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撫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收繳1,357億7,582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1,176億6,778萬9千元)增幅15.39%;亦較110年度決算數(1,091億4,202萬2千元)增幅24.40%,主要係112年度提撥費率調整為15%(按110及111年度提撥費率分別為13%、14%),與年金改革節省經費及國軍配合精簡政策挹注款511億6,441萬4千元(按110及111年度挹注款分別為386.86億元、421億6,971萬9千元)。預計至112年度止,軍公教人員年金節省經費及國軍配合精簡政策挹注至退撫基金將達1,560.97億餘元,允宜充分運用並穩健提升基金投資績效,俾利年金制度永續運作,說明如下:
(一)107年7月退休年金改革後,依法應將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
為建構永續年金制度,依據107年7月1日施行之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40條、政務人員退職撫卹條例第22條、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40條及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第54條第5項等規定,退休公(政)務人員、教育人員及軍職人員等因107年7月退休年金改革而調降退休(職)所得節省之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且每年挹注基金金額應於次年3月1日前確定後,由各支給機關辦理下一年度預算編列及撥付退撫基金事宜。
(二)預計至112年度止,依退休年金制度改革規定挹注至退撫基金將達1,560.97億餘元,允宜充分運用並穩健提升基金投資績效
按退撫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基金收繳數1,357億7,582萬1千元,包括公(政)務人員565億7,748萬8千元、教育人員524億969萬元及軍職人員267億8,864萬3千元,合計較111年度預計基金收繳數增加181億803萬2千元。其中各級政府因政、公、教、軍人員年金改革後於110年度所節省退撫支出,經各主管機關依法定程序確定金額,其中政務人員及公務人員為167.20億元、教育人員為217.85 億元、軍職人員為26.59億元及國軍配合精簡政策應挹注款100億元,合計511.64億元將全數挹注至退撫基金,該基金並已編入112 年度預算案辦理基金收繳。自107年7月退休年金改革後,加計各年度年金改革節省退撫經費及國軍配合精簡政策撥款挹注退撫基金,109年度至112年度各級政府合計挹注退撫基金已達1,560.97億元(詳表1)。該基金對於各機關逐年挹注基金之經費,允宜積極妥善運用,提高資金投資效益,以充裕基金。
綜上,自107年7月退休年金改革後至112年度止,各機關均依規定將各年度節省之退撫支出連同國軍配合精簡政策增撥挹注款合計1,560.97億元,全數編列預算挹注至退撫基金;另112年度提撥費率再提升至15%,基金可運用資金已顯著增加,允應加強基金運用績效,提高投資效益,助益退休年金改革成果,俾利年金制度永續且健全運作。
表1 109-112年度軍公教各類人員因年金改革節省之退撫支出挹注至
退撫基金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項目
身分別
金額
107下半年年金改革節省經費
公(政)務人員
60.75
教育人員
76.01
軍職人員
4.01
小計
140.77
國軍配合精簡政策
軍職人員
100.00
109年度挹注退撫基金合計
240.77
108年度年金改革節省經費
公(政)務人員
119.55
教育人員
155.47
軍職人員
11.84
小計
286.86
國軍配合精簡政策
軍職人員
100.00
110年度挹注退撫基金合計
386.86
109年度年金改革節省經費
公(政)務人員
135.00
教育人員
167.39
軍職人員
19.31
小計
321.70
國軍配合精簡政策
軍職人員
100.00
111年度挹注退撫基金合計
421.70
109年度年金改革節省經費
公(政)務人員
167.20
教育人員
217.85
軍職人員
26.59
小計
411.64
國軍配合精簡政策
軍職人員
100.00
112年度挹注退撫基金合計
511.64
109-112年度挹注退撫基金合計
1,560.97
資料來源: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網站「年改挹注款專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