眷改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業務外費用-其他業務外費用」項下之「雜項費用」科目,編列未售餘屋及店鋪所需水電費51萬7千元與修理保養及保固費162萬元,合計213萬7千元。眷改基金近年就未售餘屋、商服設施所支應之水電費、管理費雖已強化管理作為,惟仍偶有超支情形,謹說明如後:
(一)為維護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俾利於適當時機進行活化或出售,眷改基金逐年編列該等不動產之水電費與保修費預算
眷改最後一處基地臺北政校後勤區於104年度完工迄今已近10年,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多屬屋齡較高之不動產,為使該等不動產維持堪用情況,俾利在適當時機及時配合活化出租或出售,可挹注基金收入、減少未來可能之支出,進一步改善基金財務,眷改基金逐年編列該等不動產之水電費與保修費預算,前者藉由繳交基本度數之水電費,維持使用水電之權利,後者則透過基本修繕,避免該等不動產因無人居住、年久失修不利未來出租或出售。
(二)近年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之水電費與保修費偶有超支情形
依眷改基金提供資料(詳表4),108至111年(截至7月底)在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之水費支用情形方面,除108、109年度在預算額度內支用外,110、111年度均有超支情形,其中110年度超支比率76.5%,111年度截至7月底已超支16.2%;在電費支用情形方面,除108、109年度未超支外,110年度超支比率30.9%,111年度截至7月底預算執行率45.84%;在保修費支用情形方面,除108、110年度在預算額度內支用外,109年度決算數係預算數之13.6倍,111年度截至7月底則已超支82.4%。經洽據眷改基金表示,109年度迄今因受疫情影響,致價(標)售作業流程有所遞延,較難準確估測相關項目費用支用情形,致相關經費項目偶有超支情形。
表4 108至112年度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之水、電費、保修費預決算概況 單位:戶;新臺幣千元;%
項目
年度
未售
戶數
水費
電費
保修費
預算數
決算數
超支比率
預算數
決算數
超支比率
預算數
決算數
超支比率
108
1,061
473
185
-
817
745
-
1,200
438
-
109
865
553
210
-
1,662
560
-
1,860
25,232
1,256.6
110
737
255
450
76.5
621
813
30.9
18,575
2,802
-
111
726
173
201
16.2
421
193
-
10,325
18,829
82.4
112
484
182
335
1,620
說 明:表內108至110年度欄位數據為各項目之決算數;111年度決算數係截至7月底執行數;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眷改基金提供,本中心整理。
(三)疫情緩和後針對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之必要支出費用允宜妥善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撙節支出
近期隨國內疫情較緩和,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之短期活化、價(標)售等措施逐步恢復常軌,國防部就維持屋況之相關必要支出,允宜妥善規劃安排,覈實編列預算並撙節支出,避免因出現超支情形致影響基金財務健全性。
綜上,眷改基金為確保眷改未售餘屋、商服設施維持堪用之屋況,近年均編列相關水電費、保修費等必要費用,惟受疫情影響,部分餘屋、商服設施價(標)售時程延宕致偶有超支情形,隨國內疫情逐步趨緩,國防部允宜就相關項目費用妥善規劃,覈實編列預算並撙節支出。
(分機:1912黃彥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