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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三、自籌收入占比自107年度起下滑迄未明顯回復,且預計收支短絀數擴增,允宜研謀提升自籌能力,俾利永續經營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2年度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三、自籌收入占比自107年度起下滑迄未明顯回復,且預計收支短絀數擴增,允宜研謀提升自籌能力,俾利永續經營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2年度預算案編列收入總額34億6,655萬4千元,支出總額35億3,360萬1千元,收支相抵後短絀6,704萬7千元。經查:

(一)收入來源依法包括政府核撥及捐補助以外之多項自籌收入

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設置條例第4條第1項規定,其經費來源除政府之核撥及捐補助,尚包含受託研究及提供服務之收入、營運及產品之收入、國內外公私立機構、團體及個人之捐贈及其他收入。依同設置條例第22條第3項規定,自籌款比率達成率為績效評鑑項目之一。

(二)107年度至110年度自籌收入占比先後受新場館營運未久及COVID-19疫情影響而持續下滑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為3館1團之行政法人,下轄場館除國家兩廳院,臺中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分別於105 年9月及107年10月開幕。該中心106年度至108年度總收入由18億5,999萬9千元增為30億3,540萬6千元,惟同期間自籌收入占總收入比率(下簡稱自籌收入占比)由32.98%降為24.50%(詳表1),主要係因該中心下轄臺中歌劇院及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分別於105 年9月及107年10月開幕而營運未久,爰以仰賴政府財源挹注為主所致。該中心109年度起又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以下簡稱COVID-19)疫情影響,自籌收入大幅減少,109年度及110年度自籌收入占比分別續降至14.35%及12.80%(詳表1)。

(三)111年度及112年度預計自籌收入占比仍無法回升至108年度水準,且預計短絀數擴增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自籌收入雖增為7億餘元,高於109年度及110年度,惟自籌收入占比21.88%及22.19%,仍不及108年度之水準(自籌收入占比24.50%),且111年度預計收支短絀1,969萬7千元,112年度預算案預計短絀數擴增為6,704萬7千元(詳表1)。衡酌該中心近年自籌收入雖受疫情影響而劇減,惟疫情趨緩後多數國家及我國政府採行與病毒共存策略,鬆綁防疫限制措施,開放國境並逐步邁向正常生活,該中心自籌能力自107年度起弱化迄未恢復,允宜研謀提升之策。

表1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6至112年度收支一覽表 單位:新臺幣千元

項目

106年度

107年度

108年度

109年度

110年度

111年度

112年度

總收入A

1,859,999

2,366,787

3,035,406

2,885,056

2,871,160

3,444,576

3,466,554

總支出C

1,711,857

2,290,875

2,706,725

2,620,175

2,870,891

3,464,273

3,533,601

本期賸餘(-短絀)

148,142

75,912

328,681

264,881

269

-19,697

-67,047

自籌收入B

613,419

616,129

743,532

414,067

367,415

753,805

769,195

自籌收入占比B/A

32.98%

26.03%

24.50%

14.35%

12.80%

21.88%

22.19%

說 明:表列資料110年度以前為決算數,111及112年度為預算案數。

資料來源:彙整自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提供資料及其預決算書。

綜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106年度自籌收入占比為32.98%,惟自107年度起先後受新場館營運未久及COVID-19疫情影響,逐年下滑至最低為110年度之12.80%,111年度及112年度預算案雖預計增為21.88%及22.19%,惟未回升至108年度前水準,且預計收支短絀,允宜研謀提升自籌能力,俾利永續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