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基金用途」項下編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84億6,277萬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143億5,407萬元增加41億870萬元(增幅28.62%),主要係「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興安專案部分工程進入高峰期,工程經費需求大幅增加等所致。惟「興安專案」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周妥,致各項工程同時進入施工高峰,經費需求加劇,影響計畫之推行,說明如下:
(一)為改善官士兵生活品質,國防部自106年起推動「興安專案」,相關資金需求甚為龐鉅,並規劃由營改基金全數支應
依據審計部105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國防部為加速全面推動國軍基層單位營舍整建,遵106年1月18日軍事會談指導,成立106至112年國軍營區整建規劃專案,統稱為『興安專案』,並經營改基金管理會106年4月18日第32次會議決議,全案工程計有102案,總經費匡列1,245億3,533萬元,全數納列營改基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之營運項目項下執行;…。」由於興安專案整建工程資金需求龐鉅,未來將依營舍使用逾限、重點戰備、外離島及偏遠地區為開案優序考量,採「營舍外觀標準化、內部空間模矩化」整體規劃,並依據單位執行能量及基金財務狀況,滾動檢討開案。
(二)「興安專案」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周延,致計畫核定後,主要內容變更頻仍,原規劃之目標與經費需求需配合多次調整
按「興安專案」各項營舍整建工程具有前瞻性、整體性及高風險等特質,且涉及複雜之工程、技術、品質、施作問題,允應事前縝密研究與規劃,成本效益評估更須客觀、精確;惟「興安專案」推動迄今,計畫內容(含目標、工程經費及案量)變更頻仍,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周妥,說明如下:
1.106年度:興安專案預計執行99案,原奉核定計畫總經費約1,226億餘元,預定於121年完成。
2.107年度:為因應營建材料上漲及各軍種調整需求,已辦理部分計畫修訂,全案維持99案,總經費修正為1,153億餘元,推估114年可完成80案(80%)。
3.108年度:依行政院108年8月30日決議,全案再納入「莒光營區搬遷案」,計畫金額約37億元,由前瞻基礎建設計畫支應,全案修正為100案。
4.109年度:109年3月24日總統視導官田營區對於住宿品質甚為關切,故於109年6月份軍事會談及12月國安會指導:「以優先改善官兵生活設施為主」,經再檢討全案修正為111案,總經費1,125億7,223萬元。
5.110年度:考量近年受疫情、物價上漲、缺工及營建市場飽和等因素影響,「興安專案」經通盤檢討後,行政院於110年7月2日核定全案修正為103案,總經費為1,064億餘元,並規劃於113年5月前完成90案,116年度前全數完成。
(三)依行政院函示,「興安專案」整體計畫之執行預算,以每年不超過100億元額度為原則
依行政院106年5月16日院臺防字第1060172865號函:「…所報『興安專案』27案新建工程需求計畫書,…。二、本案併請依下列意見辦理:…。(二)在財務方面:1、考量營改基金財務能力、以往每年執行能量(平均約54億元)及國內營造廠商承作能量等因素,爰『興安專案』整體計畫(計100項工程)之執行預算,估算每年以不超過100億元額度為原則,並視每年工程執行進度及營改基金收入情形,滾動檢討予以彈性增減額度,…。」
106年度至112年度「興安專案」可用預算數呈上升趨勢,由106年度之7,607萬元增加至112年度之139億5,037萬5千元,增加138億7,430萬5千元,112年度預算數如與前揭行政院函示,「興安專案」預算編列參考原則之每年100億元額度相較,計增加39億5,037萬5千元(增幅39.50%),主要係「興安專案」部分工程進入高峰期,工程經費需求大幅增加等所致;執行結果,106至110年度執行數(不含保留數及賸餘數,以下同)介於6,364萬9千元至33億907萬元、預算執行率則介於54.59%至92.55%之間,其中108及109年度均未及7成(詳表1)。考量國內營造廠商承作能量飽和,市場缺工、缺料情形日益嚴重,營改基金仍宜參酌前揭行政院審查意見,確實考量財務能力、以往年度執行能量及國內營造廠商承作能量,妥為安排各項工程辦理優先順序,以避免同時進入施工高峰,致經費需求加劇,進而排擠該基金其他重要施政所需。
(四)部分計畫工程經費集中於單一年度執行,恐有為追趕進度致影響計畫施工品質之慮
參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第壹、乙、七點規定:「(購建固定資產)各項計畫均應審慎規劃辦理期程,並配合政府政策、工程進度、實際執行能力及財務狀況,核實編列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應力求撙節,從嚴核列;…。」營改基金應依工程實際進度及預算執行能力核實編列預算,並加強經費控管,以利整體資源妥善規劃運用。惟由營改基金112年度預算書工程執行明細資料所示,部分「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工程經費集中於單一年度執行,預算編列顯欠核實,概如:
1.太平營區新建工程:該項工程計畫經2次修正後總經費16億2,148萬7千元,分9年辦理(執行期程105至113年度),105至112年度已編列5,909萬6千元,尚待編列數為15億6,239萬1千元(占總經費之96.36%),其中113年度預計編列工程經費數為14億433萬5千元(占工程總經費之98.60%),經費需求龐大。
2.淡水營區新建工程(興安專案):該項工程計畫經1次修正後總經費9億1,292萬9千元,分6年辦理(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108至112年度已編列8,409萬8千元,尚待編列數為8億2,883萬1千元(占總經費之90.79%),其中113年度預計編列工程經費數為7億6,410萬8千元(占工程總經費之93.86%),所需經費龐大。
3.后里營區新建工程(興安專案):該項工程計畫經2次修正後總經費23億4,284萬9千元,分6年辦理(執行期程108至113年度),108至112年度已編列4,033萬3千元,尚待編列數為23億251萬6千元(占總經費之98.28%),其中113年度預計編列工程經費數為18億7,285萬9千元(占工程總經費之98.84%),經費需求龐鉅。
綜上,國軍營舍整建工程所需經費龐鉅,宜妥作事前規劃,以免未能依原預定進度執行,影響計畫時程與效益;惟「興安專案」先期規劃作業未臻周延,致計畫核定後,主要內容變更頻仍,計畫目標亦需配合調整,加以部分計畫工程經費集中於單一年度執行,恐有影響計畫施工品質之虞,允宜妥為安排各項工程辦理優先順序,避免同時進入施工高峰,使經費需求加劇,排擠該基金其他重要施政所需。
表1營改基金106至112年度「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項下之興安專案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概況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
度
可用預算數
執行數
未支用預算數
以前年度保 留 數
本年度
預算數
合計(1)
金額(2)
%(2)
/(1)
本年度
保留數
停 止
支用數
106
0
76,070
76,070
63,649
83.67
11,520
901
107
11,520
1,402,615
1,414,135
1,308,757
92.55
101,281
4,097
108
101,281
1,832,151
1,933,432
1,241,465
64.21
668,361
23,606
109
688,361
1,977,421
2,665,782
1,455,240
54.59
1,183,659
26,883
110
1,183,659
2,405,568
3,589,227
3,309,070
92.19
278,157
2,000
111
278,157
7,813,043
8,091,200
2,019,761
24.96
-
-
112
-
13,950,375
13,950,375
-
-
-
-
說 明:本表執行率=(年度執行數/可用預算合計數)。本表執行數含實現數及應付數。停止支用數含賸餘繳庫數。本表111年度「執行數」係截至6月底實際數。
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提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