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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九、關務署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自111年7月1日起由臺中關等賡續納入試辦,允宜強化與相關業者溝通宣導,並於時限內完成配套法規修正,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益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財政部及所屬(不含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關務署、國產署及所屬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鄧凱文

關務署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於「關稅業務-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109-112年)」編列第4年經費4,300萬元,以優化通關環境,提供更便捷服務。經查:

(一)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概要及辦理進度

1.為強化海關貨櫃移動安全監控能量、節省人力及提升通關效能,同時因應電子封條之貨櫃移動監管需求,關務署規劃運用物聯網技術建立全國性全時監控機制,預計整合及串聯通關流程各參與機構,傳遞介接資訊以降低業者作業成本及提升管理效能;另透過政策及法規引導,引領業界建立貨櫃保全產業供應體系,經由本計畫提供之實務操作經驗,提升產業競爭力。

2.本計畫期程自109至112年度,總經費1億8,649萬4千元,109至111年度已編列1億4,349萬4千元,112年度編列第4年經費4,300萬元。109年間完成議價暨決標簽約,110年8月31日完成各關聯合管理中心整修工程,111年1月24日完成聯合管理中心專責單位編制、進駐及責任分工,111年3月28日啟動試營運服務。

(二)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自111年7月1日起由臺中關等賡續納入試辦,相關配套法規刻研議修正中

1.詢據關務署本案進度表示,物聯網全時監控計畫運用即時追蹤裝置強化貨物移動安全,並自111年7月1日起於臺中關展開試辦,惟為提供業者充裕時間適應新措施,試辦採分區分階段方式辦理,由臺中關率先展開,接續納入基隆關、高雄關及臺北關。

2.為尋求業界共識,該署自109年起已召開15場次相關會議,就功能需求、機構需求、耐候性及安全性等面向,與國內設備供應業者及貨櫃(物)拖運業者共同研商可行之技術規格,同時就國內既有產品及國外規格間之相容性進行規劃,並向運輸業者、貨棧業者、貨櫃碼頭業者、報關業者及拖運業者等進行政策宣導及意見交流,以利民眾或相關業者瞭解本案辦理進度與應行配合事項,俾利計畫推行。

3.為利本計畫推行,關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已於111年4月26修正及經同年5月11日公布,相關配套法規如:海關管理保稅運貨工具辦法、業者使用自備封條許可及管理辦法、海關管理貨櫃集散站辦法、海關管理進出口貨棧辦法、運輸工具進出口通關管理辦法、海關管理承攬業辦法、貨棧貨櫃集散站保稅倉庫物流中心及海關指定業者實施自主管理辦法、離島免稅購物商店設置管理辦法等法規刻研議修正中,預計於關稅法公布6個月內完成修正,允宜於期限內完成。

綜上,關務署自109年起推動物聯網全時監控建置計畫,已完成基隆關、臺中關、高雄關及臺北關聯合管理中心專責單位編制、進駐及責任分工,惟本案恐有加重貨櫃貨運業者購置設備成本之虞,允宜持續強化宣導及溝通,並適時提供協助。另宜於該法公布6個月內完成本計畫相關之配套法規修正,以提升計畫執行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