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改善偏遠地區學校除有交通不便及學生來源不足之困境,以及家庭社經條件較為不利、家庭教育功能相對缺乏等問題,106年12月6日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制定公布並施行後,就偏遠地區師資面向,除免費提供住宿設施、提供偏遠地區教師久任奬金、交通及其他津貼及補助偏遠地區學校教師專業發展,以提高其服務誘因外;師資聘用制度上設有跨校合聘教師、控留教師編制員額彈性進用及服務6年始得申請介聘等規定,並補助合理教師員額編制及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以增加師資來源等。經查:
(一)近2年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相關計畫之決算經費已逾15億元,占補助偏遠地區學校總經費比率超過4成
由108至110年度提升偏遠地區教師質量政策之相關計畫決算經費觀之(詳表1),108年度決算數計13億2,573萬3千元,至109年度已增為15億8,041萬6千元,110年度則為15億5,449萬6千元,近2年(109及110年度)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相關計畫之經費已逾15億元。另108至110年度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相關計畫決算數占補助偏遠地區學校計畫總決算經費之比率分別為42.6%、43.09%及41.73%,每年皆超過4成。112年度編列預算數16億1,714萬1千元,較111年度增加1,867萬3千元,增幅1.17%。
表1 108至112年度提升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之相關計畫經費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名稱
108年度
決算數
109年度
決算數
110年度決算數
111年度預算數
112年度預算數
開設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
-
-
160
0
50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師生宿舍新建、整建、修繕、設備購置
149,083
73,050
132,592
52,380
52,63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外兼任、代課教師支援校訂選修所需支應之交通費及住宿費
-
291
979
5,400
5,400
補助偏遠地區高級中等學校編制外代理教師及行政人力
-
33,624
103,399
67,500
67,500
補助縣市政府由國小每班1.65師至達成合理教師員額編制計畫
989,109
1,305,686
1,185,478
1,414,542
1,432,465
改善偏鄉國民中小學師生宿舍計畫
187,541
167,765
131,888
58,646
58,646
小計(A)
1,325,733
1,580,416
1,554,496
1,598,468
1,617,141
補助偏遠地區學校總經費(B)
3,112,352
3,667,866
3,724,812
4,645,965
4,169,425
占比(A/B)
42.60%
43.09%
41.73%
34.41%
38.79%
說 明:據教育部表示,偏遠地區學校學士後教育學分班自110年起辦理,111年因需求人數未達開班條件爰未開班,故未編列預算。
資料來源:彙整自教育部、教育部體育署及國教署提供資料。
(二)107至110學年度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比率,且呈增長趨勢
由107至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比率 (詳表2)觀之,不論全國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率皆呈增長趨勢,且偏遠地區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偏遠地區高中職107至110學年度代理教師比率分別為16.87%、16.98%、17.65%及21.19%,遠高於全國11.51%、11.99%、12.38及13.46%;同期間偏遠地區國中及國小代理教師比率亦均遠高於全國。此外,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人數呈增長趨勢,高中職由107學年度272人,增為110年度之378人;國中由107學年度929人,逐年增為110年度之1,287人。國小則由107學年2,774人增為110學年度之3,508人。究其原因,可能各市縣在少子化之趨勢下,為避免教師超額提前控留編制內職缺,並規定所屬學校將相關職缺改以進用代理教師所致,復以編制內教師得以年資積分等要件申請調動,若市縣政府未能同步調控不同區域間之編制內、外教師職缺比例,當非偏遠地區(區域條件較佳學校)遇有職缺時,偏遠地區編制內教師會傾向申請調往非偏遠地區,致偏遠地區代理教師人數及比例逐漸增加。
表2 107至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統計表
單位:人、%
學年度
教育階段
全國教師
偏遠地區教師
總人數
(A)
長期代理教師(B)
比率(B/A)
總人數
(A)
長期代理教師(B)
比率(B/A)
107
高中職
52,963
6,097
11.51
1,612
272
16.87
國中
46,452
5,762
12.40
4,847
929
19.17
國小
95,670
13,020
13.61
12,398
2,774
22.37
108
高中職
52,120
6,247
11.99
1,661
282
16.98
國中
46,599
6,563
14.08
4,762
942
19.78
國小
96,612
13,986
14.48
12,413
2,833
22.82
109
高中職
51,289
6,350
12.38
1,677
296
17.65
國中
46,486
6,794
14.62
5,023
1,195
23.79
國小
96,990
13,743
14.17
12,557
2,966
23.62
110
高中職
51,151
6,884
13.46
1,784
378
21.19
國中
46,080
7,069
15.34
5,087
1,287
25.30
國小
98,106
16,120
16.43
13,120
3,508
26.74
說 明:1.據國教署表示,偏遠地區學校分級於107年修正分級標準,因分類標準更動,故僅提供107學年度以後之統計人數資料。
2.高級中等學校以下之全國教師總人數及偏遠地區教師總人數包含其他教師。
3.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2條第3款規定:「代理教師:指以全部時間擔任學校編制內教師因差假或其他原因所遺之課務者」,另依國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與特殊教育學校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實施要點第2條規定:「連續代理期間在3個月以上者,為長期代課、代理教師…。代理教師非經學校同意,不得在校外兼課、兼職。」表內長期代理教師係指符合上2項規定之教師。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教署提供資料。
(三)107至110學年度偏遠地區國中及國小編制內教師流動率近年雖略有下降,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
由107至110學年度全國及偏遠地區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以下簡稱教師流動率)觀之(詳表3),高中職部分,不論全國或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皆未達1%,且其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除110年度高於全國外,其餘年度皆低於全國。而國中及國小部分,107至110學年度偏遠地區教師流動率雖均呈逐年下降趨勢(國小110學年度除外),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
綜上,教師質量影響學生學習成就之良窳,近年政府投入偏遠地區學校經費中逾4成係用於穏定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質量,偏遠地區國中及國小編制內教師流動率近年雖略有下降,惟仍高於全國之比率,且偏遠高級中等以下學校之代理教師比率遠高於全國之比率,並呈增長趨勢,恐影響學生之學習品質,允宜研謀改善,以維持學校師資穩定。
表3 107至110學年度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編制內教師流動率統計表
單位:%
年度
全國
偏遠地區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高中職
國中
國小
107
0.61
1.00
1.40
0.46
1.92
2.14
108
0.62
0.87
1.39
0.47
1.49
1.92
109
0.56
0.74
1.03
0.48
1.21
1.48
110
0.60
0.66
1.13
0.78
1.15
1.70
說 明:1.據國教署表示,流動率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之定義為(進入率+退出率)/2=(成功調入人數/總人數+成功調出人數/總人數)/2=(介聘成功筆數/總人數)/2。
2.據國教署表示,因代理教師異動頻繁,教育部統計處並未針對代理教師異動進行相關統計,尚無其相關流動率資料可提供。
資料來源:國教署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