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住民發展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基金用途編列辦理4項業務計畫經費,「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4,070萬元、「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宣導計畫」1億1,752萬元、「家庭服務中心計畫」7,800萬元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1億7,370萬元。經查:
(一)透過辦理4項業務計畫,推動照顧新住民之相關措施
為協助新住民適應臺灣社會,並推動整體新住民與其子女及家庭照顧輔導服務,人力資源培訓及發展,建構多元文化社會,有效整合政府及民間資源,設置新住民發展基金,近年來辦理「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家庭服務中心計畫」及「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等4項業務計畫,以推動照顧新住民各項措施,達成基金設置之目的。
(二)108至110年度多項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結果差異超過10%,亟待瞭解原因癥結
108至110年之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6點規定:「各基金業務計畫預算執行部門,應就各該部門計畫預算執行情形,按期編製報告,其差異超過10%者,應詳予分析差異原因及提出改進意見…。」經觀察新住民發展基金108至110年度4項業務計畫之執行情形可悉,「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及「家庭服務中心計畫」3項業務計畫除110年度「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差異率1.92%,其餘計畫決算數均低於預算數逾10%,差異率介於-11.26%至-37.58%之間;而「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該3年度決算數高於預算數逾10%,各年度差異率分別為37.06%、21.75%及29.71%(詳表1),仍待參酌審計部意見瞭解原因癥結,研謀改善,另衡酌各業務計畫預算配置之妥適性。
表1 新住民基金4項業務計畫108-110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新住民社會安全網絡服務計畫
新住民家庭成長及子女托育、多元文化計畫
家庭服務中心計畫
新住民創新服務、人才培力及活化產業發展計畫
108
預算數
29,490
120,200
80,000
82,007
決算數
25,590
106,662
60,421
112,400
差異率
-13.22
-11.26
-24.47
37.06
109
預算數
34,730
116,200
79,000
107,450
決算數
27,175
95,483
60,173
130,823
差異率
-21.75
-17.83
-23.83
21.75
110
預算數
36,270
112,200
79,000
125,750
決算數
36,968
70,032
67,363
163,115
差異率
1.92
-37.58
-14.73
29.71
說 明:差異率=(決算數-預算數)/預算數*100%。
資料來源:新住民發展基金108-110年度決算書。
綜上,為落實照顧新住民各項政策,爰設置新住民基金,近年來透過4個業務計畫執行對新住民照顧及輔導服務等事項,惟 108-110年度部分業務計畫預算執行結果差異逾10%,允宜審慎瞭解原因研謀解決,並衡酌各業務計畫預算配置之妥適性,俾各項業務之順利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