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112年度預算案「加強基層環保建設-02垃圾全分類零廢棄及廢棄物緊急應變計畫」分支計畫新增編列「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第2期計畫(112至117年,總經費需求98.14億元,以下稱多元第2期計畫)」之「獎補助費」10億3,480萬元,以補助地方政府推動焚化廠升級整備、環保設施有效管理與效能提升、精進離島垃圾分選前處理、全國廢棄物處理整體園區規劃及垃圾清理督導管理,並補助購置或汰換特種機具與車輛等相關工作,以協助地方建置自主垃圾處理能力,廢棄物能資源化,落實循環經濟;另「區域環境管理-02推動區域環境保護工作」分支計畫亦編列「業務費」9,500萬元,以辦理垃圾清理督導管理、相關資料蒐集、新穎廢棄物處理技術研發推動、設置規範探討及委託專業技術團隊協處合作,取得有效可行推動模式,作為後續策略規劃參採。經查:
(一)允宜核實預評多元第1期計畫之達成目標情形,俾策進執行進度,並做為多元第2期計畫執行量能之參據
按多元第2期計畫係「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106至111年度,以下稱多元第1期計畫)」之延續計畫,據多元第2期計畫預評多元第1期計畫111年度目標值達成情形指出,預期各工作項目均可達成其目標值,包括: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推動區域合作工作;離島地區垃圾轉運工作;環保設施效能提升;及循環經濟政策推動等。其中焚化廠升級整備廠數目標值為11廠,預計111年全臺已有12座焚化廠(臺中市文山、嘉義市、嘉義縣鹿草、臺南市城西、高雄市南區、臺東縣、彰化縣溪州、新竹市、臺北市北投、木柵、新北市新店、樹林)辦理升級整備工程相關工作,故預期可達標(詳表1)。
表1 預評多元第1期計畫「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執行情形表
工作事項
指標項目
111年目標值
辦理情形(預期111年成果)
是否達標
辦理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
評估規劃廠數(廠)
19廠
執行推動19廠
是
升級整備廠數(廠)
11廠
執行推動12廠
是
增加處理量(公噸)
28萬7,000公噸
28萬7,000公噸
是
資料來源:環保署多元第2期計畫,第42頁。
惟據環保署多元第2期計畫指出所揭12座焚化廠中,計有彰化縣溪州、嘉義縣鹿草、臺東縣及新竹市等4座焚化廠未及於多元第1期計畫完成升級整備,故環保署預計將此4座焚化廠,連同屏東縣崁頂、基隆市廠、宜蘭縣利澤、苗栗縣廠、臺中市后里等5座焚化廠共9廠,列為多元第2期計畫預計升級整備之焚化廠。是以,多元第1期計畫有關焚化廠升級整備廠數12廠,若扣除4座留待多元第2期計畫執行者,實際僅升級整備8廠,與目標值11廠容有距離;另據環保署提供資料顯示,截至111年8月底止焚化廠升級整備工作增加處理量14萬公噸,未及目標值28萬7,000公噸之5成,該署宜核實預評多元第1期計畫之達成目標情形,俾策進執行進度,並可做為多元第2期計畫執行量能之參據。
(二)地方政府自購低碳垃圾車者甚少,恐形成地方政府低碳垃圾車之汰換多仰賴該署持續補助,容與垃圾自主處理之地方自治精神未盡洽合
汰換垃圾運具係屬地方自治垃圾自主處理事項,而環保署為推動國家節能減碳政策,在「一般廢棄物減量及資源循環推動計畫(107-111)」編列資源循環清運車輛汰舊換新推動計畫經費約9.94億元(中央公務預算4.85億元、空污基金5.09億元),且本計畫亦規劃每年補助換購80輛低碳垃圾車,6年預計補助換購480輛,約10.24億元(中央公務預算5.24億元、空污基金5億元)。
惟各縣市自行採購垃圾車,大多採購傳統引擎動力壓縮式垃圾車,多數低碳垃圾車係由環保署補助,自行購置者僅約35.56%(詳表2),其中台中市、苗栗縣及連江縣低碳垃圾車均由環保署補助購置,恐形成地方政府低碳垃圾車之汰換多仰賴該署持續補助,容與垃圾自主處理之地方自治精神未盡洽合。
表2 全臺各縣市垃圾車數量及購置低碳垃圾車情形表 單位:輛
縣市別
現有垃圾車數量
低碳垃圾車購置情形
低碳垃圾車輛
非屬低碳垃圾車輛
自行購置數
接受中央補助數
自行購置
占比
臺北市
20
312
4
16
20.00%
新北市
87
856
25
62
28.74%
桃園市
152
289
56
96
36.84%
臺中市
29
571
0
29
0.00%
臺南市
79
356
15
64
18.99%
高雄市
169
404
66
103
39.05%
基隆市
17
62
9
8
52.94%
新竹市
18
74
7
11
38.89%
嘉義市
33
36
21
12
63.64%
新竹縣
58
164
42
16
72.41%
苗栗縣
31
145
0
31
0.00%
彰化縣
76
268
21
55
27.63%
南投縣
28
89
8
20
28.57%
雲林縣
46
160
21
25
45.65%
嘉義縣
68
79
20
48
29.41%
屏東縣
63
194
10
53
15.87%
宜蘭縣
46
92
29
17
63.04%
花蓮縣
33
77
11
22
33.33%
臺東縣
49
53
20
29
40.82%
澎湖縣
16
27
15
1
93.75%
金門縣
15
47
4
11
26.67%
連江縣
3
8
0
3
0.00%
合 計
1,136
4,363
404
732
35.56%
說 明:表內台北市部分為行政院以專案補助,非由環保署補助。
資料來源:環保署。
綜上,為協助地方政府建置自主垃圾處理能力,廢棄物能資源化,落實循環經濟,達轉廢為能之多元化垃圾處理目標,環保署112年度新增提出「多元化垃圾處理計畫-第2期計畫」,允宜核實預評多元第1期計畫之達標情形,俾策進執行進度,並做為多元第2期計畫執行量能之參據;另地方政府自購低碳垃圾車者甚少,恐形成持續補助汰換低碳垃圾車現象,允宜檢討改善,以落實垃圾自主處理之地方自治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