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局112年度預算案「銀行監理」計畫編列599萬1千元,係為健全銀行業務之管理,強化主管機關功能,維護市場紀律及對銀行之監督管理及其法令制度之研究、擬訂、修正等所需經費。經查:
(一)本國銀行核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之貸款金額龐鉅
自新冠肺炎疫情爆發以來,政府各部會陸續發布相關紓困、振興等貸款方案,並由銀行以自有資金或中央銀行低利融通資金貸放與企業或個人,另銀行亦自行推出相關專案貸款,以協助不符合政府紓困貸款條件者能取得所需資金。據金管會提供資料,截至111年7月底止,本國銀行承作紓困、振興貸款之核准戶數共221萬8,453戶,金額共計5兆6,023.69億元,數額極為龐鉅,核准戶數中近8成係配合政府各部會所推出之紓困、振興貸款方案,而承作之貸款金額逾7成係銀行自辦方案(詳表1),目前各類紓困及振興方案已陸續退場中。
表1 本國銀行辦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貸款一覽表
單位:戶、新臺幣百萬元
方案別
申請
核准
戶數
金額
戶數
金額
經濟部方案
151,855
1,388,532
148,112
1,336,490
交通部方案
1,633
170,170
1,549
168,504
文化部方案
115
1,166
94
949
衛福部方案
161
407
153
373
農委會方案
87
809
86
801
國發會方案
817
7,782
793
7,463
教育部方案
619
1,173
600
1,085
內部政方案
14
7
14
7
勞工紓困貸款
1,081,950
108,165
928,972
92,863
勞工紓困貸款4.0
1,175,801
117,555
678,766
67,856
政府方案合計
2,413,052
1,795,766
1,759,139
1,676,391
銀行自辦-企業戶
306,763
3,372,068
302,405
3,320,781
銀行自辦-個人
162,402
621,999
156,909
605,197
銀行自辦合計
469,165
3,994,067
459,314
3,925,978
說 明:1.基準日為111年7月31日。
2.勞工紓困貸款4.0方案於110年6月15日開始實施,至央行融通資金部分可搭配政府相關紓困振興貸款措施(例如經濟部紓困振興貸款、交通部觀光局振興觀光融資等)或各行自辦專案貸款辦理。
資料來源:金管會。
(二)允宜審慎注意新冠肺炎紓困、振興貸款之信用風險,並密切關注未來紓困措施退場對銀行資產品質之影響
國際組織陸續發布新聞稿或研究報告關注紓困貸款信用風險對金融穩定之挑戰,其中國際基金貨幣組織(International Monetary Fund,IMF)建議監理機關應要求銀行根據借款人償還貸款可能性等資訊持續評估借款人之信用品質,並在授信品質惡化時逐步提列損失準備,以避免政府紓困措施退場後,出現銀行業逾期放款及呆帳費用大幅增加情形。據金管會表示,銀行辦理紓困、振興貸款案件仍須依一般授信原則辦理,並應依據相關規定或指引以評估該等授信案件之預期信用損失,據以提列足夠之備抵呆帳餘額,以健全經營,另有關政府所訂紓困貸款,信保基金提供最低8成以上之保證成數,可有效降低銀行辦理紓困貸款之風險,該會評估目前本國銀行整體備抵呆帳提列情形仍屬穩健,將持續督促銀行提昇資產品質及健全財務結構。
綜上,本國銀行核准辦理新冠肺炎相關紓困、振興貸款數額已逾5兆元,金額龐鉅,目前各類紓困及振興方案已陸續退場,允宜持續關注銀行辦理新冠肺炎紓困、振興貸款之信用風險管理情形及紓困措施退場對銀行資產品質之影響,適時採取相關監理措施,以維銀行業穩健經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