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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配合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政策,營改基金賡續辦理不適用營地活化作業,惟迄至110年底止仍有逾8成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尚未活化,亟待檢討改善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一、配合國有資產經營管理政策,營改基金賡續辦理不適用營地活化作業,惟迄至110年底止仍有逾8成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尚未活化,亟待檢討改善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鍾俊華

營改基金112年度於「基金來源」項下之「財產收入」科目編列182億152萬2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138億40萬4千元增加44億111萬8千元(增幅31.89%);惟截至110年底止,營改基金已擬定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活化計畫中,尚未推動之計畫土地面積占比高達83.65%,推動成效待加強,說明如下:

(一)配合國有資產活化政策,營改基金應加速納管不適用營地之處理作業,以促使國有資源有效利用,並增裕基金收益

國防部為配合各級政府機關及地方政府辦理營區騰讓,及加速改善國軍老舊營舍更新,設置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專款專用」及「以產置產」方式,配合整建國軍營舍及設施,加速辦理營區騰讓及興建。目前國防部對於已無繼續公用且具處分、活化收益之不適用營地,須函請行政院核准納入營改基金來源清冊後,分別由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及國防部編列歲入、歲出預算,以土地作價方式撥入營改基金,再變更為非公用財產移交國產署處分或活化運用,處分收入及活化收益再撥交營改基金。

(二)允宜加速空置營地移管及活化處理作業,以增加基金收益,使國有資源有效運用

有鑑於營改基金不適用營地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面積龐大,且性質及型態不一,處理面向及專業法規各異,有其複雜性,營改基金為加速空置營地活化處理作業,前於99年11月訂定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有償撥用等活化計畫,規劃由營改基金及各地工營處執行,故如何適當運用營地之活化開發,吸引民間投資,增裕財產收入,乃營改基金近年來重點工作,並以營改基金不適用營地處分收入及活化收益為其辦理各項營舍改建經費之重(主)要財源,茲分述如下:

1.處分收入:係處分前開已撥入基金之營地,較原作價撥充數增加之數。倘該等營地售價或活化效益較高,則基金可收取之收益亦越高。

2.活化收益:該基金為因應國有土地限售政策,改以設定地上權、參與都市新開發等方式,辦理土地處分,以相關權利金、租金等得款挹注基金。

(三)截至110年底止仍有逾8成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尚未活化,亟待檢討改善

據國防部統計,截至110年底止營改基金納管之待處理營(土)地中,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面積計有225萬6,044.37平方公尺,包括已活化之土地面積計34萬9,803.37平方公尺,占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面積15.51%(以下同);因涉都市計畫變更、區段徵收期程、有償撥用土地之預算編列等因素,尚未活化之土地面積計190萬6,241平方公尺,占84.49%;在上開尚未活化之營(土)地中,已擬定活化計畫執行,惟尚未辦理之土地面積計188萬7,235.02平方公尺,占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面積83.65%,比率偏高(詳如表1),審計部110年度辦理相關查核後即指出:「…。營改基金配合國有資產活化政策,辦理所管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活化…,間有土地活化計畫推動成效待加強,…等情事,亟待研謀改善。…。」營改基金允待賡積極協調國產署辦理相關活化作業,以提升資產運用效能。

綜上,截至110年底止營改基金納管之待處理營(土)地中,閒置或低度利用之土地面積計有225萬6千餘平方公尺,其中尚未活化處理之土地計190萬6千餘平方公尺(占84.49%),活化效益欠佳,尚待積極協調國產署辦理相關活化作業,以增加收益挹注基金財源,提升整體資產運用效能。

表1 截至110年底止營改基金所管閒置或低度利用土地活化情形表

單位:平方公尺;%

活化情形

執行情形

活化處理方式

土地面積

占比

尚未活化

尚未擬定活化計畫

移交國產署設定地上權、活化處理及辦理標售作業

17,734.82

0.78

已擬定活化計畫,惟尚未推動

區段徵收、市地重劃、有償撥用

1,887,235.02

83.65

已按活化計畫推動,惟尚無活化成效

經住都中心評估不適合作為社宅基地

1,271.16

0.06

小 計

-

1,906,241.00

84.49

已活化

已活化處理

有償撥用(含區段徵收作價)、移交國產署接管及依法活化處分

349,803.37

15.51

合 計

-

2,256,044.37

100.00

資料來源:整理自審計部110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審核報告(非營業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