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及所屬112年預算案於「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營建工程-購建辦公大樓」項下編列「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辦公廳舍取得案計畫(111-115年)」第2年經費各212萬6千元、1億2,887萬3千元,合計1億3,099萬9千元,係辦理該署辦公廳舍搬遷及興建該署辦公廳舍所需經費。經查:
(一)本計畫內容及修正計畫概述
1.國產署現有辦公廳舍位於光復南路,屋齡已逾40年,經108年內政部營建署辦理會勘確認建物因基礎差異沉陷,有結構安全疑慮,且屋齡老舊混凝土已發生劣化等,致長期以來產生漏水問題,經盤點臺北市轄內國有機關用地,皆無適當地點可提供該署搬遷使用,評估後有原址興建必要,預計可興建總樓地板面積(不含公共設施)共6,642平方公尺。
2.本案國產署規劃興建2棟政府辦公廳舍,原興建期程為110至113年度,總經費11億8,020萬1千元,後因兩度招標均流標及考量物價上漲等因素,修改計畫期程為111至115年度,總經費增至15億5,879萬 9千元,其中基地A土地面積1,194平方公尺,基地B土地面積745平方公尺,合計1,939平方公尺,擬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申請獎勵容積,該署另提供兩處位於中山區及南港區國有土地。考量政府財政資源有限,本案係參採財政部財政人員訓練所及其周邊國有土地合作開發案模式辦理,透過與民間合作方式,以設定地上權方式供廠商合作興建。
(二)本案於110年5月及7月兩度招標均流標,嗣修改中長程個案計畫於111年3月經行政院核定,惟同年6月30日及7月19日開標結果亦均流標,允宜研謀改善
1.本案前於110年5月17日辦理第1次公告招標,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經檢討後,考量多數廠商反映因疫情影響致備標時間不足,於110年7月29日辦理第2次公告招標,惟110年9月14日開標亦因無人投標而流標。據國產署說明,公告期間有廠商反映受到營建市場缺工、缺料問題,造成營建物料價格高漲,增加興建成本負擔,及搭配標的為住宅區等原因不願進場投標。嗣經檢討上開流標原因並修正計畫後,該署於110年12月7日修正本案中長程個案計畫陳報行政院核定,行政院於111年3月7日同意修正計畫。
2.國產署於111年4月1日辦理重新公告招標,惟111年6月30日開標結果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據國產署說明,考量前次招標期間廠商參與招商說明會,會後洽詢招標相關內容,該署於111年7月5日以原招標條件辦理重新招標,等標期至111年7月19日,此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規定,雖不受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限制,惟開標結果仍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詢據國產署說明,該署於111年7月29日召開會議檢討流標原因,鑑於因應營建成本高漲、權利金底價待調整等因素,需研擬調整招標條件,後續將再次修正中長程個案計畫陳報行政院,俟核定後再辦理招標相關作業。
綜上,國產署辦公廳取得案前於110年5月及7月兩度招標均因無廠商投標而流標,嗣修改中長程個案計畫於111年3月經行政院核定,惟同年6月30日及7月19日開標結果亦均流標,允宜檢討原因並研謀善策,以利辦理後續招標相關作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