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收繳1,357億7,582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1,176億6,778萬9千元)增幅15.39%;亦較110年度決算數(1,091億4,202萬2千元)增幅24.40%,主要係112年度提撥費率調整為15%(按110及111年度提撥費率分別為13%、14%),與年金改革節省經費及國軍配合精簡政策挹注款511億6,441萬4千元(按110及111年度挹注款分別為386.86億元、421億6,971萬9千元)。112年7月起預計實施退撫新制後,基金將因參與提撥人數逐年減少而面臨資金缺口,雖推動相關配套措施,惟整體作業進度容待加強,說明如下:
(一)退撫基金有提撥比率不足之歷史背景,歷來多透過機制調整以改善基金財務
退撫基金因早年有實際提撥費率相較精算最適提撥率不足之歷史背景,政府主要透過機制調整來延長基金破產年限,以確保退休年金制度之運行。該基金主要收入來源為提撥收繳,係參與基金之軍公教人員自繳及政府撥繳收入。又107年7月起實施退休年金改革後,透過逐年調升退撫基金提撥費率(原提撥費率為12%,自110年起逐年調升1%,至112年調整為15%),並將調降退休所得和優惠存款利率所節省經費全部挹注退撫基金(如109年度挹注240.77億元、110年度挹注386.86億元、111年度挹注421.70億元及112年度挹注511.64億元,合計1,560.97億元),以增加基金財源。
另依據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將適用個人專戶之新退撫制度。爰112年7月1日後退撫基金將再無初任公務人員加入,參與提撥人數將逐年減少,基金提撥收入來源勢必減少。據該基金估算(詳表1),提撥收入減少數將由112年度4.69億元逐年增至116年度51.37億元,財務缺口迅速擴大。另根據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報告評估,政府若不儘早撥補,基金恐提前面臨破產危機,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從140年提前至135年,教育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將從137年提前至133年,分別產生5年及4年之財務缺口;若政府自112年7月起每年對公務人員及教育人員各專案撥補100億元,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可維持140年,教育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度可延至139年,顯示政府撥補與否對於基金緩解破產危機具重要影響性。
表1 退撫基金自112年7月退撫新制施行後預估之影響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公務人員收繳數
教育人員收繳數
合計減少數
含新基金
不含新基金
減少數
含新基金
不含新基金
減少數
112
38,807,177
38,535,250
271,927
29,638,111
29,441,281
196,830
468,757
113
39,190,317
38,321,698
868,619
29,730,745
29,099,806
630,939
1,499,558
114
39,495,484
37,973,601
1,521,883
29,815,564
28,706,318
1,109,246
2,631,129
115
39,802,054
37,578,868
2,223,186
29,686,874
28,068,184
1,618,690
3,841,876
116
40,095,564
37,147,018
2,948,546
29,680,090
27,491,383
2,188,707
5,137,253
說 明:參考退撫基金第8次精算現金流量表自行估算。假設新基金自112年7月施行,故當年度下半年才開始對原基金收入面產生影響。
資料來源:退撫基金提供。
(二)銓敘部雖推動相關配套措施,惟整體作業進度容待加強
目前銓敘部規劃透過協調財政主管機關及強化撥補法律依據,配套研擬退撫法第93條及第95條修正草案,增訂有關由政府於新退撫制度實施之日起,分年編列預算撥款補助退撫基金之規定;另研議相關因應策略,包括調降所得替代率節省費用持續全數挹注基金及提高基金收益等。然前揭法規之修正草案截至111年8月底止仍未完成修法程序;且政府為改善基金財務困境,已推動多項退休年金改革措施,包含前述因應策略,惟財務缺口仍在,若再加上新退撫制度實施後之提撥收入減少,財務不佳恐引發諸多不安,基金對於短期資金缺口籌補、政府預算編列及長期資金籌措與管理,均應有妥適及周延之規劃,俾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及維持退撫基金健全運作。
綜上,112年7月1日起實施退撫新制後,現行退撫基金將不再有新進公務人員加入參與提撥,往後各年度參與基金提撥之總人數恐將逐年下降,惟支領退撫給與之退休人員將逐年增加,財務缺口勢必日益擴大,若無相關撥補,破產年限恐將提前。基金雖已推動多項配套措施,惟整體作業進度仍有大幅改善空間,允宜積極妥適因應,俾緩減基金破產危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