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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八、臺鐵局持續推動安全改革,惟仍有改善空間,允宜確實督導其落實辦理,俾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交通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八、臺鐵局持續推動安全改革,惟仍有改善空間,允宜確實督導其落實辦理,俾確保鐵路行車安全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黃怡娟

交通部112年度「臺灣鐵路管理局」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26億7,300萬元,辦理平交道改善、無障礙設施、橋梁改建及車站軌道設施更新等相關工程,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13億5,700萬元,辦理PC枕型道岔交貨788套及更新478套、軌道抽換10萬2,420公尺及各式維修車輛採購作業。經查:

(一)安全改善相關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1.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總經費275億2,240萬元,期程自104至113年度,截至111年度編列210億1,331萬2千元,迄111年7月底,累計執行數為186億2,156萬8千元,占累計分配數200億291萬2千元之93.09%。

2.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總經費99億30萬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96億5,760萬元,臺鐵局負擔2億4,270萬元,期程自109至114年度。截至111年度中央公務預算編列9億7,400萬元,迄111年7月底,累計預算分配數為5億6,035萬元,已如數執行。

(二)臺鐵局辦理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情形

107年10月21日發生臺鐵6432次普悠瑪號事故,行政院於108年1月18日召開臺鐵總體檢第10次會議,原則同意臺鐵總體檢報告,提出144項改善事項,包括攸關行車安全且須立即改善者列為「優先改善事項」計33項,其餘屬短中期改善事項,或涉及制度面、組織面及跨部會協調改善事項則列為「一般改善事項」或「後續改善事項」,交由臺鐵局改善辦理中。截至111年8月底,臺鐵局總體檢144項改善事項已完成139項,經交通部(鐵道局)核定同意解除列管事項計109項,餘35項持續列管(詳表1);未完成計5項,均為中長期項目,包括安全類3項及營運(財務)面2項,預計112至114年間完成。

惟據監察院調查指出:「…臺鐵408次太魯閣號列車撞擊墜落於軌道上之工程吊卡大貨車釀災,…。交通部負責全國鐵路行車安全之策劃與監督管理,鐵道局負責監理,於處理行政院『臺鐵總體檢報告』144項改善事項過程,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卻都陸續同意解除列管。此次重大行車事故傷痛,又再次嚴重打擊民眾對於鐵路行車安全的信賴,核有重大違失,爰依法提案糾正。」

表1 臺鐵總體檢144項改善事項辦理情形 截止期間:111年8月底

改善類型

整體(144項)

交通部(鐵道局)

臺鐵局

同意

解除列管

持續列管

(含中長期項目)

委員會

同意已完成

中長期項目

持續辦理

優先改善

33

0

33

0

一般改善

41

13

52

2

後續改善

35

22

54

3

合計

109

35

139

5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鐵局)。

(三)臺鐵局加速安全改革情形

110年4月2日發生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臺鐵局110年5月擬定安全改革計畫並加速安全改革,包括六項策略33方案:健全工地管理、改善風險路段、強化軌道結構及號誌、電力設備、提升車輛妥善率、確保行車運轉安全及推動安全管理系統(SMS),以期降低行車事故及旅客傷亡情形,迄111年8月底仍持續推動。

(四)臺鐵局安全績效指標項目達成情形

就臺鐵局107年至111年8月安全績效指標項目之未達成部分,107、110年因臺鐵6432次普悠瑪號事故、臺鐵408次太魯閣號事故,致前揭2年之重大行車事故率、旅客死亡率、重傷率及輕傷率均未達標;107至111年8月之行車異常事件率均未達標,據臺鐵局說明,主要係因該局車輛及運轉保安裝置老舊,致故障頻仍;111年1月至8月行車異常事件381件(詳表2)較110年同期減少60件,雖有降低但未能低於3年平均*0.9之目標值,主要原因仍是車輛及運轉保安裝置老舊,且111年9月中秋連假期間員林-花壇間號誌故障長達數天,同年9月13日因颱風持續大雨邊坡土石滑落,平溪線嶺腳到平溪間 2次撞擊同一區域邊坡落石,該局安全改革仍待提升。

表2 臺鐵局近年安全績效指標項目達成情形表

年度

安全績效指標項目

實際件數/人數

目標值

實際值

備註

107

重大行車事故率

7

≦0.112

0.149

未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55

≦1.432

1.178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594

≦10.203

12.725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18

0

0.078

未達成

旅客重傷率

12

0

0.052

未達成

旅客輕傷率

265

0

1.146

未達成

108

重大行車事故率

3

≦0.101

0.064

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40

≦1.289

0.857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672

≦9.183

14.401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0

0

0

達成

旅客重傷率

0

0

0

達成

旅客輕傷率

0

0

0

達成

109

重大行車事故率

2

≦0.123

0.043

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58

≦0.980

1.234

未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572

≦11.021

12.170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0

0

0

達成

旅客重傷率

0

0

0

達成

旅客輕傷率

0

0

0

達成

110

重大行車事故率

5

≦0.077

0.109

未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43

≦0.981

0.937

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653

≦11.787

14.223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47

0

0.303

未達成

旅客重傷率

5

0

0.032

未達成

旅客輕傷率

304

0

1.962

未達成

111年

1-8月

重大行車事故率

1

≦0.064

0.038

達成

一般行車事故率

32

≦0.909

1.050

未達成

行車異常事件率

381

≦12.232

12.506

未達成

旅客死亡率

0

0

0

達成

旅客重傷率

0

0

0

達成

旅客輕傷率

0

0

0

達成

說 明:1.重大行車事故率、一般行車事故率、行車異常事件率以百萬列車公里計算。旅客死亡率、旅客重傷率、旅客輕傷率以百萬人次計算。

2.旅客死亡率及受傷率之計算為可歸因於臺鐵局因素,如設備故障、作業程序不當或員工因素而導致旅客、大眾受傷者;但不計非臺鐵局所能掌控因素,例如自殺、旅客本身不當之行為或本身健康狀況等。

資料來源:交通部(臺鐵局)。

綜上,交通部112年度賡續編列投資臺鐵局營業基金辦理鐵路行車安全改善六年計畫及臺鐵軌道結構安全提升計畫,臺鐵局並持續辦理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及推動安全改革六項策略33方案,期能提升鐵路行車安全,惟處理臺鐵總體檢改善事項過程中,與安全議題有關之列管事項在未有效落實之前陸續同意解除列管,經監察院糾正在案。除107年普悠瑪號及110年臺鐵408次太魯閣號重大行車事故造成旅客死傷不幸事件外,臺鐵局107年至111年8月各年度之行車異常事件率均未達成目標值,交通部允宜確實督導臺鐵局落實安全改革,俾確保鐵路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