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112年度預算案於「人事法制及銓敘」業務計畫編列709萬4千元,工作要項之一為辦理人事政策與人事法規之綜合規劃暨審議。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將施行退撫新制,惟立法程序及相關配套措施仍未完成,允宜加強推動時程與作業進度之管控,說明如下:
(一)按照銓敘部原訂時程進度規劃,擬於111年7月前完成退撫新制之立法程序,並進行1年之籌備作業
依據銓敘部說明有關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之各項規劃工作,包括:召開公聽會及座談會以彙總各界意見並凝聚共識,研擬新進公務人員退撫制度草案,預計於110年底將草案提報考試院審查;如經該院審查通過,再函請立法院審議,規劃於111年7月前完成立法程序,並自111年7月起之1年內為新制度實施前之籌辦期,辦理各項準備作業。該部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業研擬「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並已於111年3月18日送請本院審議中。
(二)退撫新制法案尚未完成立法程序,且新制之相關配套作業繁多,允宜妥適管控作業進度
按「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迄111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立法程序,對於草案審議中各界爭論之議題,如開放部分退撫基金舊制者可以自由選擇參與退撫新制等,該部表示執行面有其爭議與困難度,刻正委託精算評估開放現職公務人員轉換至新退撫制度,將對現行退撫基金財務衝擊之影響評估,以供後續法案審議時之參考。又因立法程序迄未完成,後續相關作業推動進度將受影響。詢據該部說明,相關配套作業包括:1.訂定相關法規命令。2.進行公務人員退撫儲金監理會之籌設。3.籌劃及執行相關作業與系統建立。4.因應新退撫制度採行確定提撥制,擬建立公務人員個人退休金專戶及設置自主投資平臺,輔以退休金自主管理機制,並由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自行或委託金融(專業)機構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標的組合,提供公務人員自行選擇,或按公務人員年齡配置適當之投資組合進行投資,均須俟立法程序完成後,始能逐步推動。另相關籌備作業期程(詳表1),預計最快於111年12月開始,辦理期程將持續至114年,為使退撫新制能如期周延順利運作,該部允宜積極推動並強化各項作業進度管理。
表1 銓敘部退撫新制籌備期之作業時程規劃表
項次
籌備工作項目
預計時程
1
相關法規增修研訂
111年12月至112年6月
2
徵選業者
111年12月至112年3月
3
資訊系統建置(分階段進行)
112年4月至114年
4
管理人員配置
112年至114年
5
宣導及訓練
112年以後
資料來源:銓敘部提供。
綜上,112年7月起新進公務人員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將適用新退撫制度,惟「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迄111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立法程序,後續相關作業之推行進度亦受影響,銓敘部允宜積極管控相關法規及配套措施之作業進度,俾新進公務人員之個人專戶退撫制度能依法如期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