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47億8,560萬元,支出49億9,119萬6千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2億559萬6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本期短絀1億6,860萬3千元,增加3,699萬3千元(21.94%)。經查:
(一)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
1.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
2.又依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規定,作業基金應依基金設立目的,考量其財務能力,本自給自足原則,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
準此,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及執行,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力求有賸餘無短絀,並應以年度賸餘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短絀為目標。
(二)該校109至112年度本期短絀預算數由1.4億元逐年增加為2.06億元,允宜研謀改善措施,並落實執行
惟由近年中央大學收支餘絀預算編列情形觀之(詳表1),該校109至112年度均編列短絀預算,且短絀數由1.4億元逐年
增加為2.06億元,顯未能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詢據中央大學說明,該校已規劃相關開源節流措施,包括研議調整學雜費、吸引外籍生就讀、爭取政府機關補助或委辦計畫、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增加售電回饋金、積極推動募款等以增加收入;另同時建立小型機電與修繕工程開口契約及堪用財物交流資訊平台、推行無紙化與節能措施等以撙節支出,允宜積極落實,以期有效改善短絀情形。
表1 109至112年度中央大學校務基金收支餘絀預算編列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109
110
111
112
業務收入
4,324,357
4,501,554
4,579,434
4,567,525
業務外收入
223,159
228,633
222,003
218,075
收入合計
4,547,516
4,730,187
4,801,437
4,785,600
業務成本與費用
4,507,865
4,694,415
4,789,347
4,815,384
業務外費用
179,405
180,685
180,693
175,812
支出合計
4,687,270
4,875,100
4,970,040
4,991,196
本期賸餘(短絀)
-139,754
-144,913
-168,603
-205,596
說 明:本表109至110年度為法定預算數、111至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中央大學各年度預、決算書。
綜上,中央大學109至112年度「本期短絀」預算數由1.4億元逐年遞增為2.06億元,未能達成積極改善短絀之目標,允宜持續落實開源節流相關措施,以期逐步達成有賸餘無短絀之目標。
(分機:1937 叢宏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