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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七、110年違法菸類及酒類查獲數量均低於10年平均值,允宜適時檢視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等,並協助各地方政府提升查緝效能,以維護國民健康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財政部及國庫署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國庫署112年度預算案於「國庫業務」項下編列「私劣菸品查緝作業」2億6,220萬元、「菸酒管理作業」3,768萬1千元,係辦理私劣菸酒查緝、菸酒管理、監督、考核及協調等事宜相關經費。經查:

(一)為查緝違法菸類及酒類,財政部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

菸酒管理係國庫署6大核心工作之一,該署並研擬「健全菸酒管理」為112年度重要計畫項目之一,預計辦理1.持續推動優質酒類認證,提昇國產酒品之國際競爭力;2.賡續辦理進口酒類衛生查驗,維護國人飲酒安全;3.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維護消費者安全,保障消費者安全,保障合法業者權益。國庫署表示,查緝走私菸品向為該署重點業務,並與地方政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查緝機關建立從邊境到市面、從進口業者到零售點之查緝機制,先前為因應菸稅調漲提高菸品走私誘因,財政部於105年10月20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會議,訂定「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下稱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下稱策進計畫),並統合邊境及市面查緝機關人力及資源,依查緝權責分工落實執行。

(二)110年違法菸類及酒類查獲數量均低於10年平均值,允宜適時檢視查緝案關執行方案及策進計畫,提升查緝效能,另宜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

彙整近年違法菸類查獲數量(詳表1及2),110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共同查獲違法菸類1,616.32萬包,為自106年來新低;查獲違法酒類48.75萬公升,為自101年來次低,且均低於10年查獲平均值。另依108至110年度各地方政府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核結果(詳表3)顯示,高雄市及台中市政府108至110年度均分居第一名、第二名,新北市政府109至110年度均為第三名,其餘直轄市政府大多為優等以上評級。部分縣市如南投縣政府考核結果有所提升,部分縣市如彰化縣政府考核結果略呈下降,部分縣市如宜蘭縣政府、新竹縣政府、苗栗縣政府、雲林縣政府、嘉義縣政府、屏東縣政府等均維持甲等,金門縣政府3年間僅108年度考核結果為甲等,其餘年度為乙等,連江縣政府3年間僅109年度考核結果為乙等,其餘年度為丙等。是以,國庫署等相關機關允宜關注各年度考核結果並協助各地方政府,以提升查緝效能。

表1 101至110年度違法菸類查獲數量表 單位:萬包;%

年度

地方政府

通商口岸

合計=

(1)+(4)

數量(1)

占整體查獲比率

關務署

(2)

會同相關單位(3)

小計(4)=

(2)+(3)

占整體查獲比率

101

963.81

71.73

379.89

 

379.89

28.27

1,343.69

102

1,569.07

73.68

560.46

 

560.46

26.32

2,129.53

103

838.90

49.63

10.58

840.87

851.44

50.37

1,690.35

104

784.02

74.30

20.54

250.61

271.15

25.70

1,055.17

105

779.40

78.65

18.35

193.18

211.52

21.35

990.93

106

974.38

46.70

21.43

1,090.69

1,112.12

53.30

2,086.50

107

995.02

55.23

44.15

762.58

806.73

44.77

1,801.75

108

1,742.53

75.15

33.27

543.04

576.31

24.85

2,318.84

109

1,588.43

76.56

6.99

479.42

486.41

23.44

2,074.84

110

1,396.57

86.40

16.51

203.24

219.75

13.60

1,616.32

平均值

1,163.21

67.99

111.22

545.45

547.58

32.01

1,710.79

資料來源:國庫署。

表2 101至110年度違法酒類查獲數量表 單位:萬公升;%

年度

地方政府

通商口岸

合計=

(1)+(4)

數量(1)

占整體查獲比率

關務署

(2)

會同相關單位(3)

小計(4)=

(2)+(3)

占整體查獲比率

101

53.81

99.70

0.16

-

0.16

0.30

53.97

102

52.45

98.29

0.91

-

0.91

1.71

53.36

103

85.37

99.95

0.04

-

0.04

0.05

85.41

104

53.21

91.62

4.86

-

4.86

8.38

58.07

105

60.92

99.78

0.13

-

0.13

0.22

61.06

106

98.38

98.89

1.10

-

1.10

1.11

99.48

107

89.37

98.84

0.23

0.82

1.05

1.16

90.42

108

42.92

92.98

0.18

3.06

3.24

7.02

46.16

109

68.01

98.31

0.02

1.15

1.17

1.69

69.18

110

48.14

98.78

0.04

0.57

0.61

1.25

48.75

平均值

65.26

98.00

0.77

0.56

1.33

2.00

66.59

資料來源:國庫署。

表3 108至110年度私劣菸酒查緝績效考核結果表

縣市別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台北市政府

甲等

優等

甲等

新北市政府

優等

3

3

桃園市政府

甲等

優等

優等

台中市政府

優等

優等

優等

台南市政府

2

2

2

高雄市政府

1

1

1

宜蘭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新竹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苗栗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彰化縣政府

3

優等

甲等

南投縣政府

甲等

優等

優等

雲林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嘉義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屏東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台東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花蓮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澎湖縣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基隆市政府

優等

甲等

甲等

新竹市政府

甲等

甲等

甲等

嘉義市政府

乙等

甲等

甲等

金門縣政府

甲等

乙等

乙等

連江縣政府

丙等

乙等

丙等

資料來源:國庫署。

綜上,110年違法菸類、酒類查獲數量均低於10年平均值,且分別為自106年來新低、101年來次低,宜適時檢視查緝走私菸品精進執行方案及加強查緝私劣菸酒策進計畫等,並關注各年度地方政府私劣菸酒考核結果,協助各地方政府提升查緝效能,以維護國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