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署及所屬112年度預算案於「國有財產業務-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項下編列「被占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加強清理第二期計畫(109-114年)」第4年經費1億9,139萬4千元。經查:
(一)審計部108、109年度審核報告分別指出部分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遭闢建工廠使用、農地疑似遭違法轉作工廠面積逐年增加等
依據農委會資料,強化農地資源管理、保護農地資源及維護農業生產環境為該會重要施政之一,目前已完成109年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並建置「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對外公開法定農業用地277.9萬公頃使用現況,其中可供糧食生產土地為70.1萬公頃,刻辦理 110年盤查結果公開作業。惟審計部108年度審核報告指出,截至108年底止,國產署經該部查對農業及農地資源盤查結果查詢圖台,計有9,861筆(錄)土地、面積339公頃,依法屬應供農作、養殖、畜牧及保育使用等之農業用地,惟地上遭闢建工廠,違反農業發展條例、都市計畫法及區域計畫法等相關規定,國產署因長年疏於巡管,肇致已遭私人占建工廠使用而未察,或有部分案件列管占用多年迄未完成土地騰空返還,排除占用進度緩慢等情事;109年度審核報告復指出農地疑似遭違法轉作工廠面積由105年度之1.39萬公頃,逐年增加至108年度之1.97萬公頃等。
(二)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有3,367筆錄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被占用並闢建工廠使用
1.為處理並管控處理進度,國產署於109年12月28日、110年8月20日、111年2月17日召開3次「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遭闢建工廠使用案件處理情形檢討會議」,就處理進度、期程檢討,建立列管案件之通案處理原則,並按月列管處理進度管控、追蹤各分署辦理情形。
2.詢據國產署本案截至111年7月底止之處理情形如下:
(1)占用處理中:3,367筆錄,已逐步展開占用處理作業,包括限期占用人騰空返還及告發竊佔、提起民事訴訟等。
(2)原有契約者:2,007筆錄,其中符合契約約定者1,783筆錄,違約收回土地35筆錄,違約未收回土地以占用處理189筆錄。
(3)已完成占用處理:1,152筆錄。
(4)經確認非屬工廠占用情形:3,243筆錄。
(5)已奉核准補辦增劃編原住民保留地:1筆錄。
綜上,針對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遭闢建工廠使用情事,近年國產署雖已召開3次國有非公用農業用地遭闢建工廠使用案件處理情形檢討會議,並建立列管案件之通案處理原則,及按月列管處理進度管控、追蹤各分署辦理情形,惟截至111年7月底止,尚有3,367筆錄數土地被占用並闢建工廠使用,允宜持續積極處理,以強化國有非公用農地管理與監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