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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五、自111年度第1期作起推動政策性水稻收入保險,致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大幅上升,惟漁產、農業設施保險覆蓋率仍低,允宜加強推動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貳、農業發展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施行,為將保險功能導入農業體系及架構完整運作機制,協助農、漁、畜業者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農發基金112年度於基金用途編列「農業保險計畫」10億8,100萬1千元,賡續辦理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農產業保險計畫、漁產業保險計畫及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等(詳表1)。經查:

表1 農業保險計畫110至112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計畫別

110年度

111年度

農發基金

預算案數

112年度

農發基金

預算案數

備註

農發基金

預算數

公務

預算

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

338,550

-

548,550

548,550

家禽禽流感保險計畫

6,380

-

6,380

8,000

111年度原為「家禽禽流感保險試辦計畫」

農產業保險計畫

-

73,979

45,000

491,451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農糧署單位預算

漁產業保險計畫

-

6,274

21,200

26,000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漁業署單位預算

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

-

4,644

6,400

7,000

110及以前年度係編列於農業金融局單位預算

合計

344,930

84,897

627,530

1,081,001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一)農業保險計畫包含原由農發基金支應之畜、禽保險計畫外,並納入原由農糧署、漁業署及農業金融局公務預算辦理之農、漁保險計畫暨推動輔導計畫

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1日正式施行,為架構完整運作機制,111年度農委會將原編列於農糧署、漁業署及農業金融局公務預算之「農產業保險計畫」、「漁產業保險計畫」、「農業保險推動及輔導計畫」等,加上農發基金原推動之「精進家畜保險業務計畫」及「家禽禽流感保險計畫」,合併為「農業保險計畫」;並自110年5月起推動豬隻死亡保險全面納保政策,將原屬自願性參加之豬隻死亡保險改制為強制險,並自111年第1期作起推動「政策型水稻收入保險」,規定合法種稻之農民均需投保基本型保險,保險費由農委會全額補助,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包含農作物、畜產、漁產、林產及農業設施)由109年之9.56%大幅增至111年7月底之44.56%(詳表2),惟其中漁產、農業設施保險覆蓋率仍低,允宜賡續加強推動。

表2 109至111年度7月底止農業農業保險覆蓋率概況表

單位:%

年度

農業保險覆蓋率

農作物

畜產

漁產

林產

農業設施

合 計

109年度

10.16

3.47

0.87

0

37.64

9.56

110年度

11.63

60.64

3.49

0

46.76

25.92

111年度

7月底

46.13

58.46

4.99

0

9.92

44.56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二)112年度預算案數較111年度增加4億5,347萬元,主要係因推動政策性水稻保險收入,惟111年度未及編列預算

農業保險計畫112年度編列10億8,100萬1千元,較111年度預算案數6億2,753萬元增加4億5,347萬1千元,增幅72.26%,據說明主要係因自111年第1期作起推動「政策型水稻收入保險」,於111年3月始獲行政院同意,111年度未及編列預算,於112年度新增編列水稻保險費補助經費所致;鑑於水稻收入保險關係21萬餘戶稻農之權益,影響層面廣大,實施辦法於110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並於111年第1期作開辦(投保期間為111年1月1日至3月31日),爰農委會未及納入111年度編列預算,惟後續仍宜加強對農民之宣導,以利該水稻保險之順利推廣。

綜上,因應農業保險法於110年1月正式施行,為將保險功能導入農業體系及架構完整運作機制,協助分散農業經營風險,農發基金112年度預算案編列10億8,100萬1千元賡續辦理農業保險計畫,農委會自111年第1期作推動水稻保險收入,致整體農業保險覆蓋率大幅上升,惟漁產、農業設施保險覆蓋率仍低,允宜加強推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