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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四、醫療事業發放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有助於鼓勵同仁取得證照,惟在維持證書有效性之獎勵方面,似宜考量以其他方式替代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醫療事業發放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有助於鼓勵同仁取得證照,惟在維持證書有效性之獎勵方面,似宜考量以其他方式替代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曾文煌

該基金醫療事業112年度於「其他業務費用」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補助與獎助」科目中,就高級救護技術獎助金編列199萬4千元。查軍醫局106年度於「國防部軍醫局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以下簡稱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中,增訂國軍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發放規定,官兵於取得高級救護員及並持續接受繼續教育維持證書有效性期間,依不同任職單位分別給予5千元或8千元不等之獎助金。鑑於募兵制下各級部隊軍醫人數有限,軍醫局對於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發放獎金或可鼓勵官兵取得證照,惟後續維持證書有效性方面似可考量以其他行政獎勵替代。經查:

(一)依國防部訂定之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規定,軍醫局得以該基金上繳之統籌分配款提撥部分金額作為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

為獎助國軍醫療體系醫勤人員,留住優秀人才,國防部訂有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報經行政院核定後據以執行。依該要點第4點第1項規定,獎助金之發放類別及提列比率係按「國軍各醫療院所附設民眾診療服務處作業收支淨餘數,扣除應提列賸餘數後,先行提撥固定比率之醫院民診管理獎助金、1.8%(含)以下之醫院統籌獎勵金,其餘再依下列項目及比率分配之:(一)軍醫局統籌分配款及國防醫學院教學獎助金:共19%,其中國防醫學院教學獎助金2%以下。(二)醫院臨床醫師獎助金:61%。(三)醫院一般官兵及民診作業人員獎助金:20%」。

同要點第7點另就「軍醫局統籌分配款」之用途方面明定包括:1.補助國軍官兵赴民間就醫費用。2.補助全國性醫學年費及軍醫學術研討會經費。3.補助解決軍醫實際問題及有關之公益事項費用。4.補助管理基金所需各項費用。5.提撥作為國軍衛生勤務人員獎助金及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國防部軍醫局即以該基金醫療事業上繳之統籌分配款,提撥部分金額作為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

(二)國防部期藉由推動高級救護技術員訓練計畫,提升國軍基層緊急醫療能力

依國防部106年3月9日為軍醫局106年度「軍事行政」預算凍結而檢送本院「基層部隊軍醫人力不足因應作為及精神衛生管理與輔導措施」書面報告,其就基層部隊軍醫人力不足因應作為略以:「…二、擴大急救人才培訓,提升後送醫療能量…目前更積極推動『高級救護技術員』及『高級救護技術員教官班隊』等訓練計畫…。」容顯國防部期藉由推動高級救護技術員計畫,提升國軍基層緊急醫療能力。依衛生福利部訂定之救護技術員管理辦法規定,高級救護員參訓者應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4年以上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領有中級救護員證書者;學員結訓後應參加主管機關委託專業團體甄試合格後,由該團體發給高級救護員證書。國軍高級救護員任三軍司令部下轄衛生部隊初、中級救護技術員指導員,於平、戰時執行高級心臟救命術、緊急創傷救命術,並輔以部訂藥物遂行戰鬥救護任務。

(三)發放獎助金有助於鼓勵同仁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照,惟在維持證書有效性之獎勵方面,似可考量以其他獎勵方式代替

醫勤獎助金發給要點第12點規定,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發放對象為取具證書且完成當年度國防部軍醫局辦理繼續教育者,其中國防部軍醫局、國防醫學院所屬單位、各國軍醫院及三軍衛材供應處所屬人員每年核發新臺幣5,000元;其於單位所屬人員核發獎金新臺幣8,000元。揆110年度取具高級救護技術員證書並支領獎助金之人數為238人(詳表1),雖較109年度之255人減少17人(減幅6.67%),然依軍醫局統計,該等領取人員中,同時領取醫勤獎助金或衛勤獎助金之人數高達231人,亦即領取人員多數為服務於軍事醫療體系之從業人員,既已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書,本於職責原即應每年持續接受繼續教育訓練並維持證書有效性,軍醫局仍每年發給獎助金之必要性有待商榷。

綜上,國防部軍醫局鑑於各級部隊軍醫人數有限,為提升國軍基層緊急醫療能力,對於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照者發放獎金或有其鼓勵效果,惟查目前多數領取人員原即服務於軍事醫療體系,既取得高級救護技術員證書,本於職責即應每年持續接受繼續教育訓練並維持證書有效性,軍醫局仍每年發給獎助金之必要性有待商榷,似可考量改以其他行政獎勵方式替代。

表1 107年度至110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高級救護技術員獎助金實際發放統計資料及111、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單位:人;新臺幣元

年度

項目

國防部所屬單位

國防部外單位

合計

支領5千元者

支領8千元者

107

實際發放人數

31

158

1

190

實際發放金額

149,123

1,233,755

8,000

1,390,878

108

實際發放人數

38

182

1

221

實際發放金額

193,534

1,363,847

8,000

1,565,381

109

實際發放人數

39

215

1

255

實際發放金額

188,666

1,622,949

8,000

1,817,615

110

實際發放人數

30

207

1

238

實際發放金額

118,554

1,583,257

8,000

1,709,811

111

預計發放人數

29

235

1

265

預算編列金額

145,000

1,880,000

8,000

2,033,000

112

預計發放人數

34

227

1

262

預算編列金額

170,000

1,816,000

8,000

1,994,000

說 明:國防部外單位為國家安全局人員。

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