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以下簡稱北藝大)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短絀1,745萬9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短絀1,181萬元增加564萬9千元(增幅47.83%)。經查:
(一)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原則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第2項規定:「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以國立大學校院中長程發展計畫為基礎,審酌基金之財務及預估收支情形,在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下,定明預估之教育績效目標,並納入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校務基金應配合年度財務規劃報告書執行,…。」又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貳、作業基金—甲、業務收支及賸餘一、(二)規定:「各基金應力求有賸餘無短絀,年度賸餘應以逐年成長(短絀積極改善)為目標。」是以,校務基金之預算編製及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以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為目標。
(二)連續2年決算收支短絀且擴增,實質賸餘遞減
北藝大校務基金108至112年度每年預算(案)均編列收支短絀,108年度短絀3,396萬4千元,遞減至110年度之898萬6千元,惟又擴增至112年度之1,745萬9千元;108年度決算收支尚有賸餘987萬8千元,109年度起轉為決算短絀885萬7千元,110年度決算短絀更增至2,773萬元(增加213.09%),且較同年度預算短絀898萬6千元超出1,874萬4千元(增加208.59%;詳表1)。
另為真實反映大學校務基金執行績效,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實質餘絀之計算方式,係年度收支餘絀依一般公認會計原則須調整加回國庫撥款購置資產所提列之折舊、折耗及攤銷費用。北藝大校務基金108至110年度決算實質賸餘逐年減少,由6,181萬7千元降至3,640萬2千元(詳表1),營運狀況有待提升。
表1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務基金108至112年度預、決算餘絀概況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預算(案)
業務餘絀
(86,551)
(64,536)
(59,180)
(63,824)
(70,522)
業務外餘絀
52,587
54,072
50,194
52,014
53,063
本期餘絀
(33,964)
(10,464)
(8,986)
(11,810)
(17,459)
決算
業務餘絀
(43,174)
(47,272)
(68,475)
業務外餘絀
53,052
38,415
40,745
本期餘絀
9,878
(8,857)
(27,730)
實質餘絀
61,817
51,627
36,402
說 明:實質餘絀計算方式係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管理及監督辦法第21條第2項規定計算之。
資料來源:北藝大校務基金112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及該校提供資料;本中心整理。
(三)據該校表示將擴充財源與減少支出,以達基金收支平衡
據北藝大表示,近年來大學紛設,高教資源嚴重稀釋,而該校屬性特殊,經費來源多數為政府補助款,且藝術大學校友不若一般綜合大學校友可大額捐款母校,自籌財源不易;又各專業展演及教學設備日趨老舊,維護設備高昂,為維競爭力及教學品質,故有短絀情形;為改善財務狀況,該校除就經費支用、用途及效益進行評估外,期能擴充財源與減少支出,達成基金收支平衡之目標。
綜上,校務基金之預算編製及執行應以維持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並以逐年成長或積極改善為目標。北藝大因該校屬性特殊,經費來源多數為政府補助款,且各專業展演及教學設備必須維護,校務基金108至112年度每年預算(案)均編列收支短絀,112年度預算案短絀較111年度增加47.83%,且109年度起連續2年決算收支短絀且擴增,108至110年度決算實質賸餘亦逐年遞減,允宜積極開源節流,改善營運狀況,以達基金收支平衡。
(分機:1916 黃怡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