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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

一、近年「罰款及賠償收入」預算達成率偏低,允宜依據以往年度實徵成果編列預算;另宜加強執行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以保障國家債權及維護公權力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公平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 目錄大綱:壹、公平交易委員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羅玉姍

公平會112年度預算案「罰款及賠償收入」編列1億1,895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1億3,895萬4千元減少2,000萬元,減幅14.39%,據預算書所載係衡酌以前年度執行情形,估列違反公平交易法之70%罰款收入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之罰款收入等。經查:

(一)公平會近年罰金罰鍰預算達成率偏低,允宜依據以往年度實徵情形核實審慎編列預算,並積極對違法事業依法妥處罰鍰

揆諸公平會108至112年度「罰金罰鍰」預算編列及達成概況(詳表1),108至109年度預算達成率未逾2成,110及111年度達成率已略提升仍未逾25%;雖據該會說明,對於違法事業處以罰鍰之精神,在於遏止違法事業繼續從事違法行為,並對其他事業產生嚇阻效果,防範違反行為於未然,罰鍰收入並非主要目的。惟該會5年度「罰金罰鍰」預算達成率均未達25%,顯示近年度該項歲入預算編列未盡核實,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實徵情形核實編列;另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及消費者權益,允宜積極查處事業違反公平交易法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行為。

表1 108至112年度公平會罰金罰鍰預算編列及達成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決算數/執行數

達成率

截至年底罰金罰鍰預收款

實收數

應收數

合計

108

168,954

22,752

4,694

27,446

16.24

7,753,025

109

133,954

17,356

4,859

22,215

16.58

7,800,282

110

138,954

27,726

3,870

31,596

22.74

8,283,196

111

138,954

33,057

1,394

34,451

24.79

112

118,954

說 明:1.111年度實收數及應收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2.111年截至8月底罰金罰換累計分配數為3,776萬4千元,公平會預算達成率為91.23%。

3.對於處分未確定案件之預收款,截至110年底已達82.83億元,其中屬以前年度(103至109年度)預收款為77.99億元,因該等預收款是否能轉正為收入,受被處分人是否提起上訴及司法審判時間長短影響。

資料來源:公平會108至110年度單位決算書、111至112年度單位預算書及111年8月份會計月報。

(二)為維護國家公權力及保障相關債權,允宜審慎分析部分罰鍰無法有效徵起原因研謀改善,並依法積極收繳及追討相關債權

1.截至111年8月底公平會尚待收繳之應收行政罰鍰共3,947萬6千元(詳表2),逾半數屬106年度以前之應收行政罰鍰;又移送行政執行署之應收行政罰鍰迄111年8月底共計2,641萬7千元,且經查無財產可供執行並已取得債權憑證者計有1,250萬9千元(占移送行政執行署應收行政罰鍰比率47.35%),其中69.60%屬於106年以前之應收行政罰鍰,雖該會針對移送行政執行查無財產可供執行者已取得債權憑證,惟仍顯示部分罰鍰歷時多年無法有效徵起,允宜分析問題癥結研謀改善對策,並加強與行政執行署之協調聯繫。

2.公平會108年至111年8月底已註銷之應收罰金罰鍰共34件、1,688萬8千元(詳表3),歸屬年度多屬106年度以前(占總註銷數比率73.57%),其中110年辦理註銷件數包含1筆撤銷105年度原處分註銷之應收罰金罰鍰(135萬3,881元),主要係因原遭裁罰之部分公司不服處分提起訴訟,105年間經高等行政法院駁回訴訟後,再上訴至最高等行政法院,107年間發回高等行政法院更為審理,並於109年間作成「原處分關於原告部分撤銷」之判決,公平會於110年間經委員會決議依行政程序法第117條規定撤銷其餘未提起訴訟公司之處分所致(共12家,公平會110年度退還現金收入1,502萬6千元,並註銷應收款項135萬4千元),允宜檢討原因,俾利後續相關法令規範之執行。

3.依據行政執行法第7條第1項規定:「行政執行,自處分、裁定確定之日或其他依法令負有義務經通知限期履行之文書所定期間屆滿之日起,5年內未經執行者,不再執行;其於5年期間屆滿前已開始執行者,仍得繼續執行。但自5年期間屆滿之日起已逾5年尚未執行終結者,不得再執行。」為避免應收罰金罰鍰追討無著,一旦屆執行期間而辦理註銷,公平會允應依法積極收繳及追討相關債權,以保障國家債權。

綜上,公平會112年度編列「罰鍰及賠償收入」1億1,895萬4千元,惟近年罰金罰鍰預算達成率偏低,允宜參酌以往年度實徵情形審慎編列預算;另公平會迄111年8月底應收罰金罰鍰尚有3,947萬6千元,且108年至111年8月底共註銷34件1,688萬8千元應收罰金罰鍰,處分案件罰鍰收繳作業仍待檢討加強,並就歷時多年未能有效徵起之問題癥結研酌改善,以維護國家公權力及保障債權。

表2 截至111年8月底止公平會尚待收繳及已移送行政執行之應收行政罰鍰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元;%

截至111年8月底止尚待收繳之應收行政罰鍰

(已扣除該會分期付款保管票據金額)

已移送行政執行署之

應收行政罰鍰

年度

金 額

百分比

金 額

百分比

106(含以前年度)

22,146,622

56.10

13,440,110

(8,706,512)

50.88

(69.60)

107

3,574,723

9.06

1,602,606

(1,972,117)

6.07

(15.77)

108

3,980,422

10.08

3,731,076

(249,346)

14.12

(1.99)

109

3,104,310

7.86

1,523,007

(1,581,303)

5.77

(12.64)

110

6,050,000

15.33

6,050,000

22.90

111

620,000

1.57

70,000

0.26

合計

39,476,077

100.00

26,416,799

(12,509,278)

100.00

(100.00)

說 明:1.已移送行政執行署之應收行政罰鍰,第1列表示已移送正執行中,第2列括號則表示已移送並取得債權憑證。

2.111年8月處分罰鍰金額55萬元,尚未屆繳納期限。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

表3 108年至111年8月底止已註銷應收罰金罰鍰情形(不含反托拉斯基金部分)          單位:件;新臺幣元

辦理註銷年度

當年度註銷總件數

註銷應收罰金罰鍰原認列歸屬年度

註銷金額

108

11

97

4,499,585

98

1,000,000

104

600,000

106

428,573

107

535,500

小計

7,063,658

109

9

98

305,893

101

114,483

106

500,434

107

1,479,223

108

234,542

小計

2,634,575

110

7

100

893,383

101

2,623,751

105

1,353,881

106

105,000

107

29,263

109

70,000

小計

5,075,278

111

7

107

300,000

108

597,682

109

1,160,000

110

56,912

小計

2,114,594

合計

34

總計

16,888,105

說 明:110年度(辦理註銷年度)中135萬3,881元,屬撤銷原處分註銷應收款項(應收罰金罰鍰原認列歸屬年度為105年度),其餘為報審計部同意後註銷應收款項。

資料來源:公平會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