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施行,為將保險功能導入農業體系及架構完整運作機制,協助農、漁、畜業者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農發基金112年度於基金用途編列「農業保險計畫」10億8,100萬1千元,賡續辦理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農產業保險計畫、漁產業保險計畫及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等(詳表1)。經查:
表1 農業保險計畫110至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別
110年度
111年度
農發基金
預算案數
112年度
農發基金
預算案數
備註
農發基金
預算數
公務
預算
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
338,550
-
548,550
548,550
家禽禽流感保險計畫
6,380
-
6,380
8,000
111年度原為「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
農產業保險計畫
-
73,979
45,000
491,451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農糧署單位預算
漁產業保險計畫
-
6,274
21,200
26,000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漁業署單位預算
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
-
4,644
6,400
7,000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農業金融局單位預算
合計
344,930
84,897
627,530
1,081,001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一)農業保險計畫包含原由農發基金支應之畜、禽保險計畫外,並納入原由農糧署、漁業署及農業金融局公務預算辦理之農、漁保險計畫暨推動輔導計畫
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架構完整運作機制,111年度農委會將原編列於農糧署、漁業署及農業金融局公務預算之「農產業保險計畫」、「漁產業保險計畫」、「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等,加上農發基金原推動之「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及「家禽禽流感保險計畫」,合併為「農業保險計畫」;並自110年5月起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政策,將原屬自願性參加之豬隻死亡保險改制為強制險,並自111年第1期作起推動「政策型水稻收入保險」,規定合法種稻之農民均需投保基本型保險,保險費由農委會全額補助,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包含農作物、畜產、漁產、林產及農業設施)由109年之9.56%大幅增至111年7月底之44.56%(詳表2),惟其中漁產、農業設施保險覆蓋率仍低,允宜賡續加強推動。
表2 109至111年度7月底止農業農業保險覆蓋率概況表
單位:%
年度
農業保險覆蓋率
農作物
畜產
漁產
林產
農業設施
合 計
109年度
10.16
3.47
0.87
0
37.64
9.56
110年度
11.63
60.64
3.49
0
46.76
25.92
111年度
7月底
46.13
58.46
4.99
0
9.92
44.56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二)112年度預算案數較111年度增加4億5,347萬元,主要係因推動政策性水稻保險收入,惟111年度未及編列預算
農業保險計畫112年度編列10億8,100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6億2,753萬元增加4億5,347萬1千元,增幅72.26%,據說明主要係因自111年第1期作起推動「政策型水稻收入保險」,於111年3月始獲行政院同意,111年度未及編列預算,於112年度新增編列水稻保險費補助經費所致;鑑於水稻收入保險關係21萬餘戶稻農之權益,影響層面廣大,實施辦法於110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並於111年第1期作開辦(投保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爰農委會未及納入111年度編列預算,惟後續仍宜加強對農民之宣導,以利該水稻保險之順利推廣。
綜上,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正式施行,為將保險功能導入農業體系及架構完整運作機制,協助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農發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10億8,100萬1千元賡續辦理農業保險計畫,農委會自111年第1期作推動水稻保險收入,致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大幅上升,惟漁產、農業設施保險覆蓋率仍低,允宜加強推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