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辦理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移民署112年度預算案「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辦理海外事務及人流管理工作」、「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執行外來人口管理服務及違法調查處理業務」項下各編列1,491萬4千元及8,050萬7千元,合計9,542萬1千元;另為辦理該計畫整備作業經費不敷,動支111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432萬6千元支應。經查:
(一)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概述
為大幅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滯臺人數,行政院於111年5月20日核定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以下簡稱擴大查處計畫),將會同勞動部審酌國際疫情情勢、國內勞動市場及產業人力需求,視情況啟動該計畫,加強查察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含失聯移工)、非法雇主及非法仲介,預計短期內大幅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並擬採兩階段進行:
1.第1階段:推動「擴大自行到案」,以柔性措施,鼓勵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出面自行到案。
2.第2階段:推動「全國聯合查察」,結合國安機關採取強勢查處作為。
(二)仍待掌握收容廳舍整建工程及軟、硬體設備採購之進度,俾配合啟動擴大查處計畫所需
據移民署統計可悉,107至110年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數均為8萬多人,111年7月底突破10萬人,增至10萬453人(詳表1),該擴大查處計畫擬於短期內大幅降低前開人數,預計查處目標5萬人,然截至110年8月底台北(280人)、宜蘭(423人)、南投(320人)及高雄(300人)收容所合計可收容人數僅1,323人,收容量能已有不足。移民署爰於111年度申請動支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432萬6千元,擬於原有收容所內整建擴充收容量能600人,並進行資訊設備、應勤裝備、遣送車輛及一般事務性雜項設備等相關軟、硬體設備之整備擴充。
詢據移民署表示,截至111底9月15日止,除一般事務性雜項設備須俟收容廳舍整建完成始進行採購外,其餘收容廳舍整建及軟、硬體設備均已完成決標作業,刻正執行履約,仍待掌握進度,俾依約如期於111年底前完成。
表1 107年底至111年7月底外來人口逾期停(居)留情形表
項目/年度
107年底
108年底
109年底
110年底
111年
(截至7月底)
逾期居留人數(A)
54,681
50,702
58,033
60,486
77,987
逾期停留人數(B)
35,284
32,763
28,028
20,519
22,466
逾期外來人口數(C=A+B)
89,965
83,465
86,061
81,005
100,453
說 明:上表係指截至該年(月)底止累計在臺已逾居(停)留許可期限且尚未出境人數。
資料來源:移民署。
綜上,為大幅降低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移民署擬結合國安機關視情況於111至112年度間啟動擴大查處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專案實施計畫,並動支111年度第二預備金進行收容廳舍整建及擴充相關軟、硬體設備,允宜注意該擴大查處計畫之啟動時點及實施情形,提前完成收容空間整建及相關軟、硬體之整備作業,俾因應計畫啟動時查處及收容量能所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