需求;又宜核實估算本計畫部分績效目標設定,以達成計畫目標及策進提升績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