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藝術大學(以下稱南藝大)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5億4,021萬1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5億5,744萬1千元,業務外收入3,481萬2千元,業務外費用3,236萬9千元,本期短絀1,478萬7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數增加短絀609萬2千元。經查:
(一)校務基金依規定允宜以財務自給自足、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第11條第1項規定1,校務基金預算之編製,應維持基金收支平衡或有賸餘之原則。另11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3條第2項規定:「作業基金預算之編製,應本財務自給自足原則,設法提升業務績效…。」據此,南藝大校務基金允宜以財務自給自足、收支平衡或有賸餘為原則。
(二)109及110年度收入不敷支出,預計112年度仍為短絀,且重要自籌財源之建教合作收入高達9成來自政府部門及財團法人,允宜利用該校藝術領域優勢拓展自籌財源
南藝大校務基金108年度決算收支相抵後賸餘185萬2千元,惟109及110年度決算分別短絀294萬9千元及1,479萬4千元,111及112年度預計短絀869萬5千元及1,478萬7千元(詳表1)。又該校108至110年度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分別為32.18%、31.07%及29.71%,111及112年度預計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分別為30.16%及30.05%,而自籌收入除學雜費外,主要來自建教合作收入,惟詢據該校該項收入108至110年度來自政府部門及財團法人之比重皆高於9成。
按南藝大為南部唯一藝術專業大學,其藝術學群領域完整且在文化資產與古物維護深耕多年,該校允宜藉藝術學群領域完整、南部獨特環境及推動藝術與科技結合等優勢,積極提升來自民間部門之建教合作收入及拓展其他自籌財源。
綜上,南藝大校務基金自109年度起收入不敷支出,預計112年度仍為短絀,而據該校所述重要財源之建教合作收入高達9成來自政府部門及財團法人,允宜藉藝術學群領域完整、南部獨特環境及推動藝術與科技結合等優勢,積極提升來自民間部門之建教合作收入及拓展其他自籌財源,俾達成有賸餘或維持收支平衡之目標。
表1 108至112年度南藝大校務基金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收支項目
108年度
決算數
109年度
決算數
110年度
決算數
111年度
預算數
112年度預算案數
業務收入
572,517
555,643
514,904
538,602
540,211
業務外收入
39,257
35,657
34,495
35,442
34,812
總收入
611,774
591,300
549,399
574,044
575,023
本期餘絀
1,852
-2,949
-14,794
-8,695
-14,787
—自籌收入
196,856
183,707
163,222
173,110
172,789
學雜費收入
92,965
93,801
95,351
92,385
94,285
學雜費減免
-8,106
-8,070
-8,759
-8,256
-8,777
建教合作收入
68,978
59,040
39,178
50,126
49,056
推廣教育收入
1,559
1,248
1,039
1,368
1,368
其他業務收入
2,203
2,031
1,918
2,045
2,045
業務外收入
39,257
35,657
34,495
35,442
34,812
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重(%)
32.18
31.07
29.71
30.16
30.05
資料來源:臺南藝術大學提供。
(分機:1931 何殷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