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112年度預算案「高等教育行政及督導-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技術職業教育行政及督導-推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與技術研發」分別編列7億8,812萬2千元、2億9,379萬2千元,用以深化高等教育人才培育與產業需求連結、產學合作共同培育專業技術人才等業務。茲說明如下:
(一)STEM領域學生人數占比107學年度開始回升,STEM系所生師比值限制雖已放寛,仍宜檢討師資之適足性
1.據教育部統計,大專校院STEM領域學生人數由101學年度之46.5萬人減少至110學年度之38.5萬人,其占大專校院全體學生人數比率則由101學年度之34.31%逐年降至106學年度之31.15%,107學年度之後開始回升,迄110學年度回升為32.49%,惟仍較101學年度減少1.82個百分點;再以各學制占比觀察,碩士班下降幅度最少,惟迄110學年度博士班下降幅度仍達8.9個百分點(詳表1)。
2.STEM領域學生人數減少不利我國科技人才之儲備及科技研發能量之提升,爰教育部自108學年度漸進擴充STEM系所招生名額,於112年度預算案亦賡續編列補助大學擴充STEM系所相關經費2.19億元及擴增資安師資計畫0.58億元;據111年5月該部送本院「STEM領域人才培育政策及精進作為」書面報告列示,所辦項目包括培育大專校院智慧科技及資訊安全碩士人才計畫(108至110學年度)每學年外加招生名額450名,而推動精進資通訊數位人才培育策略(109學年度起)已擴增資通訊、半導體、AI及機械等領域系所之招生名額,111學年度核定名額增為6,610名。然據審計部調查,109學年度大專校院設有「自然科學、數學及統計」、「資訊通訊科技」及「工程、製造及營建」等領域校數為67校、119校及96校,其中日間學制生師比超過23之校數為11校、54校及36校,而較107學年度生師比增加之校數則為38校、66校及64校。STEM領域學生人數比率雖因招生名額增加自107學年度開始回升,惟相關系所師資未同幅度擴充,是以,STEM系所生師比值限制放寬後雖已無違規情形,惟為維持教學品質,允宜檢討師資之適足性。
表1 近10學年度大專校院STEM領域學生人數及占比概況表
單位:人;%
學年度
全體學生人數
STEM領域學生人數及各學制占比情形
STEM領域學生人數
STEM領域學生占比
博士班占比
碩士班占比
學士班及專科部占比
101
1,355,290
464,942
34.31
53.66
40.72
32.72
102
1,345,973
447,745
33.27
51.96
40.21
31.66
103
1,339,849
434,531
32.43
50.05
39.64
30.86
104
1,332,445
424,128
31.83
48.31
39.52
30.25
105
1,309,441
411,376
31.42
46.87
39.08
29.85
106
1,273,894
396,826
31.15
45.88
38.61
29.59
107
1,244,822
390,364
31.36
44.98
38.79
29.80
108
1,213,172
383,104
31.58
44.71
38.81
30.01
109
1,203,460
382,844
31.81
44.71
38.95
30.25
110
1,185,830
385,224
32.49
44.76
39.21
30.95
說 明:各學制占比係各學制STEM領域學生人數/各學制全體學生人數。
資料來源:110學年度大專校院概況統計A2-6大專校院學生人數-按等級別、性別與學科類別分及教育部提供。
3.另為配合辦理高階太空人才培育政策,新增編列補助大學設立太空系統工程研究所7,000萬元,據教育部表示預計補助教師薪資、課程所需設備及學生獎助學金等項目,惟補助規範尚待研擬,允宜儘速訂定俾為嗣後補助準據。
(二)多所大學已設置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允宜協助妥設產學合作協力機制,俾研究學院穩定運作
1.為引導企業資源結合大學研發能量,110年5月「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公布實施,擇定半導體、人工智慧、智慧製造、循環經濟及金融等5領域為國家重點領域範圍;截至111年7月底已核定台灣大學、清華大學、陽明交通大學、成功大學、中山大學、政治大學、中興大學、台灣科技大學、台北科技大學等9校,就上述5領域陸續成立10個研究學院(詳表2),上述研究學院之收支均以編列各校務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方式辦理。
2.上述研究學院資金來源除學雜費收入、政府科研補助及委辦收入、場地設備管理收入等項目外,主要來自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以下稱國發基金)之撥款及合作企業產學合作收入與捐贈收入;該條例雖明文規定合作企業每年資金額度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撥款額度,惟對取得資金時程並未有所規範,故若企業與國發基金對資金挹注項目或時間未有共識,恐不利研究學院運營。該條例之運作方式係產學合作新模式,教育部既為主管機關,除確實評估執行成效外,允宜協助妥設產學合作協力機制,俾各研究學院穩定運作。
綜上,教育部漸進擴充STEM系所招生名額後,STEM領域學生人數比率已開始回升,而相關系所生師比值限制放寬後雖未違規,惟為維持教學品質,允宜檢討師資之適足性;另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所定之運作方式係產學合作新模式,台灣大學等多所大學亦已陸續設置研究學院,允宜協助妥設產學合作協力機制,俾研究學院穩定運作。
表2 迄111年7月底國家重點領域研究學院設置概況表
學校名稱
設置領域
學院名稱
設置進度
台灣大學
半導體
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110年8月核定
清華大學
半導體
半導體研究學院
110年8月核定
陽明交通大學
半導體、人工智慧
產學創新研究學院
110年7月核定
成功大學
半導體、智慧製造
智慧半導體及永續製造學院
110年8月核定
中山大學
半導體
半導體及重點科技研究學院
111年1月核定
金融
國際金融研究院
111年2月核定
政治大學
金融
國際金融學院
111年2月核定
中興大學
循環經濟
循環經濟研究學院
111年3月核定
台灣科技大學
人工智慧、智慧製造
產學創新學院
111年2月核定
台北科技大學
半導體、人工智慧
創新前瞻科技研究學院
111年5月核定
台灣師範大學
人工智慧、循環經濟
跨域科技產業創新研究學院
尚待核定
說 明:1.各學院係依「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設置。
2.設置進度截至111年7月底。
資料來源:教育部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