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

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一五、112年度新增「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為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修正案預計新增工作項目,惟修正計畫尚未核定,允宜配合計畫推動辦理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農業特別收入基金及農民退休基金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柒、農村再生基金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鄭寧

農再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與活化」項下新增編列「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15億8,000萬元,係因應氣候變遷影響水資源供給,藉由興建或改善水資源韌性利用之多功能農村公共基礎設施,以加強農村水資源運用韌性。經查:

(一)「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預計辦理3項主要工程,112至113年度總工程費36億元,114年起每年營運經費1.5億元

農業為最易受水資源豐枯影響產業之一,近年氣候變遷加劇,枯旱風險漸增,110年百年大旱影響農業生產甚鉅,故強化農業生產環境水資源使用韌性為調適氣候變遷衝擊之重要工作項目;為協助經濟部水利署推動濁幹線與北幹線串接工程計畫,以提升區域水資源調度能力,農水署預計新建「北港溪渡槽工程」,使其成為濁水溪流域與曾文-烏山頭水庫水源調度樞紐外,並預計辦理「濁幹線渠道暨調蓄設施工程」及「北幹線渠道改善工程」等主要工程,辦理期程為112至116年,112至113年度預計各投入15.8億元及20.2億元(詳表1),114年起每年營運經費1.5億元;完工後預期受益灌溉面積達8,500萬公頃,並減少500萬噸輸水損失,及增加1,100萬噸水庫存蓄量。112年度預算案於「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與活化」項下編列「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興建土地改良物15億8,000萬元,係為辦理濁幹線及北幹線串接工程計畫等公共基礎設施所需經費。

表1 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112至113年度經費需求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成本項目

112年度

113年度

合計

設計階段作業費

40,000

47,000

87,000

用地取得、地上物補償及規雜費

20,000

30,000

50,000

工程建造費

1,520,000

1,943,000

3,463,000

總工程費

1,580,000

2,020,000

3,600,000

資料來源:農委會提供。

(二)「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係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修正案預計新增工作項目,惟修正案於111年7月甫提報,截至同年10月上旬迄未核定

據說明,「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之工程符合農村再生條例第7條之基金用途,爰於「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109至112年度)」之「基礎建設的改善-基礎設施與生活品質提升」執行策略下,增列該項工作項目,後續將納入農村再生第四期計畫檢討提報(113至116年度)。惟查該項工作係為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第2次修正案新增,該修正案於111年7月始函報行政院,截至同年10月上旬計畫修正案尚未核定,且計畫「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工作項目112年度所需經費為25.8億元,除辦理3項工程15.8億元外,另規劃興建或改善提升水資源韌性利用之多功能農村公共設施及農村生產道路等經費10億元,詢據表示:該經費未及納編112年度預算。

綜上,農再基金112年度預算案於「農村再生建設及發展計畫-農村發展與活化」項下新增編列「農村水資源韌性公共設施建設」15億8,000萬元,係為協助經濟部水利署推動濁幹線與北幹線串接工程計畫,辦理「北港溪渡槽工程」等3項主要工程,係屬農村再生第三期實施計畫修正案新增工作項目,惟該修正案尚未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規劃,允宜檢討加強,以利農村建設之推動,並達成預期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