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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四、為避免文物劣化,允宜研謀於「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完成前,儘速改善現有典藏文物之保存空間 日期:111年10月 報告名稱:文化部112年度單位預算評估報告 目錄大綱:四、為避免文物劣化,允宜研謀於「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完成前,儘速改善現有典藏文物之保存空間 資料類別:預算案評估 作者:江穗美

文化部112年度預算案於「影視及流行音樂策劃與發展—籌建影視聽中心二期場館」編列1,000萬元,辦理新興計畫「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內容包括建置行政法人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中心(以下簡稱影視聽中心)之典藏庫及影視博物館等專業場館,委託代辦工程及辦理測量、鑑界、鑽探等先期作業。經查:

(一)計畫概要

1.計畫緣起:

(1)影視聽中心第1期場館位於新莊副都心公兒基地,因受限土地使用條件,先行改善影視聽中心辦公及放映廳環境,而未規劃影片典藏庫房。現行國家電影文物存放於影視聽中心位於樹林工業區片庫,因未符合典藏片庫應有之要求,爰有建置專業典藏庫房之必要而籌建第2期場館,並預計興建完竣後,由影視聽中心負責後續營運。

(2)另為使影視聽中心具備完整功能及空間,第2期場館計畫將建置博物館設施,如展覽館、多功能演藝廳、公共服務及交流等空間,並開放民眾參觀使用,加強各種珍貴影視及廣播文化資產典藏與推廣。

2.該計畫經行政院111年8月19日核定,預估總經費45億1,000萬元,辦理期程112至118年度。第2期場館土地將鄰近第1期場館,由新北市政府辦理都市計畫變更用地後,無償撥用文化部辦理場館建置,並經行政院協調會議決議採另案補助新北市政府作為回饋。

(二)專業典藏片庫預計118年始完成籌建,現行文物保存空間連涼藏上限攝氏12度之國際典藏標準均未達,且將保存狀況優劣不齊之文物置於同溫溼度空間,恐影響狀況較佳文物狀態

1.依國際典藏標準,電影片及其相關文物之保存環境,可分為涼藏、冷藏及凍藏。涼藏之溫度為攝氏12度,冷藏為攝氏4度,凍藏為攝氏負10度(相對濕度30%至50%),且不同文物之保存,均需依其材質給予不同溫溼度之保存環境。

2.現行影視聽中心典藏之所有影視及廣播文物保存空間僅能安裝一般中央空調(最低溫約攝氏20 度、相對濕度約50%),未達涼藏、冷藏及凍藏之溫度標準。且因現行保存空間不足,而將保存狀況優劣不齊之文物,存放於同一溫溼度空間,恐致酸腐情形嚴重及保存狀況差之影視及廣播文物影響狀況較佳文物之保存狀態。

3.衡酌該計畫所規劃建置專業典藏庫房,需於118 年底始能完成籌建及進駐,此期間影視聽中心仍需租賃樹林工業區廠房存放數十萬件我國珍貴影視文化資產,空間分散,且周邊各式工廠林立,現行存放環境溫溼度及安全性皆不盡理想。

綜上,文化部112年度新增辦理「國家電影及視聽文化典藏專業設施改善及博物館建置計畫」,預計專業典藏片庫118年始興建完竣,而文物仍將續存放現行溫溼度及安全性欠佳之環境,允宜研謀改善保存空間,並訂定具體時程積極辦理,以避免文物劣化。