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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輔助原眷戶購宅款之結報作業雖預計於111年底完成,惟為因應未來可能因修法產生之支出,允宜預為妥善規劃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輔助原眷戶購宅款之結報作業雖預計於111年底完成,惟為因應未來可能因修法產生之支出,允宜預為妥善規劃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彥斌

眷改基金112年度預算案就原眷戶購宅支出辦理貸款業務,於「投融資業務收入-融資業務收入」項下編列原眷戶貸款收取之利息收入2,611萬7千元,又於「其他業務收入-雜項業務收入」項下編列原眷戶逾期返還貸款之利息與違約金收入8千元,另於「投融資業務成本-融資業務成本」項下之服務費用編列委託銀行代辦基金優惠貸款作業之服務費1,145萬6千元。有關眷改基金近年辦理原眷戶輔助購宅款相關業務概況,謹說明如次:

(一)辦理原眷戶輔助購宅款相關規定

為保障原眷戶之購宅居住權益並減輕其經濟負擔,依眷改條例第5條前段規定:「原眷戶享有承購依本條例興建之住宅及由政府給與輔助購宅款之權益。」具體而言,眷改基金提供原眷戶輔助購宅差額款係基於原眷戶自行負擔部分最高以房地總價20%為限(眷改條例第20條第2項後段參照),並以眷改土地依國有土地可計價公告土地現值之69.3%所核算之金額(眷改條例第20條第1項)未及房地總價80%之差額部分提供補助。至於原眷戶自行負擔部分得申辦貸款,比照中央公教人員輔助購宅貸款利率,貸款總額每戶以100萬元為限,貸款期限30年,按月平均攤還本息(眷改條例施行細則第9條第1項),其中貸款利息收入係作為眷改基金之投融資收入(眷改條例第13條第8款),申貸戶倘有逾期還款之情形,則依約收取逾期利息及違約金。在貸款實務上,依眷改條例第9條訂定之眷改基金輔助購宅貸款作業規定,有關原眷戶貸款回收、火險投保、逾繳稽催、債權質押、利息及逾期息違約金等核算均委由代辦銀行(目前係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辦理,所涉費用由眷改基金逐年於投融資業務成本科目項下編列預算支應。

(二)近年原眷戶貸款餘額與戶數已逐年減少,截至111年7月底原眷戶輔助購宅款未結報戶數尚有70戶

依眷改基金提供資料,108至110年度各年度原眷戶申貸戶數自6千餘戶降至5千餘戶,貸款餘額則自35億9,066萬4千元減至28億779萬6千元,隨同期間申貸戶數與貸款餘額減少,加以平均貸款利率自1.14%降至0.89%,貸款利息收入亦自4,413萬2千元下滑至2,549萬6千元(詳表1)。111年度截至7月底,貸款戶數5,523戶,貸款餘額26億2,806萬8千元,貸款利息收入1,534萬2千元。至於眷改特別預算中作為原眷戶輔助購宅款用途尚未完成結報部分,截至111年7月底各軍事單位列管者尚有70戶。

表1 眷改基金108至111年度(截至7月底)辦理原眷戶輔助購宅款統計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貸款戶數

6,702

6,267

5,830

5,523

貸款餘額

3,590,664

3,195,051

2,807,796

2,628,068

平均貸款利率

1.14

0.89

0.89

1.14

貸款利息收入

44,132

31,218

25,496

15,342

說 明:111年度係截至7月底之統計數據。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提供。

(三)因應未來可能因修法衍生之眷村改建相關經費需求及行政作業,允宜妥善規劃安排

有關眷改基金112年度預算案並未如111年度預算案就輔助原眷戶購宅差額款編列預算,經洽據眷改基金表示,眷改特別預算原預定於111年底完成原眷戶輔助購宅款之結報作業,經考量本院本(10)屆委員為解決國家安全局(以下簡稱國安局)列管之部分眷村未一體納入改建之爭議,曾提出眷改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涉及國安局未納入改建之眷村居民於修法後,取得現行眷改條例原眷戶購宅之權益,爰向行政院提出經費需求,惟因眷改條例尚未完成修法程序且眷改計畫期程即將屆期,並未獲同意。另據悉,國防部111年10月初已向行政院提出眷改計畫期程展期之申請。

按眷改條例立法之目的之一係興建住宅照顧原眷戶,現行條例第3條界定所謂國軍老舊眷村係指具特定情形且於69年12月31日以前興建完成之軍眷住宅,且原眷戶係指領有國防部及所屬機關核發之國軍眷舍居住憑證及公文書之眷村住民。查監察院曾就國安局列管之部分眷村未一體納入改建之情事進行調查並指出,請國安局妥與眷戶溝通,鑒於該案仍存有得否納入眷改條例辦理改建之爭議,請該局、財政部及國防部等機關妥為處理後續相關事宜,以兼顧眷戶「適足居住權」之保障。針對此一爭議案件,未來倘完成修法程序,恐將增加相關經費需求,眷改基金允宜針對所可能衍生之經費與行政作業妥為規劃安排。

綜上,眷改基金依眷改條例辦理原眷戶輔助購宅款相關業務,因眷改特別預算原預計於111年底完成原眷戶輔助購宅款之結報作業,近年原眷戶貸款餘額與戶數已逐年減少,惟鑒於國安局列管之部分眷村未納入改建所產生之爭議,本院已有委員提出眷改條例相關修正草案,倘未來順利完成修法,恐將衍生相關經費需求,國防部允宜掌握修法進度,並就經費與相關行政作業妥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