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基金管理會)112年度預算案於「退撫基金管理」業務計畫編列3,036萬元,辦理包括:軍公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收繳給付作業;基金管理及年度運用方針、投資組合與國內外委託經營業務規劃、執行及稽控;資訊系統更新與升級等作業之相關業務。112年7月起將新增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相關配套及管理機制允宜周妥規劃,並注意進度管控,說明如下:
(一)112年7月起將新增「公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儲金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其與現行退撫基金管理模式有所差異
112年7月起預計實施「公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儲金基金」,依據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第7條及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第7條規定,該基金由銓敘部委任及教育部委託退撫基金管理機關(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辦理該基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退撫新制規劃設立個人帳戶並建立自主投資平台,由新進公務人員於個人帳戶內自選投資組合(有保守型、穩健型、積極型及人生週期基金4種類型),僅保守型有最低保證收益,其餘自主投資,自負盈虧。依據退撫新制草案規劃,基金管理機關應自行或委託金融機構或專業機構設計不同收益、風險之投資標的組合,提供公教人員自行選擇。該委員會將公開徵選金融機構(信託銀行)及專業機構(投資顧問公司),以協助辦理退撫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其中信託銀行部分,將委託設立個人儲金帳戶、提供客製化帳戶及金流管理服務、建置自主投資線上平臺等;專業投資顧問公司部分,將委託提供資產類別及配置建議、設計不同風險屬性之投資組合(至少包括保守型、穩健型及積極型3種),經該會核定後,置於自主投資線上平臺,供公務人員(教職員)依其自身年齡、退休財務目標、風險承受度等考量及選擇適合投資組合。該會與投資顧問公司則定期追蹤檢視投資組合績效、評估標的之新增及汰換。其與現行退撫基金由該管理會自行及委託受託機關依投資契約辦理投資操作之運作模式有顯著差異。
(二)退撫新制之相關配套及管理機制允宜周妥規劃,並注意進度管控
參據基金管理會提供辦理「公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儲金基金」相關作業規劃時程(詳表1),研擬法規部分,將俟母法制訂公布後循行政程序辦理,如儲金投資作業機制與個人專戶退撫儲金投資績效息息相關,該委員會說明將就各投資運用項目之選擇標準、額度限制、作業程序等明定規範,及擬定內部稽核管理機制;另徵選信託銀行及投資顧問公司部分,將依母法授權,參酌政府採購法精神、現行退撫基金及其他退休基金委託經營相關規定,明定資格條件、評審方式、委託期限、考核評定、違約處置等規範,並以公開方式徵選金融機構(信託銀行)及專業機構(投資顧問公司)。又各該準備作業是否周妥規劃及徵選委託機關能否如期如質落實各項委託業務,均與退撫新制能否於112年7月起順利施行有密切關係,基金管理會允宜妥適管控相關配套及管理機制之辦理進度。
表1 「公教人員個人專戶退撫儲金基金」各項工作與時程規劃
項次
規劃工作項目與內容
規劃時程
1
研擬法規:依母法授權訂定相關子法及內部作業規定
俟母法制訂公布後循行政程序辦理。
2
徵選信託銀行及投資顧問公司
俟母法制定公布並經銓敘部(教育部)委任(託)該會為退撫儲金管理機關後,辦理公開招標。
3
宣導訓練:
新制實施前:針對各機關學校相關人員,進行收繳作業系統教育訓練。
新制實施後:將借重信託銀行及投資顧問公司辦理自主投資及退休理財相關宣導。
新制實施前之準備工作:112年上半年。
新制實施後之宣導訓練:112年7月後定期或不定期舉辦。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管理委員會提供。
綜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原係負責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之收繳給付及資金運用管理等事務,112年7月起預計新增個人專戶退撫新制儲金之收支、管理及運用等業務。惟目前整體新制基金之管理機制、運用範疇及委託辦理模式等均尚待周延規劃,該管理會允宜積極推動並管控相關配套措施之推進時程,俾退撫新制如期順利運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