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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二九、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營運成效容待強化,另宜拓展自有財源,以達自給自足或有賸餘之營運目標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各國立大學校院(不含臺灣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成功大學、陽明交通大學、臺灣師範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二九、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營運成效容待強化,另宜拓展自有財源,以達自給自足或有賸餘之營運目標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預算中心

屏東科技大學校務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收入24億9,025萬5千元,其中政府補助收入13億3,753萬5千元,占比53.71%;自籌收入11億5,272萬元,占比46.29%。經查:

(一)106年至111年8月底止該校創新育成中心廠商進駐家數概呈下降趨勢,其專利獲證件數、技術移轉件數及衍生創業家數甚少

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以下稱該中心)資源包括農、工、管理、國際、獸醫、人文社會6個學院,共30個學系(含學士學位學程),及53個碩士班(含碩士在職專班),與10個博士班等研發單位,以協助新創企業及創新轉型中小企業成長茁壯。惟106年至111年8月底止,該中心廠商進駐家數概呈下降趨勢,106年25家,迄至111年8月底止僅12家,相關專利獲證件數、技術移轉件數及衍生創業家數甚少,僅各為1至2件(家)(詳表1)。

據該校稱主要係107年至109年間經濟部原定創育補助計畫之輔導模組更改為創生模組,嗣再轉型為技術放大模組,致招商對象與類別受限,且110年度該中心未獲得經濟部創育補助計畫經費;另109年至111年度受covid-19疫情影響,均為造成招商數量無法提升之原因。

表1 106年至111年8月底止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廠商進駐及營運成效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進駐廠商家數

專利獲證件數

技術移轉件數

衍生創業家數

106

25

1

2

1

107

17

0

0

1

108

14

0

2

0

109

13

0

0

1

110

14

0

1

2

111/8

12

0

0

2

資料來源:屏東科技大學。

(二)該中心營運收支規模預計呈下降趨勢,且106年至110年度財務收支尚無法自給自足,仍需仰賴政府補助

由於該中心廠商進駐家數下降,且110年度起未獲經濟部創育補助計畫經費,故營運收支規模自106年度202萬8千元,下降至110年度之50萬8千元(詳表2),且111及112年度預計再各降為40萬8千元及35萬8千元;另該中心營運雖呈收支平衡狀態,惟106至110年度收入數容有半數以上仰賴政府補助,各該年度政府補助款占比分別為81.36%、81.94%、87.54%、84.78%及59.06%,顯示該中心財務收支尚無法自給自足,仍需仰賴政府補助,亟待拓展自有財源。

表2 106年至110年度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收支餘絀情形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收 入

支 出

餘 絀

106

進駐廠商繳款

378

2,028

0

回饋金

0

政府補助款(A)

1,650

合計(B)

2,028

政府補助款占比(A/B)

81.36%

107

進駐廠商繳款

361

2,552

0

回饋金

100

政府補助款(A)

2,091

合計(B)

2,552

政府補助款占比(A/B)

81.94%

108

進駐廠商繳款

162

2,102

0

回饋金

100

政府補助款(A)

1,840

合計(B)

2,102

政府補助款占比(A/B)

87.54%

109

進駐廠商繳款

216

2,359

0

回饋金

143

政府補助款(A)

2,000

合計(B)

2,359

政府補助款占比(A/B)

84.78%

110

進駐廠商繳款

108

508

0

回饋金

100

政府補助款(A)

300

合計(B)

508

政府補助款占比(A/B)

59.06%

說 明:表內政府補助款內容包含經濟部創育計畫及教育部U-start創新創業計畫收入,110年度起未獲經濟部創育計畫補助。

資料來源:屏東科技大學,本中心整理。

綜上,自87年度起國立大學校院由公務預算制度改為校務基金,冀透過校務基金促增自籌部分財源,以減輕政府負擔。惟106年至111年8月底止,屏東科技大學創新育成中心廠商進駐家數呈下降趨勢,相關專利獲證數、技術移轉數及衍生創業家數甚少;且該中心110年度營運收支規模大幅下降,預計111及112年度再呈下降趨勢;另106年至110年度財務收支尚無法自給自足,仍需仰賴政府補助,允宜提升該中心營運成效,並加強拓展自有財源,以達自給自足或有賸餘之營運目標,俾發揮協助新創企業及創新轉型中小企業成長茁壯之功能。

(分機:1923 沈寧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