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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平會及反托拉斯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

六、為降低我國企業於海外違反競爭法遭受重罰之風險,允宜賡續強化協助其相關法令之遵循

反托拉斯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3,592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3,498萬9千元增加93萬5千元(增幅2.67%),其中「購建固定資產、無形資產、非理財目的之長期投資及營舍與設施工程支出」1,270萬2千元,較111年度增加713萬2千元,增幅達128.04%,主要係係汰購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合作交流所需視訊會議影音設備所需經費400萬元、及APT、MDR、WAF等防護軟體維護更新使用授權248萬2千元。經查:

(一)110至111年度因新冠肺炎疫情,反托拉斯相關國際交流活動停辦或改以線上視訊會議辦理,國外旅費等預算尚無執行,允宜持續關注各國對於邊境管制及疫情發展,以利資源運用

為強化聯合行為查處,促進市場競爭秩序之健全發展,依公平交易法第47條之1規定設立反托拉斯基金,期加強反托拉斯執法業務,助於我國產業發展並提升整體經濟利益。鑑於我國產業多以外銷為導向,且部分業者亦有跨國經營情形,故不僅需遵循我國公平交易法等規定,尚需面臨其他國家競爭法相關規範及各國競爭法主管機關之調查,為協助事業具體落實反托拉斯遵法工作,公平會訂有「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企業訂定反托拉斯遵法規章之指導原則」及「企業關於反托拉斯之遵法行為守則」供業界參考,以利企業將反托拉斯自律遵法內化為經營文化之一部分,並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之宣導及教育,以提升企業遵法意識。

另為推動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之合作調查及交流,反托拉斯基金112年度於「強化反托拉斯執法計畫」編列「國外旅費」200萬元及「競賽及交流費」150萬元(詳表1),惟查110年至111年8月底因新冠肺炎疫情停辦或改以線上視訊會議辦理,預算尚無執行,允宜持續關注疫情發展及各國邊境管制規範,妥善規劃相關國際研討會等交流活動。

表1 公平會110至112年度有關國外旅費與競賽與交流費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國外旅費

競賽及交流費

預算數

決算數

預算數

決算數

110

1,346

0

473

0

111

2,000

0

473

0

112

2,000

150

說  明:除110年度預算數為法定預算數外,111及112年度預算數為預算案數,111年度決算數為截至8月底執行數。

資料來源:整理自公平會提供資料。

(二)近年我國企業仍有因涉及反托拉斯法遭國外主管機關調查或處罰案件,允宜賡續強化國內企業相關法令遵循意識,俾降低其於海外之違法風險及訴訟成本

據公平會統計,108年至111年8月底止我國企業因涉及反托拉斯情事遭國外主管機關調查或處罰之案件共有2件,謹分述說明如下:

1.108年1月31日GCR(Global Competition Review)報導指出,巴西經濟防衛行政委員會(CADE)針對廣O光電、Hitachi-LG Data Storage等業者就光碟機為聯合定價行為,處分Hitachi LG Data Storage及廣O光電總計470萬歐元,其餘涉案事業Philips & Lite-on Digital Solutions因申請寬恕政策而獲得罰鍰豁免、Sony Optiarc則與CADE和解而免除罰鍰,另Toshiba Samsung Storage及TEAC因事證不足不處分、Qisda則因裁處權時效已屆未予以處分。

2.111年1月18日,韓國公平交易委員會新聞稿指出,從92年12月至107年12月,23家航運公司對韓國至東南亞多條航線聯合違法操作運價,受罰廠商包括12家韓國企業及11家來自新加坡香港、及我國(含長O海運、正O航業、萬O航運及陽O海運,分別遭罰33億9,900萬韓元、11億6,900萬韓元、115億1,000萬韓元及24億1,900萬韓元)之外商,總計罰鍰962億韓元。

隨各國反托拉斯主管機關執法力道增強及刑罰日漸提高,且各國訴訟策略互為牽動,為降低我國企業違反各國競爭法之風險,公平會允宜加強辦理國際反托拉斯法之宣導及教育,以提升我國企業相關法令遵循意識。

綜上,鑑於各國賡續加強反托拉斯、競爭法等執法力道,又我國產業多以外銷為導向,為降低我國企業於海外之違法風險,允宜持續辦理各項宣導教育活動及與國際競爭法執法機關之交流,以提升我國企業相關法令遵循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