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期貨局112年度預算案「施政目標與重點」之(一)年度施政目標及策略項下第1點列有(2)持續積極強化我國公司治理及企業永續發展等相關措施,以提升我國資本市場競爭力。謹說明如下:
(一)自112年起,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皆應依規定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
按國際趨勢日益重視環境、社會及治理(下稱ESG)等相關議題,上市櫃公司揭露ESG資訊,除可有效提醒企業注意與其營運相關之ESG議題外,亦可提供投資人等利害關係人攸關資訊以進行投、融資等決策,爰我國已自104年起要求符合規定之上市櫃公司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並逐步擴大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範圍。金管會於109年8月所發布「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及「公司治理3.0-永續發展藍圖」中,皆將擴大應編製永續報告書之公司範圍列為推動重點;證交所及櫃買中心已分別於110年12月7日及同年12月28日公告修訂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擴大實收資本額達新臺幣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但未達50億元者,得自112年適用。
(二)部分上市櫃公司尚未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允宜持續積極輔導,以促進企業落實社會責任
檢視我國上市櫃公司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之情形,自104年首次強制符合規定之公司應編製與申報103年度永續報告書起,家數逐年成長,迄至編製並申報110年度永續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家數分別為472家及187家,較103年度分別增加209家(增幅79.47%)及111家(增幅146.05%;詳表1)。另就上市櫃公司申報110年度永續報告書之情形加以分析,實收資本額於20億元以上,未達5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家數共275家,該資本額區間已有142家提出永續報告書(占該區間51.64%),其中113家係屬自願揭露,惟仍有133家尚未編製(占該區間48.36%;詳表2)。鑒於112年起實收資本額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皆須強制揭露永續報告書,允宜持續積極輔導尚未申報永續報告書之上市櫃公司於準備期間熟悉編製相關作業,並鼓勵其餘非屬強制編製對象之上市櫃公司參與自願揭露,以促進企業落實社會責任。
表1 103年至110年度上市櫃公司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統計表
單位:家數
報告書年度
公司別
103年
104年
105年
106年
107年
108年
109年
110年
上市公司
263
275
337
352
372
408
432
472
上櫃公司
76
88
102
108
117
126
159
187
合計
339
363
439
460
489
534
591
659
說 明:本表年度係指永續報告書年度,而非申報年度。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表2 上市櫃公司編製並申報110年度永續報告書情形一覽表 單位:家數
揭露情況
實收資本額
110年
強制
自願
未揭露
合計
100億元以上
上市
115
0
0
115
上櫃
4
0
0
4
50億以上,未達100億元
上市
100
0
0
100
上櫃
7
0
0
7
20億以上,未達50億元
上市
21
97
108
226
上櫃
8
16
25
49
未達20億元
上市
31
108
374
513
上櫃
32
120
578
730
合計
上市
267
205
482
954
上櫃
51
136
603
790
說 明:本表年度係指永續報告書年度,而非申報年度。
資料來源:金管會,本中心彙製。
綜上,為提升上市櫃公司有關ESG資訊揭露之透明度,我國已推動自112年起擴大永續報告書之編製公司範圍為實收資本額達2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惟觀上市櫃公司申報110年度永續報告書之情形,實收資本額於20億元以上,未達50億元之上市櫃公司中仍有48.36%尚未編製並申報永續報告書,允宜持續積極輔導,並鼓勵其餘非屬強制編製對象之上市櫃公司參與自願揭露,以促進企業落實社會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