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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國軍單身退員宿舍之管理、整併及用電分表裝設作業,仍有未臻妥適之處,亟待研謀改善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防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洪勝堯 曾文煌

國防部為強化單身退員宿舍管理,前於109年修正「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占用人員處理原則」,就人員管理、房舍整併及水電分表裝設等事項明定相關規範。揆該處理原則執行迄今,仍有部分被占用房間待收回、部分退舍居住人數偏低、部分退舍尚未完成用電分表裝設作業等情事,均亟待國防部妥謀對策。經查:

(一)國防部為強化單身退員宿舍管理作為,就人員管理、房舍整併及水電管制等均訂有規範

國防部為安頓歷年住留營區無依(眷)之單身退伍人員(下稱退員),於 88 年 8 月 11 日訂定「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作業規定」,調騰營舍集中居住,以資照顧。另該部為強化單身退員宿舍(下稱退舍)管理作為,訂定期程內完成清查作業,並採分級方式,研訂違法占住暨營商人員遷出期程。嗣經該部考量人道原則及照顧弱勢族群,爰修訂調整階段作法,於107 年5月21日修頒「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暨違規占住人員(營商)處理原則」,訂定未符合借住條件人員依身分分級管理、落實水電收費原則及現居退員10人(含)以下退舍列屬宿舍優先整併處所等規定;109年12月15日再次修訂上開處理原則,將退員宿舍用電分表及用水分表裝設期間延後至110年5月31日及111年11月30日。

(二)雖允許符合特定條件者暫住,惟仍有部分被占用房間待收回

依國防部109年12月15日修頒「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占住人員處理原則」規定,未符合借住條件者依身分區分5級6類管理(包括退員配偶、退員遺孀、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其他及照護人員),並允許符合特定條件身分者得暫時留住。截至111年6月底國軍單身退員宿舍共計27處、退舍房間總數5,560間,總居住人數1,057人(包括退員249人、第1級至第5級人員155人、596人、16人、23人、9人,另有看護9人),合格借用房間數1,274間,被占用房間數603間,另閒置房間達3,683間。

表1 截至111年度第2季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房間使用狀況及現居人員分級狀況表 單位:間,人

房間使用狀況

現居住狀況

退舍房間總數

合格借用房間數

被占用房間數

閒置房間數

居住戶數

居住人數

借住人員分級狀況

退員

第一級

第二級

第三級

第四級

第五級

其他

5,560

1,274

603

3,682

1,124

1,057

249

155

596

16

23

9

9

資料來源: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三)多處退舍居住人數已低於10人,允宜加速整併規劃

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占住人員處理原則第4點之「小舍併大舍作業」規定略以:「現居退員10人以下退舍,列屬優先整併處所,依整併規劃,逐漸減併小型退舍;無運用需求營區依國軍不動產管理教則規定完成房建物報廢及拆除作業後,循序報請國防部同意移交軍備局接管處理。…。」查截至111年6月底國防部列管單身退員宿舍27處中,現居住人數低於10人(含)者有湳雅退舍等8處(詳表2),且其中基隆祥和山莊、青年退舍及如意退舍等3處之閒置房間比率均逾9成(詳表2),允宜加速推動整併作業。

表2 截至111年度第2季現居人數低於10人之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 單位:間;%;人

退舍名稱

總房間數

閒置房間數

閒置房間比率

現居人數

湳雅退舍

80

65

81.25

8

基隆祥和山莊

276

267

92.59

9

忠勤一莊

84

73

86.90

7

自強退舍

58

46

79.31

6

三和退舍

110

98

89.09

5

青年退舍

27

25

92.59

3

居安五莊

48

42

87.5

3

如意退舍

127

124

97.64

2

資料來源:國防部政治作戰局。

(四)部分退舍尚未完成水電分表裝設作業,允宜加速辦理

為配合政府節能政策,國防部於98年12月令頒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精進作法中即規定:「各列管單位應宣導加強節約水電,…,協調後勤部門逐年編列預算或爭取年度標餘款裝設退員個人水電分表。…。依『國軍用水用電管制要點』個人生活用自來水每人每月4.5度為限;用電額度參考榮家退員每月用電額度以20度為限,超額水電費用由退員按個人分表用量,依『使用者付費』原則,由自治會幹部向退員收取超出額度費用…。」揆近年單身退員宿舍水電費由國軍宿舍列管單位支應比率仍頗高(詳表3),國防部109年12月15日雖修頒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占住人員處理原則明訂:「尚未裝設水、電分表單位,應全面完成裝設…於110年5月31日前完成電分表裝設,於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水分表裝設…。」惟查截至111年6月底,用電分表仍有大我新舍、大我新莊、吳興街退舍、忠勤三莊、八德退舍及湳雅退舍等6個退舍僅部分裝設 (詳表4),不利使用者付費原則之落實;用水分表則有7個退舍尚未辦理,亦有待加速進行。

表3 108年度至111年6月底國防部單身退員宿舍水電費負擔統計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電費

水費

總額

軍方

負擔

住戶負擔

軍方負擔比例

總額

軍方負擔

住戶負擔

軍方負擔比例

108

24,348

24,092

256

98.95

4,808

4,808

0

100

109

23,599

23,023

576

97.56

4,896

4,896

0

100

110

20,218

18,869

1,349

93.33

4,433

4,433

0

100

111

6,726

4,762

1,964

70.80

2,562

2,562

0

100

說 明:1.111年度為截至6月底統計資料。

2.國防部109年度及110年度僅曾向八德路退舍住戶收取用水分攤費用369元及399元。

資料來源: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本中心整理。

表4 截至111年6月底尚未完成用電、用水分表裝設作業之退舍

經管單位

退舍名稱

用電分表

(部分裝設)

用水分表

(尚未裝設)

後勤訓練中心技訓分部

大我新舍

V

V

軍備局生製中心202廠

大我新莊

V

陸軍後勤部汽基廠

吳興街退舍

V

國醫衛勤訓練中心

忠勤三莊

V

陸軍53工兵群

八德退舍

V

V

陸軍步兵206旅

湳雅退舍

V

海軍基隆後支部

基隆祥和山莊

V

陸勤三支部台北連保廠

公館退舍

V

陸軍後勤學校補運分部

馬民潭退舍

V

資通電軍資訊通信聯隊

大坪林退舍

V

花蓮縣後備指揮部

居安五莊

V

說 明:1. 表列資料未包括部分採共同均攤水費之退舍。

2. 用水分表裝設期限則為111年11月30日。

資料來源:國防部政治作戰局,本中心整理。

綜上,國防部為解決單身退員宿舍諸多管理問題,109年度再次修訂「國軍單身退員宿舍管理策進作法及違規占用人員處理原則」,據以加強人員清查及維管工作,然執行迄今仍有部分被占用房間待收回、部分退舍居住人數偏低有待整併,尚未全面完成水電分表裝設等問題,均有待國防部妥謀對策或加速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