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327億7,122萬5千元、支出總額368億8,457萬9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發生短絀41億1,335萬4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增加短絀6,096萬4千元,增幅1.5%,近年高中校務基金短絀情形逐漸擴大,且基金收入仰賴國庫撥補程度漸增,不利於基金之永續發展。經查:
(一)高中校務基金近年度收支均為短絀,預估至112年底待填補短絀達82億餘元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0條規定:「本基金預算之編製,應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並以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揆諸高中校務基金106年度至110年度決算情形,收支相抵後均呈短絀(詳表1),其中107年度短絀數較106年度略有改善,該年度短絀數25億4,179萬4千元,為近年最低,嗣後短絀數逐年擴大,至110年度已達37億9,252萬4千元,較107年度增加12億5,073萬元(增幅49.21%),顯見基金財務狀況益趨惡化,且預計111及112年度之短絀數均將逾40億元,另據高中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書所示,預估至該年底待填補之短絀數將達82億1,583萬5千元,顯見基金財務經營管理能力仍有待加強。
表1 高中校務基金106年度至112年度收支餘絀情形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入總額(A)
支出總額(B)
餘絀金額(C=A-B)
106
31,943,233
34,646,506
-2,703,273
107
31,537,052
34,078,846
-2,541,794
108
32,368,423
35,355,154
-2,986,731
109
31,379,689
34,799,991
-3,420,302
110
32,185,314
35,977,838
-3,792,524
111
32,288,473
36,340,863
-4,052,390
112
32,771,225
36,884,579
-4,113,354
說 明:106至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高中校務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二)112年度高中校務基金所轄學校之自籌收入占比為近年最低,推展校務所需經費對教育部撥補之仰賴程度漸增
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基金來源包含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學雜費收入、推廣教育收入、建教合作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學生實習(驗)作品收入、受贈收入、孳息收入及其他收入等。除政府循預算程序之撥款外,其餘學雜費收入等悉屬學校自籌收入範圍,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提供近年高中校務基金之收入資料觀之(詳表2),108年度學校自籌收入之占比尚可維持10%以上,且該年度學校自籌金額為36億6,573萬1千元,為近年最高;嗣109至112年度學校自籌金額略有增減,介於29億6,757萬至32億6,661萬3千元間,其中112年度學校自籌比率預估將降至8.43%,為近年最低,國庫撥補比率則相對提高至91.57%。按學校之自籌收入以學雜費收入為最主要來源,惟因少子女化趨勢,近年高中校務基金所轄學校之整體招生情況未臻理想,致學雜費收入難以提升,而建教合作收入、推廣教育收入等金額占比較少,對業務收入之挹注有限,致各校推展校務所需相關經費9成以上係由教育部編列預算撥補,仰賴補助款之程度漸增。
表2 高中校務基金108年度至112年度國庫撥補及學校自籌經費情形
單位:新臺幣千元;校
年度
項目
108
109
110
111
112
國庫撥補數
32,670,539
31,666,685
31,639,200
31,960,946
32,437,865
學校自籌收入
3,665,731
3,266,613
2,967,570
3,035,713
2,985,399
合計
36,336,270
34,933,298
34,606,770
34,996,659
35,423,264
政府補助比率
89.91%
90.65%
91.42%
91.33%
91.57%
學校自籌比率
10.09%
9.35%
8.58%
8.67%
8.43%
基金校數
145
145
145
145
145
說 明:1.108年度至110年度為決算數,111年度至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2.國庫撥補數含資本門經費。
資料來源:國教署。
綜上,高中校務基金近年財務狀況益趨惡化,預估至112年底待填補之短絀數將逾82億元,主要係因少子女化趨勢持續影響,導致該基金所轄學校之學雜費收入難以提升,推展校務所需相關經費逾9成需仰賴教育部之補助。依據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4條第3項規定,教育部應寬列預算撥補該基金,並不得規定學校應自籌比例,惟各學校之各項開源節流措施仍待持續落實推動,教育部允宜督促各校依據其特色或優勢加強推展建教合作及推廣教育,並提升租借學校設施場地之便利性,擴展多元收入,以增裕學校自籌財源能力,避免基金收支短絀情況持續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