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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五、近年國軍性騷擾申訴案件逐漸增多,110年度申訴案件及成立件數均為近年新高,國防部允宜就現行相關規定及策進作為作通盤檢討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防部主管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壹、綜合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洪勝堯 曾文煌

112年度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編列性別預算3億7,483萬元,較111年度之4億6,515萬1千元減少9,032萬1千元(減幅19.42%)。按性別平權為世界潮流,近年國防部除為推動性別平等工作編列相關經費外,亦就強化性騷擾防治認知及性別平權意識提出多項策進作為,惟該部近年性騷擾申訴案件仍逐年遞增,110年度申訴案件及成立件數均為近年新高。鑑於國軍單位若肇生性騷擾案件,多成為媒體關注焦點,嚴重影響部隊聲譽及形象,國防部允宜通盤檢討相關策進作為不足之處。經查:

(一)國防部訂有「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處理本部與所屬機關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

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3條第1項規定:「…僱用受僱者30人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辦法,…。」性騷擾防治法第7條第1項及第3項亦分別規定:「機關、部隊、學校、機構或僱用人,應防治性騷擾行為之發生。」、「前項組織成員、受僱人或受服務人員人數…達30以上者,應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並公開揭示之。」據此,國防部訂有「國軍人員性騷擾處理及性侵害預防實施規定」,處理本部與所屬機關(構)、部隊及學校性騷擾及性侵害事件,俾維護當事人之權益。

(二)按國防部統計105年度至109年度性騷擾案件態樣,被害人以女性士官兵居多

為瞭解近年國軍性騷擾案件發生態樣並檢討防治措施,本院於審查11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時曾作成決議,要求國防部應就「國軍性騷擾防治認知與樣態統計分析之不足進行全面檢討,並提出完整改善規劃與期程。」國防部爰於110年2月26日國人整備字第1100043319號函送本院「國軍性騷擾防治認知、態樣統計分析與策進」書面報告,經該部統計105年度至109年度性騷擾案件中,被害人性別以男對女之160件最多(占總計總件數172件之93.02%),並以士官及士兵為主要被害對象(士官及士兵合計126件,占比73.26%),被害態樣以肢體接觸132件(占比76.74%)較多,職務關係則以上級對下級之103件較高(占比59.88%)。

(三)近年性騷擾申訴案件逐年遞增,110年度申訴案件及成立件數均為近年新高

雖國防部於上開函報本院書面報告中,業就強化性騷擾防治認知及性別平權意識提出多項策進作為,惟如表1統計資料顯示,近5(106-110)年度國軍性騷擾申訴案件有逐漸增加趨勢,110年度申訴案99件並為近年新高,該等申訴案件經調查成立65件,亦較106年度之29件大幅增加36件(增幅達124.14%)。鑑於性別平權為世界潮流,國軍單位若肇生性騷擾案件,多成為媒體關注焦點,嚴重影響部隊聲譽及形象,110年度國軍性騷擾申訴案件及成立件數均為近年新高,該部所提相關策進作為之成效恐仍有待通盤檢討。

綜上,性別平權為世界潮流,雖國防部業就強化性騷擾防治認知及性別平權意識提出多項策進作為,惟近年性騷擾申訴案件逐年遞增,110年度申訴案件及成立件數均為近年新高;鑑於近年國軍女性官兵人數逐年成長,111年6月底女性軍職人數占國軍總人數比率已逾16%,國防部允宜就現行相關規定及作為通盤檢討,俾降低性騷擾發生機率。

表1 106年度至111年6月底國軍性騷擾案件申訴及處理概況統計表 單位:件;%

年度

申訴案件

已結案

審議中

成立案占結案數比率

成立

不成立

撤銷

小計

106

45

29

14

2

45

0

64.44

107

45

36

3

6

45

0

80.00

108

52

27

14

11

52

0

51.92

109

65

42

18

5

65

0

64.62

110

99

65

20

14

99

0

65.66

111

30

9

5

3

17

13

52.94

說 明:111年度為截至6月底資料

資料來源:國防部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